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明风俗的功能
我们在第一章讨论文明社会时,曾经指出过,动物社会的传承延续主要靠的是先天性生物基因的遗传;人类原始社会的传承延续则主要靠的是后天的“获得性经验遗传”, “获得性”主要靠的是偶然因素,而“经验遗传”主要靠的就是遵循先例的风俗习惯。文明社会的传承延续则不然,它一方面靠的是三大社会工具系统本身的复制遗传机制,另一方面靠的也是风俗传统的遗传延续。当然,正像我们在上面所指出过的,文明社会的风俗习惯中,已搀杂了或多或少的社会三大系统的各自的最最基本的游戏规则,因此它的内蕴与原始社会的风俗相比,已有了根本的不同。因此,综合起来看,在正常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说文明社会的传承延续主要靠的是三大社会工具系统本身的复制传承的“本能”。
那么,文明社会中的风俗系统主要有什么样的社会功能呢?显然,它的主要功能已不再是“传承延续”,尤其在文明社会已发展了一段时期,三大社会系统的力量已经大大超过了风俗传统的力量之后,情况更是如此。因此,在文明社会中,风俗传统的主要社会功能已经起了变化。简单来说,它的主要功能已变成了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也就是说,风俗习惯已从原始社会中那种一身而二任的“传承”系统(主要功能)和“稳定”系统(次要或派生功能),渐渐变成了文明社会中同样一身而兼二任的“稳定”系统(主要功能)和“传承”系统(次要功能)。
我们来看一下文明社会风俗的主要功能——稳定。我们知道,文明社会有三大社会工具,但既然是“工具”,它就存在出现故障而失灵的可能性。拿行政指挥系统来说,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整个行政系统突然瘫痪,造成了一种“无政府状态”,出现了权力真空;或者拿市场交换系统来说,如果由于严重的经济危机、经济泡沫或某个恶意的金融诈骗而导致整个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崩溃;再比如理念系统,由于某个理论家的能言善辩及一些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方面的机缘巧合,从而使一种极端错误的偏见暴发流行,使整个文明社会一下陷入偏执失控状态,甚至有可能造成整个狂热社会群体灾难性的毁灭;在以上种种情况下,显然,我们就需要一个最基本的社会稳定系统,来保障在上述种种社会灾难突然发生时,整个文明社会不致一下彻底毁灭。而要保持文明社会最基本的生存延续,或者说保障整个社会中人在任何情况下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共同的社会行为准则的底线,这就要靠风俗习惯及传统观念的作用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文明社会在出现大的社会工具系统灾难时,最多只能倒退一半(例如从十步退到五步),而不致于倒退到完全的原始社会的状态(由于文明社会的风俗习惯中已包含了三大社会工具系统带来的最基本的理性规则因素,因此文明社会决不会完全倒退到原始社会状态),并能够在三大社会系统恢复运转后,整个文明社会能迅速恢复至原来的正常发展状态(这其实也是经历过战争严重摧残的文明社会,能够在战争结束后较迅速恢复过来的根本原因)。让我们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来说明这个道理:这就好比虽然人类发明创造出了汽车这个高效的代步工具系统,但人们决不会因为有了汽车就轻易废弃掉自己原有的徒步行走的能力。因为一旦汽车系统出了故障,在排除掉这个故障之前,我们还要依靠徒步行走的能力来保障我们最基本的生存运动。
在人类历史上,这种靠风俗系统来挽救整个文明社会免于彻底崩溃的例子时有出现。例如,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的一段黑暗时期中,整个西方社会就依靠基督教信仰中所包含的具有文明因素的风俗传统才得以维系存在下来。灭亡后的罗马帝国并没有一下子退回到原始社会去,而仅是倒退了一大截而已。又比如在美国20世纪30年代爆发的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中,整个社会几近瘫痪,这时罗斯福总统通过无线电广播发表了他那著名的“炉边谈话”,用诉诸全体人民的最后良知(风俗习惯中的经济伦理底线)的方式挽救了整个社会的金融信用体系及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从而避免了整个社会的彻底崩溃。再比如中国的“文革”时期(尤其是初期造反阶段),由于市场及理念系统极弱,而行政系统又突然瘫痪或半瘫痪,整个社会一下陷入无序混乱的状态,这时,也是靠着人手一册的《毛主席语录》(里面有大量的传统的风俗伦理信条和最基本的行政公律原则),才使人们有了一个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底线,从而避免了整个社会的彻底崩溃。
除了上面我们所说的,当社会工具系统瘫痪时,风俗系统可以起到某种稳定作用并使之重新起动的传承作用之外,实际上,风俗系统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在三大社会工具系统正常运转的时候,也还是在起着一种稳定社会的作用。那么,为什么在原始社会中不十分需要稳定系统、而在文明社会中却十分需要这样一个“稳定系统”呢?其根本原因在于原始社会中没有三大社会工具,而文明社会却具有那三大社会工具。尤其是在行政系统和理念系统起着极其重要作用的文明社会中更是如此。我们知道,行政决策及理念指导都有可能具有极大的突变性,这可从它们的运作坐标图中的垂直向上的线段中看出,而假如社会中没有风俗系统对这种社会突变的可能加以一定的约束的话,那么,社会分工组织的发展变化就有了“突变”的性质,也就是具有了相当于赌博的性质了。这将带来两方面的严重危险。其一,假设行政决策失误或理念指导失误,则整个社会将一下子陷入巨大的灾难之中。也就是说,整个社会虽然有可能因为有社会工具而进步得更快,但也有可能一下玩完,放在唯一篮子里的鸡蛋会全部打破(这就好比生物界中的基因突变,有可能导致更适应环境而生存下来,也有可能导致更不适应环境而加速灭亡)。其二,即使行政决策和理念指导的大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但由于社会分工变化,拐弯过猛,也会引起巨大动荡,甚至导致翻车、翻船。显然,这时,还需有一个“遵循先例”的风俗系统来牵制一下更稳妥一些。我们在第四章分析行政系统的“命令必须可行”规律时;在第五章分析理念系统的“有效提供”规律,曾讲到理念指导方案要符合当时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时,这个心理承受能力的具体底线、具体标准,实际上主要就是由风俗系统来提供、来判断的。
此外,由于文明社会的风俗系统中有一半的内容都是来自三大社会工具系统的最基本的律则(参见前面文明风俗的律则派生图),因此,文明社会的风俗也就天然具有了传承文明因素的功能,这里我们就不再详加论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