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六年,十三岁的劳改犯 (三) |
送交者: 2018年04月27日10:42:19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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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翔 5. 十三年的人生,薛立博基本上都是在枫林镇公社的地域度过,除了偶尔走出地界来到相邻的南山公社,外公所在地。唯一的例外发生在十岁那年,他一度走出乡村,到汉口在大舅和大姑妈家住了个多月。大舅是外公的大儿子,很小就去汉口谋生,外公得益于自己有手艺,解放初期在城市之外过的还好,就留在了山村,故乡。外公那些身无一技之长的几个堂兄弟,很多为了一份收入最终在汉口、武昌安居,做了城里人。部分的,则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因忍不住饥荒,外加城市工作机会稀少,又逃回来做了农村人。大姑妈是爸的姐,兄妹四个中的老大,当年陪着大姑父定居汉口,也是基于类似原因。五十年代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建立和强化,又将这种关系就此固化,于是,城市人和农村人就此有了两个不同的等级,有了劣等农村人的出现。 姑妈有八个孩子,住在汉口硚口附近国棉厂的职工平房,六十多平方米的地域,到处挤满了床板,有些还叠了三层床板,床板之间不足一米的上下空间只够人滚着进去,爬着出来。 平房前面左前方不远处是个公共厕所,围绕它的是十几栋类似的平房。站在门口,即使是微风,吹来的也是臭烘烘的气味,最难受的是炎热的夏天。门前不远处是几家人合用的一个水管,下面一块已经破旧有不少裂痕的水泥,水泥的边缘是个半尺深一直在流动着的臭水沟。夏天的时候,空中飞着的是成群结队嗡嗡叫着的大个苍蝇,交错而来的是更为密集的蚊虫集群,后者轻盈、安静,有时候居然会直接冲着你的脸部而来,没有躲避障碍物的意愿。 平房后面是条一直灰尘噗噗的公路,傍依着一个高出一米多,长满灌木丛的铁轨“埂子”,上面是经常笛声不断来来去去的火车,时不时的将身子下面睡着的床板震动得不停的颤抖。有时发生在夜深人静之时,一声长啸,瞬间将美梦带入噩梦的门槛。 博儿不喜欢这里甚至是感觉出厌恶,唯一的例外就是铁轨埂子上密密麻麻的灌木丛,视角屏蔽之下必然充满神秘,带给他无穷的想象空间。堂姐们喜欢逗这个乡下来的土疙瘩,还专门给他取了个绰号“不晓(黄陂人说的土话不知道)”:问他话时,他回答最多的就是这两个字! 高中毕业的姐姐们都在国棉厂工作,多数的正在恋爱期,各自忙碌着。有次,一位姐姐狠狠心挤出时间,主动提出带他去自己工作的棉纺厂车间看新鲜。看了一次之后他拒绝了第二次,姐姐问为什么,他说“不晓(得)”。实际上,他不喜欢那里的噪音,还有漫天弥漫的飞尘。在家乡,他就不喜欢杨谷子时飞起的尘土,而喜爱干净、安静、自然。 堂哥带着他去看江,还在江水里面游泳,让他跟着。他拒绝了。问原因,回答的还是“不晓”。堂哥一群人在浑浊的江水里畅游,享受和体会毛主席所说的征服感。他只是坐在江边山石上看着滚滚江水,想着东流的去向和进入大海的欢快,猜着,它们最终的归宿会是哪里。 江水太脏,人太多,没有他家乡的水库好,那里水清、干净,人也不多。游泳累了时,他会仰面躺在水面;渴了,则会转身喝点库区的水;多数时候,是安安静静的在水面上躺着,欣赏蓝天白云,偶尔的摇摆一下脚丫,算是调整平衡。 他不喜欢姑妈一家人的势利和对他的歧视,看不上他们的生活环境,也感觉不出他们生活上的优越在哪里。对于几个哥哥姐姐的自以为是,他更是不以为然,甚至觉得可笑。姑妈一家十口人,除了姑父,大哥大姐外,其他人都喊他“不晓”作为他的名字。他没有申诉,也没有抱怨,唯一的对抗就是沉默:你不用我的名字时,我装作没有听见!他越是这样,姑妈和那些哥哥姐姐们就越是觉得,这个乡下孩子傻,也叫的更起劲。那次离开之后,他再也没有在姑妈家住过,即使后来在武昌上了大学,偶尔过江来拜访,也只是坐坐,几个小时而已,那时候,还在喊他“不晓”名字的只有姑妈了,她觉得那就是亲热,她的孩子们却为她觉得尴尬。 在姑妈家住了十多天又转到江岸的大舅家,舅妈对他的感觉照顾的细腻多了。大舅和舅妈都在机务段上班,大舅做木工,有车床。他喜欢看大舅使用车床将原始的木材,转眼之间打造出漂亮的物件。只可惜,大舅不肯经常带他去车间玩,说是有规定,还不安全,那里噪音也挺大。 大舅家只有四个孩子,住在有三层的小楼房里。里面的高层是他自己加上去的,围着一个狭小的中空向上加码。走在三层狭窄的楼道里,面对没有栏杆的过道,他感觉害怕:晚上睡眼惺忪的不小心走出小小的房间,从三楼掉下去,会摔死人的。他不想死。
因为比较了,才知道差别所在。见识了繁华的武汉,他觉得远没有人们羡慕的语言所描述的那样值得让自己羡慕。在武汉的生活不好玩,那么,在哪里的生活才有价值才值得拥有?那一阵子,他满脑子的都是这方面的疑问。可惜,山哥回答不了他,或者说,山哥觉得他的感觉很奇怪。但是,他自己明白:想要一个内心丰富的世界!他喜欢思考,喜好探索,想多读几天书! 小姨说,两岁的时候他嘴馋,喜欢吃生花生。花生精贵,是做种子的。他也精贵,超过花生。每次见到剥花生,他都要,给他又没有,不给让他伤心,大家又不忍。最终,大家想出一个躲的办法。可是,他极为聪慧,总能基于谁应该在视界内却不在,判断出一定在做躲着他的事。再基于声音,来准确定位。这样的躲避,在外公家都不得不使用。那次,就是找到牛房的阁楼,爬上梯子,结果不小心有了事故。乡下的房子通常内空比较高,有条件的家庭,会在中间用木板搭个阁楼,条件好的家庭,在每个卧房都搭上,既有效使用了空间,又带来了美观和干净、整洁。 在外公家玩时那次,他从阁楼摔下,好在下面是堆牛粪,救了他,摔下的时候后背朝下,不然就是满嘴的牛屎。就是那次之后,小姨说:我欠你一条命,差点摔死你! 今天,不让自己饿肚子,虽然依然很难实现,但是已经不再是他人生第一目标。冥冥之中,他的固执,他对读书的渴求,最终改变了他的命运,是他没有想到的。
到农场的那天下午晚些时候,来了位被校长称作老张的男子,五十多岁,脚有点瘸,背有点驼,寡言少语,走路总是低着头,似乎是在寻找丢失的物件,看上去黝黑老成的脸,让他看上去显老。一直没有在意老张长相的博儿,有天近距离的看了眼,觉得这个人的面相和普通农民有很大不同,眉宇间缺少老农民特有的土气和对命运的妥协——无神的死鱼眼。老人的眼中,放射着从自己昔日喜爱的数学老师眼里看到的那种光芒。老张负责打杂做饭,校长对他说话还算客气,但是,博儿能够听出一种威严和居高临下。老张则唯唯是诺的服从着,显得极为温顺、听话。 看上去,老张比校长老很多,虽然他们年龄相仿。校长一脸的细皮嫩肉,白嫩嫩的像个小白脸,老张则黝黑,粗糙,额头上还有不少的皱纹。 中午还在担心的吃的问题,在老张到来后变的自解。每次准备做饭前,老张会敲响一个小铃铛,听到铃铛后,人们会带着自己的蒸钵,到下面的池塘里去淘好米,放上自己想要的水量,个多小时后,香喷喷的米饭就会准备就绪。自来水的使用历史还没有开始,所有用水,都来自山坳下面的一个小池塘。走近池塘,老远就能闻到股鱼腥味。池塘里的水不多,需要走过干枯的部分底部泥地,走向中间的一个小水坑。泥地上散落着一些小死鱼的尸体,应该是它们和泥土在烈日考晒之下蒸发出的味道,在制造着这充满诱惑力的臭鱼腥味。 第二天中午时又来了些人,一个戴着厚镜片的男子邓老师,带着七八个和自己差不多年龄的男孩。三个年纪相仿的成年人,带着九个年龄相仿的男孩们,开学了! 这里确实是公社中心中学的一部分,堂外公是中学的副校长也是这个农场的负责人,开始时客气了几次,让大家喊他副校长,叫着别扭,也就“校长、校长”的顺畅了下来。 校长对老张威严有加,对邓老师却客客气气,而邓老师却对老张客客气气,对校长不冷不热,对学生却很温和,充满耐心。在学生面前,校长的架子一直很大,且缺乏耐心。 在上小学和初中时,也有校办农场,都在学校附近不远的山上,那些荒郊野外的几小片薄地,是附近生产队贡献的,自然也没有值得派人去守的意义。全国上下都在学工学农,都在为着这个伟大的政治任务,寻找、建立着大大小小的示范和榜样。 王村河公社中学,是县里特别树立的学农榜样,自然需要特别的气派:一个公社级别中学的农场,拥有好几栋新建的平房,还专门派个副校长级别的大官来驻守。 这些房子很新,应该是刚修建不久,甚至可能就在这个夏天。这些房子,比他家乡的那所柿子中学可豪华多了,柿子中学的房子都是泥土砖累积的简易房,而且没有一个完整的窗门,更谈不上窗玻璃。巨大的窗户只有框架,下雨的时候,就用稻草编织个窗户门挡雨。转回去之后,窗户成为博儿主要的进出通道,那是后话。
排房面对着极度贫瘠的黄土地,和布满麻古石的小山头。山头上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棵小松树,艰难地活,歪歪扭扭的苟延残喘。散散落落的杂草也稀稀拉拉的没有多少。眼见所及,只能说是比寸草不生好些。 只要有学上!我来了。这点艰苦对我算不上什么!薛立博暗暗的立志。 他随后在这里足足呆了两个月,没有丝毫报酬。每天的工作就是抬大粪,挖土石方,在坚硬无比的碎石与黏土混合的土壤上,试图用人定胜天的意志,来改造出一片良田。每天十个小时的工作之余,就是学习主席的语录,改造自己的灵魂。平时时间,同学之间不允许交头接耳,相互制造谣言、流言蜚语。 薛立博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对于书本、文字上的东西,有着天然的喜爱。一本小红宝书,他反反复复读了很多遍。不做农活,眼睛还能睁开的时候,他都会拿出红宝书津津有味的读着,体会和记忆、理解。很快,他就能将整本书的内容,一字不差的背出来。 看在眼里的校长觉得,这孩子有出息,是在认真的接受改造,有潜力成为榜样。 听到夸奖后的小姨说,外甥聪明,是自己的功劳,走的是牛屎运。 几十年后他才意识到,自己不错的文笔,应该就是得益于那时的启蒙:红宝书里有不少充满哲理的语句,比那些每天报纸上见到的假大空八股文强很多。按照他所理解的农业知识和经验,这样的土地是不值得如此折腾的,浪费时间。可校长却反复强调,越是困难的越是要做,人定胜天,让盐碱地里长出好的庄稼,才是革命者应有的气概。 校长必须成就不可成就之事!
每天夜晚,博儿不得不在老鼠的打闹声中入眠,那是他唯一习惯了的音乐。 开始时他有点害怕。深夜老鼠上蹿下跳,相互追逐、嬉戏闹出的动静,他早已习惯。只是,这里的老鼠似乎更大,更不怕人。他担心,这些疯狂的老鼠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将自己吃掉,第二天天亮时,人们看到的自己将会是一堆白骨。开始时的几个晚上,他都是睁着眼看着漆黑的夜色,直到实在是熬不住才挣扎着闭上双眼。起初,他还试着打呼噜睡觉,有人告诉他,呼噜声会吓跑老鼠,他试着做却做不来,周边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则让他极度困乏都难以入眠。 早上起床,他必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身上是不是少了什么部件。过了好几天惊心胆颤的日子,才慢慢开始习惯。后来觉得蚊帐可以保护自己,将老鼠隔离在蚊帐之外,于是,将所有重要的物件都藏着蚊帐之中。结果,置放在蚊帐内的大米口袋,不仅没有保住自己,还给蚊帐带来很多大大小小的洞口,于是,他又不得不和趁机偷袭的蚊子抗争。 就这样,原本就不足果腹的大米,不得不和饥饿的老鼠分享。带着咕噜噜叫唤的肚子,做着成年人般的重体力活,每天的日子在煎熬中度过。他最盼望的是周末到来,会有两天假,可以赤脚走五十里的山路回家吃顿饱饭,第二天再赤脚走五十里回到学校,就是为了满足自己想“读”书的愿望。
6. 九月九日,主席去世的噩耗传来,很多人都哭了,悲伤中带着对未来的忧虑。主席一直是咋们的红太阳,这没有太阳的庄稼该怎么活?一夜间,校长宋秉义老了很多。他一定是在怀念毛主席老人家,薛立博觉得。记忆里,还没有一位和自己很亲近的人离去,他没有亲自体验那种刻骨铭心的撕裂之痛,自然感觉不到他人的悲伤。几年前,村子里的五保户梁大妈去世,他伤心了一阵。梁大妈和奶奶的年龄差不多,辈分低一个等级。她有个女儿,多年前外嫁他乡,梁大妈曾经去跟着女儿生活了段时间,回来后就很少离开。村里在村子中央位置给她建了个很小的有里外两间的房子,里面刚够放个单人床,外面几乎同样的面积则是厨房和吃饭空间。每年村里会按时给她提供些必须的生活食品,是大家分摊的结果,她自己则种一小块菜地作为补充。她是村子里唯一不受割尾巴影响的人。 外婆去世那会,六岁的他紧紧地拉着妈妈的衣服,正哭的死去活来的妈妈,还是忍心丢下他,自己一个人哭哭啼啼的奔向十多里外的外公家。奶奶说,妈妈太伤心,天又黑了,带着你走那么远的山路还要过两个水库,不方便、不安全。他不觉得奶奶的话有道理,认为自己可以走!他想外婆,外婆爱他。 没有亲眼见到,自然痛感不足。爷爷在他出生前几年就被饿死,他也只是听奶奶说,每一次提起,奶奶都会满眼泪珠,低声哭泣。 主席死后,最大的变化是邓老师。 博儿从小就很顽皮,生性乐观。主席逝世后的一个中午,他睡不着,也觉得很无聊,就想到处走走瞧瞧。说来难以置信:来农场已经三个多星期,都不知道排屋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白天很早就起床去地里干活,又脏又累,每一分钟都是煎熬都在拼着生命中最后残留的那点力气。中午,有时还得表现意志坚强,改造自己决心的坚韧,继续顶烈日战斗在棉花地里。土地过于贫瘠,用心呵护种植的棉花,产量有限。 过程重于结果吧。邓老师说。口气听起来怪怪的,带着不屑和讥笑。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古人曾经如此的训告。他吃得苦中苦,也吃了很多的苦中苦,却看不见人上人在哪里,也没有那方面的奢望,那里没有他的世界。他天生就属于社会最低端的一份子,命中注定。他只是想活着,理想是活的更开心点。
大家都在酣睡,除了知鸟时不时懒洋洋的喊几声外,只有烈日烘烤大地发出的丝丝声,还有空气中独特的烘烤味。再有,就是门外静静站着已经有一会儿的博儿,和室内坐在床边埋头看书、写字的邓老师。 平房面对学校棉花田的方向,山顶那边,有个走道,为在不同房间走动的人遮阳挡雨。和校长办公室对立的另外一头,还有个房间被安排为老师的卧室。只有教室三分之一规模的卧室里,并排着四个木板单人床,里面只有一个床上有凉席,其它的都空着。邓老师在一个空床边,坐在小凳子上,用床做桌子。 过了好久,邓老师才意识到,还有人站在门外好奇的看着自己。 就是在那天,他第一次从邓老师那听到“英文”这个词,第一次看到有人在如此大热天,还如此认真的旁若无人的读着厚厚的书。那书得有一寸多厚,是他人生见到的最厚的书。以前他见识过的厚书就是《毛泽东选集》,家里一本也有一寸厚,那是他除了课本外读得最多的一本厚书。其它的杂书虽然也读了一些,包括曾经非常流行的几本手抄本,和没有封面的苏联小说。但是,邓老师的书更大更厚。 他只是这么想着,没有说出来。否则,很可能因为这种对比,意味着“贬低”主席,就够送到劳改农场呆上好几年。因言获罪,是典型的犯罪之一。 对读书的渴望,在那一瞬间被老师看在眼,疼在心。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就这样相识,却无缘相处长久。否则,如果从那时就有这样的老师教导英文,博儿日后的日子会过的非常不同。 机缘只能碰,不能选。 此前,校长曾经多次警告过,不可以随便走动,更不可以随便和同学、老师说话。 他不懂,但知道,听话是必须遵守的规则之一。他想遵守规则,可是做不到。 邓老师非常耐心的,给他介绍和解释书里面的内容,英文和中文的不同,还特别讲了几个英文字的差异。几十年之后生活在美国的他,什么都没有记住,除了老师所说的“的”字的多样性,和莎士比亚文集几个字。却对莎士比亚是谁,没有概念。 什么样子的人会使用如此怪异的文字?这可能是他当时唯一的体会和好奇。像拼音又不是拼音,他自己连拼音都没有学过! 由于副校长的限制,也由于农活实在是太重太累,没有时间和精力,他最终没机会和邓老师产生更深的交集。记忆中谁说过:邓老师非常有学问,曾是大学老师,厦门大学的高材生。他对于大学,厦门的,都没有太在意,那些名词和他太遥远。那时他唯一在意的是自己的白米安全,是该如何对付个头巨大的老鼠。他当时最想要的是一种武器,能准确击毙老鼠,再将它们烧烤着吃掉!既解恨,还饱腹。 他不仅知道那些大米对父母的代价,更明白它们对自己依然日日咕咕叫的肚皮的意义。叔叔做的,觉得应该是万无一失的松木盒子,居然也被老鼠攻破。只花了几天时间,盒子就有了大洞,里面的袋子也破了,烂了。几十年后在美国,他还时不时会做噩梦:梦见老鼠偷走粮食,孩子们正在饥饿、哭泣。虽然那时候,事实上他的房子里是进不去老鼠的。 排屋面相山坳的这边,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世界:阶梯排列的旱田,生长着绿油油的红薯,旱田之下,是正长得欢的稻谷。离开邓老师的卧室,他走向红薯田,用手挖出几个小红薯,在附近的水田里洗一洗,吃进肚子里。生长期不足,红薯还没有长大,有点像自己,也只好勉强将就。随后,他按照事先打听到的方向,向公社所在地走去,他想去看看他日思夜想的校门。 他终于看到了。在公社政府所在地,在高中校门百多米外的一棵大树下,他安安静静站了好一会儿,一动不动,一眼不眨的看着校门内进进出出的同龄人。他幻想着,哪一天,自己也能再次坐进教室,聆听老师的教诲。如果能,他一定不再调皮。 那天回去时,太阳靠近西边边际已经没有多高。校长狠狠的训斥了他一顿,连偷挖农民的红薯一事也被揪了出来:一定是谁告状了!
九月中旬柿子中学才开学,所有划片范围内的初中毕业生,都被允许无条件入学。 得到消息的他催着妈妈去问,校长说“不行”!理由是,因为他已经上学了,只能转学。 那天,他像个做贼被抓现行的小偷,羞涩的跟在妈妈身后,害怕遇见昔日的同学。他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人家都是顺顺当当,大摇大摆的来上学,自己却必须如此的费尽心机,绕好大一圈,还做了那么长时间的劳改。 远远的,他看见了自己一直思念的秀秀,他最好的异性朋友。看到她的一刹那,他更深的躲进母亲的背影。他喜欢秀秀,她也喜欢他。他们两个人,一直是班上成绩最好的。他第一她第二,除了语文,有时她占先。但是他知道,他们之间不可能有未来。他和任何一个女人之间都没有未来。四叔说的,四叔的儿子松哥也如此的教训过自己,他是博儿初二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四叔的爸爸和博儿的爷爷,两个兄弟间有历史积怨:当年几兄弟中相对富裕的爷爷,因为最终没有抱养四叔做儿子,让四叔能够就此拥有家里几十亩良田的愿望落空。原因是,准备领养的前夕,奶奶居然怀孕成功,随后有了姑妈,再有了爸爸和叔父等孩子!对此,四叔一家恨死了博儿的父亲和这一家人,更是恨死了奶奶。这样的逻辑,博儿一辈子也没能理解。 博儿用视野搜寻刘鸿志的身影。那天去的早,离上第一堂课还有半多小时,不远处来来往往的学生,手里拿着陶制饭钵,去山坳中的池塘里淘米再送到办公室不远处斜坡下面的食堂。他们这是在准备自己中午的食品。多数来这里读书的孩子都得走三几里山路,中午休息时间不过两小时,来来去去再等着吃饭,根本来不及,在学校吃食堂,还可以享受一个小时的午睡时间。这种仗势和他在王村河中学的农场所经历的几乎一模一样。远看池塘的水质,和他在农场的也强不到那里。而且,被水田环绕的池塘,在雨天之后,田间的化肥、农药,很多会就此流入。池塘的水也因此变成浑浊橘红色,没有选择的学生们,只能将它们送进自己的肠胃。此时的他没有想这么远,他在奇怪,鸿志为什么不在这里?在初中毕业班,最想继续读下去的,只有他和鸿志! 年长近两岁的鸿志是博儿的好友,很多时候,是他站出来为博儿打抱不平,对付那几个无理取闹欺负博儿的同学。博儿的身子瘦小,不到一米五的个子,看上去好欺负。鸿志一米六,是班上数一数二的高个,虽然也很瘦弱。鸿志的视力不是特别好,为人乖巧懂事,老师以他个子高大为由,将他安排在靠后的位子上,害得他经常因为看不清黑板上老师的字迹而犯错。不少的时候,是博儿帮他改正错误,来来去去的两个人就成为好朋友。 几乎所有主科成绩都排在第三位的鸿志,经常被博儿称作三哥。鸿志倒是大度,从来都不对博儿生气,也只有博儿会这么称呼他。鸿志也喜欢秀秀,偶尔,他们两个大男生,还会因为想讨好秀秀而闹出别扭。鸿志看得出,秀秀更喜欢博儿。 鸿志的家庭成分更复杂,他父亲是历史反革命,曾经是临县文化局的干部,据说,后来因为大鸣大放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后来又加了个历史反革命,说是和他爷爷有关系。
两个月前,七月初,他初中毕业前几天。七年级毕业班的他们,在教室举行的毕业典礼大会上,同学们畅所欲言,谈各自的理想和对未来的期待。天真烂漫的年龄,缺心眼,富幻想,满脑充斥着胡思乱想。多数人眼里满载的是迷茫,除了按惯性过日子,没有其它有意义的想法。唯一有底气喊出豪言壮语的是桂香:上大学,做毛主席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七三年的白卷英雄张铁生,也是她的英雄和榜样。她的哥哥,是博儿知道的唯一上大学的人,马上就该从农学院毕业。他觉得,有哥哥的榜样,做妹妹的跟随,也顺理成章,就像他最终将顺理成章的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像个牲口。为了解放全人类,革命事业是没有贵贱之分的。他相信毛主席的话是真理,是发自老人家的内心,也是为了咋们好。 他天生聪慧,学什么都快。从进入学校开始,玩玩耍耍,顽皮的他,文化成绩却在年级一直是名列前茅,门门功课都是,遥遥领先。偶尔,他甚至为这种简单容易的获得感觉孤单,幸亏有秀秀陪伴,偶尔的让他觉得有竞争对手。在主科成绩排名上(如果有这样的排名的话),他和秀秀是当之无愧的老大老二。教室门外凸凹不平的土砖墙上,还贴着他写的作文散文,被语文老师松哥用毛笔写成大字报,供作范文学习。他还是数学老师眼里的最爱。数学老师曾是县师范的老师,因政治原因下放到这,来和贫下中农一起学习改造。 在吵吵闹闹的课堂上,博儿坐到后排鸿志座位的旁边,轻轻的推了一把正聚精会神读毛选的鸿志。似乎是被人从梦中推醒的鸿志,看着他尴尬的笑了笑,算是回答。 你的理想是什么?毕业后想做什么?博儿问。那时候,革命理想是个流行词。 我能做什么。你又能做什么!鸿志回答的很肯定,像个老学究。这种时刻的鸿志,就是博儿眼里最让人烦心的状态。 我知道你想继续读书,可是,听说,不让了,得回家种地。我不喜欢种地。博儿说。 不喜欢又能怎样?鸿志回答说,眼睛又回到了毛选,看上去已被他看过多遍的旧书。博儿后来对毛选的学习兴趣,很大程度上也是因鸿志的影响:能够读到的有些知识上的价值的 书,除了毛选外,还真的极少!
瘦弱的数学老师不怎么说话,过的压抑。但只要一见他,似乎就是久远阴雨天后见日出,露出抑制不住的喜悦。很多时候,下课或放学后,他会偷偷跑到住地,问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他小小的脑袋里有太多的不明白和好奇,却没有几人能满足他,唯有这位一脸阴森森的老师。 除他外,学校里都是本地的民办老师。放学后,在一大片破旧黑乎乎蚊帐组成的迷宫中,有个破烂的书桌,每次博儿看到的必然是个带着厚厚镜片的中年人,在那读、写、画。而一旦房门有响声,心有灵通的老师总会知道是谁。有了这位老师,他的数学突飞猛进。有了他,数学老师在这里的日子,多了不少开心。 在课堂上,博儿最喜欢和化学老师捣蛋。化学老师上课时喜欢走来走去,边走边讲边看谁在睡觉。上他的课,实现踏实睡懒觉是个高难度的技术活,一般人很难得逞,连他这样的高手都不行。况且,他还是老师眼里的第一号监视对象。他的座位,不同的老师会做不同调整。化学老师让他坐在第二排中间走道左边。于是,在老师回头走向黑板时,背着的手里的粉笔会走失。回到讲台上后意识到粉笔丢失的老师,会很快的再找到一只,而且很准确的打到他的头上,那技术和准确度,不输给美国的精准炸弹。如果他不小心睡着,不出几分钟,他的耳朵会感觉到揪心疼痛,那是老师最习惯做的标准动作。 多年后化学老师说:当年的你,是老师眼里既讨厌又让人喜欢的孩子!拥有你这种天分的,我这辈子还没有遇到第二个。说这话时,出自老师手里从重点大学毕业的有两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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