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企业剩余价值产生者的计算方法,致无为 |
送交者: 2010年11月01日18:56:14 于 [世界军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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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由于市场定位管理优秀而盈利的有限公司,有10个工人,1个管理营销人员兼老板。每个工人的月工资是1千元,老板的月工资是1万元。减掉了工资和原材料成本,每月净盈利10万元。这个公司由老板的管理营销工作产生的剩余价值是5万元,10个工人产生的剩余价值是5万元。10万元剩余价值全部由老板处置。老板有处置这些剩余价值的自由,而且可以记入自己的名下,工人无权过问,但老板有消费累进税制的限制如下。消费累进税制比收入累进税制公平的多。如果具体执行消费累进税,还是需要很多研究才能实现。 按照牛克思主义消费累进税制。工人每月1千元 内的的消费税率为10%。老板月消费1千元的消费税率也是10%,从1千元到1万元的月消费税率为20%。老板月消费1万元以上的消费税率为50%。如果一个老板如果和工人月消费一样,那么他挣再多的钱,他的税率也和普通工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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