公有制是否定人的自主拥有权,由权力决定人之所有所得的制度,它使权力系统干预、侵犯、剥夺个人拥有成为合法,使公众随时可能失去正当所有。
散富于民不只有经济上的意义,民众有自主财富,社会财富散布于民间才有可能形成社会权力的制衡态势。与之相反,社会财富的超级集中与垄断,必然需要社会权力的绝对集中与垄断。
哈耶克说,控制经济就是控制生命。
控制人的所有,就控制了人的需要,就控制了人的生活命脉,控制了人的容身之所,控制人的自我空间和隐私,控制了人的生存、生产、发展空间和能力;控制经济,就控制了人的自由,控制了人的社会活动空间,社会活动能力,就能扼杀人对权利的正常要求。
共产主义(含社会主义)模式是基于公有制的对人与社会的全面控制制度。
运作这种全面控制制度的是公有权力系统。公有权力系统是一个共产主义性质的社会,或公有制社会唯一的权力系统,它的权力绝对而无限,可以决定一切、支配一切,剥夺一切,赋予一切,可以对人生杀予夺。
公有权力集团以公共的代表者身份自居,籍着共产主义事业的长期性,永恒性而自动僭取了无限期的社会管理权和社会政治权力。作为公有制的操盘者和共产主义事业的主持者,它要捍卫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神圣性不容许质疑和挑战,它要垄断权力以确保共产主义道路不受威胁和颠覆。共产主义模式在社会权力、意识形态、经济三方面都必然是严格排它的,严格一元化的,公有制社会的社会政治权力,包括社会决策、管理、参与权力只能是公有权力集团的专享,是不可竞争之物;民众在共产主义模式中只是被计划,被安排,被决定者,他们的政治选择权与再选择权并不真实存在。哈耶克说,财产不可公有。更进一步地说,财产公有必然导致权力私有,导致绝对的极权体制,这是共产主义模式的必然形态。
公有权力是不受选择,不受监督,不受限制、制约和制衡的;公权力集团的最高首脑(个人或小团体)作为绝对权力的核心,拥有凌驾一切法律、规则的权力和地位,决定着法律及社会规则,并以之为公有权力的服务工具。
权力产生恶,无限制,无约束的权力导致不可思议的罪恶。
公有制是无视个人意愿,将公有权力意志强加于社会全体的制度,是必须以暴力强制实施,必须通过对人和社会的严密控制来运转的制度。强奸思维是共产主义模式的基本思维。离开对民众自由、意愿的践踏,离开对民众自主权利的剥夺,离开对民众的强迫和强制就无法运行、维持、延续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模式。公有制-共产主义模式使民众与现代人的广泛权利无缘,使他们的生存、生产、生活没有足够的独立性而必须依赖公有权力体系,必须仰公有权力之鼻息,任由公有权力折腾摆布。顺之者犬或奴,逆之者囚或亡。奴仆满圈是共产主义模式的必然景观。共产主义不可能有真正(人)民(当家作)主的容身之地。
公有权力对广大民众广泛而深入的掠夺、侵犯决定了共产主义模式是与民为敌,与万众为敌的制度模式。这样的制度模式要耗费巨大的精力来防范民众,欺骗民众,恐吓民众,戕害不顺从和反抗的民众,它没有精力、机制和能力造福民众,贡献文明。
共产主义模式的社会每一个角落都处在公有权力的森严控制之下,公有权力运行下的共产专制干涉、管制人自生至死的几乎所有环节,并钳制言论,压制思想,摆布社会经济、文化、历史,操弄媒体、舆论、教育。
共产极权垄断着社会财富,垄断着政治权力,垄断着真理与是非认定,垄断着真相和资信传播;公有权力系统控制着人的生存命脉,掌握着最简单、最致命的专制手段;它能轻易决定人的得与失,顺与逆,荣与辱,能计划生,安排死。不受任何限制的公有权力可以轻而易举地让不恭者身败名裂,它可以无所顾忌地用绑架、囚禁、酷刑、摧残、凌辱、制造各种死亡来对待反抗者,即使温和的异议者也可能被设计死亡。公有权力的无法无天、令人发止可能超乎任何人的想象,它即使按需杀人,或使数千万人死亡也不会被追究责任。
公有制与共产主义模式使人们无法免于匮乏,无法免于艰辛困苦,无法免于恐惧。
共产邪恶没有底线,共产罪恶罄竹难书。
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不是人类的大解放,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是人类的大奴役、大悲剧、大耻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