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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最大骗局
送交者:  2018年02月05日13:23:29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作者:关敏

1973年的马王堆汉墓考古震惊世人,原本《老子》重现人间,证明两千年来的核心经典《道德经》是篡改了!因为《老子》是一本为君主服务的“帝王术”。历代帝王都把它视作法宝而加以秘密使用,但台面上又不便明言,所以,两千多年以来,帝王们及其御用文人用尽千方百计对《老子》的文本进行篡改和曲解,掩盖老子的本义,用谎言对老子加以层层包装,制造了一个个美丽的神话。不想, 这个神话近年来迅速膨胀,涉及内容之多,误导影响之大,为历史上所仅见。

    

一,《老子》有一套系统的帝王术


据说,孔子谓弟子曰:“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缯。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史记•老子韩非列传》)!“龙”就是初民们最早巫术幻想的神或圣!

湖北郭店本《老子》和湖南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都是是“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国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后人把“王”的字篡改为“人”,使意思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严重地篡改了《老子》的本义。《何新: 郭店簡本<老子>简体复原本》说,原文是“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 国中有四大焉,王居一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712d230102e741.html(帛书相关情况网上都有)

可见,老子就是替巫王(圣人或圣王)服务的大巫师。

 

《老子》中的“圣人”是老子对最高统治者的谀称。《老子》说:“是以圣人终日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轻则失根,躁则失君。”这里的“圣人”绝不是指普通的君子!因为,“辎重”即军事器械是“万乘之主”拥有的,没了就会“失君”位。可见,《老子》中的“圣人”指的是“君”,是“万乘之主”,是最高的世袭统治者!老子就是为帝王出谋划策的军师。

《老子》第57章原文不是“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而是“法物弥彰,盗贼多有!”《老子》一书的“法物”被后人篡改作了“法令”。而“法令弥彰,盗贼多有”犯了“倒果为因”的逻辑错误。“盗贼多有”才导致“法令滋彰“而不是相反。被篡改以后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这一句,被道粉拿它作为吹捧老子“反对严刑苛法”的证据。真是荒唐。

 

请看:帛书《老子》乙本作“物”。另外,简本甲组作“勿”,是为“物”字,景龙、河上本亦皆作“物”。今本作“法令”,是后人篡改。蒋锡昌说:“‘令’字景龙、河上本皆作‘物’,以《老》校《老》,当从之。三章‘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十九章‘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五十三章‘财货有馀,是谓盗夸’,皆以财货与盗贼连言,均其例证。”

 

“法物”与“法令”,意思大不相同。法物:古代贵族按礼法规定使用的器物和排场,指车驾卤簿仪式。这是贵族富有和身份的象征。河上公注:“法物,好物也。”老子的原意是掩盖贵族的富有和身份,避免被杀被盗之祸。这是《老子》的“深藏不露”之术,表现了作为专制主义鼻祖的老子阴险狡诈的心术。

 

1973年底,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老子》的甲乙两种抄本,其中乙本卷前有四篇古佚文,经考证,这就是早已失传的《黄帝四经》即道家最早的元典。四经开篇第一句就是“道生法”。这就是为什么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会解《道德经》。据司马迁的记载,申不害、韩非的法家专制之学都源于老子。所以,法家和道家原本就是一家。只是到汉代的时候,给法家另取了一个名字而独立出来,我们不妨称他们叫“道法家”,老子就是道法家的鼻祖。


国学大师章太炎说:“老子亦有极端专制语,其云‘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非极端专制而何?……然此二语,法家所以为根本。”

“鱼不可脱于渊”比喻君王不可须臾失去权势才能保全性命。也就是说,权力就是绞肉机,君王失去了权力,其性命就会被新掌权者绞杀。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韩非在《喻老》和《内储说下》中进行了反复的诠释。韩非认为,赏罚是君王的秘密手段;只能由君王一人亲自掌握,而且绝对不能公开,不能让臣民知道,否则就会被仿效,就会大权旁落,大臣们就会趁机收买人心或显示自己的威势,从而会对君王的权位乃至生命构成威胁。这就是“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的道理。很多人把《老子》36章“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翻译成“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这是何等的无知!何等的荒谬!“示”是“炫耀”吗?扯淡!

 

韩非以后,大型的帝王之书要数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了。毛一生,从瑞金到北京,《资治通鉴》手不释卷,汲取其智慧,运用其策略,可说是精研《资治通鉴》的典范。今天的人已知道了《资治通鉴》的实质,但仍然不知道《老子》也是“帝王教科书”。

 

《老子》成书于战国,是道家的主要代表著作。西汉的《淮南子》就说《老子》“帝王之术备矣”。《老子》就是帝王之术的汇编,是专门给帝王建言献策的“帝王专用教科书”。东汉的班固也说过,《老子》是国君的“南面之术”。

 

专制皇帝的统治,不论是对人民的控制和镇压,还是宫廷运筹,暗中都仰赖于老子的权术。在历代君主中,对老子的帝王术笃行不渝的比比皆是,更有四位皇帝亲自为《老子》作注,甚至有“自写一通,置之坐侧”做为座右铭。因为《老子》有一套系统的帝王术。其术分四类。一是政治措施,也就是基本国策,主要有:愚民、消灭文化、社会倒退、屠杀与恐怖,里面有大量的愚民、虐民、弱民等方法;二是政治阴谋,也就是诈术,主要有:深藏不露保身之术、口蜜腹剑的欺骗术、欲夺固予的阴谋术;三是带兵作战术,因为早期的君王是带兵打仗的;四是帝王养生术,也就是长生久视之术。


二,《老子》具有“人民性”吗?

 

三十多年来对《老子》的篡改和曲解,主要是把一个奴隶主的代言人乔装打扮成具有所谓“人民性”的人。这是最大的曲解。


老子消灭民间智慧(“绝圣弃知”),消灭人民的文字(“使民复结绳而用之”),消灭民间的学术(“绝学”),不准老百姓使用任何技术手段(“使有十百之器而不用”),等等,这是老子最彻底的反文明政策!再没有比老子更恶的了! 


《老子》第53章本来表达了作者鄙视和污蔑民的思想,说:“大道甚夷,民甚好径。”老子是说民好走歪门邪道,分明是鄙视和污蔑。在数以百计的历代刻本、写本、刊本及最古的帛书中,都作“民”字,说明《老子》的原本就是“民”字,可现在出版的很多书印的是“而人好径”。即使这样,说“人好径”仍然不太方便,于是就有人注解说:“人:指人君。”简直是欺骗大众。

 

今本 《老子》第75章是这样写的:“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这段话,历来被看作是《老子》为民说话的标志。但在马王堆帛书中,这一章却不是这样子。在甲本《老子》帛书里,今本中的“税”变成了“兑”。“兑”字在上古时的读音和“隧”相近,是“隧” 字的异体字,“隧”的意思是道路,而不是税收。此外,今本《老子》第75章中,表示统治者的“上”字在帛书上是没有的。

 

即:“民之饥,以其食兑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经专家的释读,帛书 《老子》第75章的意思是:“老百姓之所以饥饿,是因为他们获取食物的途径太多。老百姓之所以难治理,是因为统治者没有做到无为。老百姓之所以不把死当回事,是因为他们自己过分追求好的生活。所以,清净恬淡的人,胜过厚养生命的人。”

 

在帛书《老子》第75章里,作者并没有斥责统治者的意思,而是通过三句背常理的话,得出清净无为胜于厚养生命的结论。裘锡圭教授说:“像统治者食税多,人民就要饿肚子这类一般人都知道的话,估计《老子》的作者也不会把它当作心得来讲。”

 

今本《老子》第10章说:“爱民治国,能无知乎?”是后人篡改的。原来,帛书《老子》说“爱民活国,能无以知乎?”明显反对君主“治国”,反对君主“爱民”!今本《老子》第57章说“以正治国”,那是王弼篡改的,帛书原文是“以正之国”!今本《老子》第65章说:“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还是经后人篡改的,帛书《老子》是:“故以知知国,国之贼也;以不知知国,国之德也。”原来不是“治国”,而是“知国”!“知”是什么意思?是掌管!《庄子•外篇•在宥第十一》清楚地说:“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庄子也是明显的反对君主“治国”!

 

《老子》第77章认为,“人之道”与“天之道”相反,是“损不足以奉有馀”,意思是剥削缺衣少食的民来奉养衣食丰足的贵族统治者。老子认为“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馀”是理所当然的,这是老子阶级立场的体现,是不劳而获的特权享受的根据。

 

老子毫不不同情人民的疾苦,认为民之不足是理所当然。君王“有馀而有以取奉于天”,说的是君王祭祀上天,这是讲君王的神权。《左传.昭七年》载楚无宇云:“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通“供”)神也。”君不是赈济人民,而是供神;人民饿死、冻死那是活该,因为残酷的“人之道”就是这样。

 

《老子》的“人道”观,不是指责当时社会的“不平等”、“不公平”,恰恰是要维护这种“不平等”、“不公平”的等级制!不是要求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恰恰是要强化这种不合理的制度,给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制造理论根据!这是老子为不平等的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制造理论根据。那种把老子的“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馀”说成是所谓“反语”或是“对社会批评”、“讽刺统治者剥削人民”云云,纯粹是掩耳盗铃的欺骗。

 

梁启超说:老子教人如婴儿,庄子教人“支离其人支离其德”,如祥金,如山木。慎子更彻底一番,教人如土块(当代教人做砖头)。这就是道家的“奴民观”。道家,即包括人们常言所说的道家和法家,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愚民、弱民、虐民,不把民当做人,使民成为无知无欲的非人“刍狗”,成为统治者的工具和炮灰,以达成统治者的万寿无疆。《老子》第54章云:“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此之谓也。

 

《老子》第5章说:“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还有什么比这更直白的吗?“天地不仁不义,视万物如同刍狗草芥一般;君王不仁不义,权力压倒一切,视百姓如同刍狗草芥一样。”分明是让帝王把百姓当做刍狗看待,表现了老子反仁义、反人民的立场。

 

为了掩盖老子的这一邪恶思想,有人极尽欺骗之能事,对这一句进行歪曲。陈鼓应胡说“圣人不仁”是“圣人无所偏爱”,现在的道粉们如溪谷、黎鸣们跟着以讹传讹。“仁”的意思是“偏爱”吗?这是在公然忽悠广大读者。

 

像这样的篡改和歪曲,在过去的版本中,尤其是近年来出版的《道德经》中,无不大量存在,几乎是俯拾皆是。通过篡改、曲解、肢解《老子》文本,掩盖了《老子》的本义,并捏造一些子虚乌有的所谓“时代意义”;给老子穿上一层又一层的伪装,加上炫目的光环。经过与时俱进的精心包装,为巫王进献阴谋统治术的老子成了人民的代表者。这是中国思想史上最大的骗局。

 

三,老子是亚当斯密的“放任主义”吗?

 

近代精英如梁启超、胡适者,把自己的自由追求依附在《老子》的“道法自然”上,他们把“道法自然”解作“顺其自然”或所谓“自然主义”,进而论断说《老子》是“放任主义”或“不干涉主义”。

《老子》何尝主张过“放任”?区区五千言中,光是“杀”字就有好几个!

 

《老子》73章云:“勇于敢者则杀,勇于不敢者则活。”这是宾语前置句型,即:杀勇于敢者,活勇于不敢者。谁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圣王!谁是圣王管辖对象,臣民。可见,被杀被活的臣民是奴隶。可见,老子要求政府通过杀戮培养人们贪生怕死的精神。

 

再看《老子》第74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奇与“正”相对而言,就是不正。为奇者,就是犯上作难者。老子的本意是让“民”怕死。如果民不怕死,用死吓唬他们有什么用?如果老百姓贪生怕死,有人犯法,就把他们杀掉,就没有人再敢犯上作难了。全文翻译如下:“如果民不怕死,(我们)为什么要用死去威胁他们呢?如果让民经常恐惧死亡,那么,对于那些对抗统治的人,我们把他们抓来杀死,谁还敢再聚众闹事?永远应该由掌管杀人的人去杀人,而圣王不要亲自杀人。代替掌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好像代替技术高超的木匠削木头,很少有不伤自己手指的。”

 

老子的意思是:最糟糕的是老百姓豁出去了,不要命。要让庶民贪生怕死。如果庶民怕死,一干坏事,我们就把他杀掉,就再也没有人敢出头了。这就是“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的绑匪政策的体现。老子的反问“奈何以死惧之”的前提是“民不畏死”;老子的险恶用心是让民怕死。所以,老子的主张要对老百姓施行严刑峻法,而且还要施行死刑,只不过统治者不要亲自动手。这里,老子的立场鲜明,就是要折磨虐杀庶民,杀人还不让庶民知道。很重要的一点是,“吾得执而杀之”中一个“吾”字,是老子站在世袭贵族统治者立场上的明证!老子为维护奴隶主统治,竟然灭绝人性,丧尽天良,愚民杀民,与民为敌!


在老子那里,人的价值被视为负数。他说,“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也就是说,老百姓是负担,把他们像刍狗一样地抛弃。所以,要防止民盗民乱。具体办法是:“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这是道德经第3章的话,可以说是老子学说的纲领。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市场铁律,物少价高。难得之货,必价贵。老子不许“难得之货”价贵,显然是反市场经济。“不见可欲”,即想要的商品是不许人们见到。可见,老子要取消商品。因为市场上商品就是老子所反对的“五音”“五色”“五味”。老子连“五色”“五音”都反对,要民老死不相往来,文字语言都废除了,哪里还谈得上什么自由?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巧,窍门,技术。没有技巧的人,照样会偷。利,利益,商业利益。没有商业利益的时代,照样偷邻居地里的菜。为了“不偷”的目的,扼杀科技取缔商业。这是中国几千年重农抑商的理论根据。刘军宁说老子是自由主义者。天方夜谭!一个反对商品反对市场的人,会是亚当斯密似的自由主义者?


老子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防止智者窃国,使“智者不敢为”。这里“智者”就是少正卯、洪秀全、孙中山似的人物,“智者”能言善辩,聚众闹事,所以,老子说“辩者不善”,“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可见,老子要杀掉这类人,其残暴举世罕见。


总之,老子要求人民像水一样“利万物而不争”,像一滩死水似的安静,要求“知者不言”。这分明就是要老百姓做哑巴。而且老子要人们效法的天道正是哑巴之道。大家都成了哑巴,能聚众闹事的“智者”将寸步难行。大王就高枕无忧了。


四,小国寡民乃分治之术


白居易的《读老子》诗云:“言者不如智者默,此语我闻于老君;若道老君是智者,如何自著五千文?”

“言者不如智者默”,爱说话的是笨蛋,真的智者则缄默不言。

“此话我闻于老君”,这话我是听老子讲的嘛!

 “若道老君是智者”,如果说老子真有智慧,

“如何自著五千文”,为什么写了五千字的书?老子到底为什么?原来他要当“自干五”,可惜他投靠的周王死了,又被新王抛弃了。

 

《道德经》第80章云: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翻译:(圣王应该)使(诸侯的)国家变小,使人民稀少。(圣王应该)使老百姓拥有的各种器具变得无法使用;使人民贪生怕死而不出远门。虽然有船只车辆,根本用不着;虽然有武器装备,用不着展示出来。使民再回复到远古结绳记事的社会之中去。人人恬淡寡欲,吃的虽是粗食,但觉得很甘美。穿的虽是破衣服,但觉得很漂亮。住的是陋室,但觉得很安逸。风俗虽俭朴,但觉得很快乐。能听到邻国的鸡鸣狗叫,但两国间人民从不往来。

 

很显然,老子是在为东周的圣王出谋划策——小国寡民,分而治之。周王应使人民贪生怕死而不出远门,这样,就无需使用什伯之器、甲兵和舟舆了,因为这些都收归王有了。同时给人民灌输老子牌的阿Q精神鸦片和心灵鸡汤,让民吃粗茶淡饭,却觉得味道甘美——甘其食;让民穿兽皮树叶做的衣服,却觉得漂亮——美其服;让民住简陋的茅屋洞穴,却觉得安全舒适——安其居;即使身受上级压迫,却觉得是“父母打儿子”而陶然自乐——乐其俗。邻国相望相闻,却不敢相互往来呀,如果往来的话,就是“尖细”,格杀勿论;所以,人们老死也不来往;因为人们怕死,成了没有灵魂的“刍狗”。这样,诸夏老百姓是带着心灵的镣铐生活在柏拉图洞穴的国家囚徒;而且他们每天吞食老子牌的难得糊涂的精神鸦片;所以,人民在极端原始、贫困的条件下还觉得“甘、美、安、乐”。

 

以上说明,老子根本不是所谓“民本主义”,恰恰是不折不扣的奴隶主义。胡适、刘军宁、黎明等人说老子有民主思想。老子主张倒退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原始社会,都不往来了,哪里还需要民主?所谓社会,就是交往,连交往都没有了,哪里还有社会的影子!老子怎么会胡思乱想起民主来?互不往来,倒是契合老子的无是非原则、无公平正义的人生哲学,因为没有往来,是非原则、公平正义也就无从谈起。

 

五,权谋诈术导致道德沦丧

 

《老子》影响国人之最大者在人心和人格。《老子》一书最大的特征是,由假设的“道”所推导出来的帝王术,其术在政治上是“愚民”、弱民和实施极刑,在形式上是权术和阴谋。 

《老子》是奴隶主以谎言阴谋文化愚弄奴民以维持其统治的。人类文明形成共同遵守的价值准则“人不可说谎”,但《老子》却尽让教国君阴谋诈术:“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非以其不争与,故天下莫能与之争”(66章)。“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去之,必固举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是谓微明”,“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36章)。“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72章)。这都是要统治者说谎,阴其谋、密其机,深藏不露,内中暗藏杀机,等待时机成熟一举消灭对方。

 

阴柔之术,上行下效,祸延两千年而不绝,至有李宗吾氏《厚黑学》,严重戕害吾国吾民的人心道德。老子反仁义、反道德,是反文明的魔鬼。梁启超说:“老学最毒天下者,权谋之言也。将以愚民,非以明民,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此为老学入世之本。”又说:“老子既以破坏一切为宗旨,而复以阴险之心术、诡黠之权谋佐之,故老学之毒天下,不在其厌世主义,而在其私利主义”(《论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老子反道德的邪恶思想和说谎话耍阴谋的手法已经对我们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形成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现在大家深感人心不古,道德沦丧,诚信缺乏,我们不难从坑蒙拐骗的丑恶现象中看到《老子》的阴影。那些吹老子的人不是想着如何加强道德诚信教育,让人知荣辱,明善恶,塑造高尚人格和民族灵魂,建设和谐社会,而是大讲所谓“老子与人生智慧”和“东方智慧”,兜售与优秀价值观相对立的阴谋诈术,让人人都学成尔虞我诈的骗子和阴谋家,率天下而禽兽,这种做法无疑于民族自戕。


专制与撒谎是对孪生兄弟,要以撒谎维持统治的专制者,往往利用原始思维方式推行愚民政策维护统治。中国历朝历代专制统治者,为愚弄人民对原始思维方式的强化乃至固化,必然导致社会及其思维方式的落后乃至滞后。因此必须承认:在宗教文化极不发达的中国,还处在“前逻辑思维”时代最低级的巫术阶段。《老子》一书并非逻辑思维的产物,而是初民们的巫术诗性思维的聚合物。诗性思维又称原始思维,意指人类儿童时期所具有的特殊思考方式。其特征为主客不分,运用想象力将主观情感跳跃到到客观事物上,使客观事物成为主观情感的载体,从而创造出一个心物融合的“天人合一”的主体境界。譬如:“天有十日,人有十等”;就是把毫不相干的事硬扯到一起。这种乱比思维起源于《周易》。《周易》是本算命书,算命的“比”没有任何原则约束,完全是天马行空,像说相声般的随意。当人类大脑被“算命的乱比思维”占领了后,人类唯一可靠的“形式逻辑思维”便无立足之地。这就是老子一书无逻辑的根源!老子惯用的“阴阳”辩证法违反了概念划分的逻辑规则,也违反了分解整体的规则,完全是巫术类比的异想天开。


结束语:老子为国君江山永固,不惜毁弃器物,不许民用文字,消灭文明,以达到愚民的目的;公然反对人类的道德价值准则,绝仁弃义,反对爱民治国,冷酷,残忍,泯灭人性,对帝王秘授说谎、欺诈的阴谋诈术,鼓吹丛林法则。可以说,《老子》不但是中国文化史上,而且是世界文化史上的糟粕,是人类的耻辱。对于这样的糟粕,对于这样邪恶的思想,现代有正义感、有良知的人,能不反对吗?揭露老子阴谋文化的实质,消除老子阴谋文化的毒害,是我们当前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道德建设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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