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及其与美、中、俄的关系 |
送交者: 2023年03月22日17:09:35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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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夫 最近国际刑事法院再一次映入人们的眼帘,它对俄罗斯总统普京签发逮捕令一事,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支持者欢欣鼓舞,认为普京迟早要走上审判台;反对者嗤之以鼻,认为这一逮捕令如同厕纸,毫无用途。
众所周知,国际上虽说有200多个国家,但各国的地位并不相同,有的国家一言九鼎,指哪打哪、说一不二,有的国家,大多数人连名字都叫不出来。联合国五常,特别是美、中、俄三国无疑是世界上最有分量的国家,它们认可,什么事都好办,如果它们反对或掣肘,这事就难了。
有人把国际刑事法院想象成国内的最高人民法院,有绝对的权威,下级法院只能服从。那国际刑事法院是何机构,与美、中、俄的关系如何呢?
1. 国际刑事法院与其它国际司法机构
不少朋友似乎对位于海牙的几个国际司法机构缺乏基本的区分和了解,以至于做出了不少张冠李戴的评论。这里稍微简单区分一下ICJ、PCA、ICC三个位于海牙的机构:
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前身是国联于1922年创立的常设国际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International Justice, PCIJ)。中国作为《宪章》缔约国自动成为法院规约的缔约国。ICJ只处理国家间争端,不处理个人刑事案件。自1985年以来,始终有中国籍法官在法院任职,期间中国共派出3位法官,包括曾担任院长的史久镛先生和副院长的薛捍勤女士。
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在这几个机构中历史最悠久的,于1899年在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期间签订于海牙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建立(1907年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对1899年公约有所修订)。中国也是两个海牙公约的缔约国,清朝时签署。它与ICJ在同一栋楼(和平宫)里办公,但其和ICJ的最本质区别是,其既不是“法院”,也不“常设”,本身也不进行“仲裁”。它只提供了一套示范性的仲裁规则和框架,同时为国际争端解决提供组织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差旅、主持、秘书、语言等行政服务,以及帮助指定仲裁员等),而并不能自己审案子。这源于仲裁的这种极其重视国家同意的争端解决方式的自身特性——仲裁庭的人选、仲裁规则、适用法等完全取决于国家在个案中的选择(有时是案子发生了才定,有时是事先以条约形式对某一类争端的仲裁程序做规定),因此PCA无法像ICJ那样有一套强制适用于所有案件的明确的程序规则。
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也位于海牙,但其设立基于2002年生效的《罗马规约》,说它是联合国机构是不准确的。不过,ICC的整个筹备过程都是在联合国框架下进行的,经过了多年的多边谈判,因此说它野鸡也是不准确的。顾名思义,ICC只管辖针对个人的刑事案件,不处理国家间的争端。ICC是第一个常设的、具有一般性管辖权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此前无论是纽伦堡法庭、东京法庭还是前南斯拉夫法庭和卢旺达法庭等,都是只针对某一特定战争中罪行有管辖权的特案特设法庭),因此从维护国际正义、制止严重国际罪行的角度来说,ICC是一大进步。
2. 国际刑事法院与美中俄的关系
目前《罗马规约》有123个缔约国,主要集中在拉美、西欧和非洲。还有大约40个国家签了但还没批准。
美国曾经签署过这个规约,但是在国会批准前取消了签署。
俄罗斯在2000年签署了这个规约,当时普京刚刚成为俄罗斯总统,但是俄国的两院并没有批准这个规约。在俄格战争之后,国际刑事法院准备调查在战争中的一些罪行前,普京签署了退出规约的法案。
中国国从未签署和加入这个规约。
值得一提的是,乌克兰也是签署未批准但后来退出了的国家。
关于国际刑事法院与美国的关系,顺便讲一段并不遥远的历史:
国际刑事法院2020年3月裁定,批准对塔利班、阿富汗安全部队、美国军事和情报人员在阿富汗所涉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展开调查。法院首席检察官法图·本苏达(Fatou Bensouda)曾表示,有足够证据表明美方人员于2003年至2004年在阿富汗有对在押人员施行虐待、侵犯个人尊严等行为。
特朗普政府在当年6月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授权对国际刑事法院(ICC)雇佣的个人实施制裁。9月,本苏达及其同事法基索·莫乔乔科(Phakiso Mochochoko)遭到美方制裁。
时任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发表声明,公开抨击国际刑事法院为一个“彻底崩溃和腐败的机构”。
3. 国际刑事法院判决对普京的影响
国际刑事法院可以签发传票(summons),如果嫌疑人拒绝出庭,就可以进一步签发逮捕令(Arrest Warrant)。但是,(国际刑事法院)别说师了,它连一个连都没有。不仅没有军事力量,也没有警察力量,完全依靠各缔约国的协助完成逮捕和转运。所以简单地讲,普京在俄罗斯境内是完全没问题的,逮捕令真的就是一张厕纸,但是如果去到《罗马规约》的缔约国,就可能会被逮捕。所以说只要普京不踏足缔约国,这个逮捕令其实是没有太大意义的。除非普京不担任总统,否则普京去任何一个缔约国访问都不会被逮捕,因为国家元首具有刑事豁免权,并且,这种刑事豁免权,用英国法院的话来说:“是绝对和没有例外的”。
个人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不能说不起作用,那要看对谁,对小国或后台不硬的或许有作用,因为本来人家就要收拾你;对大国形同废纸,卸任了的总统也一样,因为谁都知道核弹是长眼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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