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日本军舰拍摄的中国093B攻击核潜艇,后部隆起的龟背很醒目。
据日本媒体NHK新闻网站1月12日报道,11日进入中国钓鱼岛毗连水域的潜艇,12日下午在中国东海的公海上浮出水面,并挂起了中国国旗,日本政府确认是中国海军的潜艇。 对此,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杉山向中国驻日大使程永华提出抗议,强烈要求此类事件不再发生。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11日例行记者会说,“根据中方掌握情况,今天上午日本海上自卫队2艘舰艇先后进入赤尾屿东北侧毗连区活动,中国海军对日方活动实施了全程跟踪监控。目前,日方舰艇已离开了有关毗连区”。中国国防部新闻局11日也发布了消息,“1月11日上午,日本海上自卫队两艘舰艇进入中国钓鱼岛赤尾屿东北侧毗连区。担负警戒任务的中国海军“益阳”号导弹护卫舰当即行动,进入上述区域进行全程跟踪监控。目前,日方舰艇已离开上述毗连区”。
钓鱼岛在中国台湾省东北部,位于东海大陆架前缘,其东南有水深千米以上的海沟,赤尾屿在钓鱼岛以东60海里处。历史上,钓鱼岛隶属中国台湾省,是中国的领土。此次在钓鱼岛毗连水域上浮航行的中国潜艇据推测应为09IIIB型核攻击潜艇。众所周知,潜艇最大的作战能力在于其隐蔽性,其主要的作战方式几乎都在水下进行。那么这次中国海军的核潜艇采用水面航行状态并悬挂国旗,到底有何目的呢?潜艇在执行任务期间水面航行,通常有三种可能,一种是基于无害通过权、一种是被别国反潜兵力围堵后被迫上浮、再一种就是宣誓主权的意味了。
无害通过权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里的规定,指外国船舶通过一国领海的权利。国家有权规定外国军舰通过其领海必须取得其预先的许可。其中关于潜艇的规定是:“潜水艇或其它潜水器须在海面航行并展示其国旗”。2016年6月份,中国一艘核潜艇在穿越马六甲海峡时,浮上水面航行并升起旗帜,即是遵守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无害通过权的规定。此次在钓鱼岛毗连水域航行的中国潜艇,表面上看似乎与无害通过相同,但实际上性质完全不同。钓鱼岛及附属岛屿历来是中国的领土而非日本领土,中国海军在其周围活动不是无害通过,更没有必要向日本事先通报取得许可。
钓鱼岛及周边岛屿是中国的领土,但由于历史上的原因,中日之间在其归属上存在争议也是客观的事实,中日双方的军事和准军事力量在此一直进行着较力。那么,这次中国核潜艇上浮并悬挂国旗是日本的反潜兵力围堵的结果吗?显然也不是。中国潜艇在12日下午才上浮悬挂国旗水面航行,而从中国国防部新闻局11日的消息得知, 11日上午,担负警戒任务的中国海军“益阳”号导弹护卫舰,在日本海上自卫队两艘舰艇进入中国钓鱼岛赤尾屿东北侧毗连区时即刻行动,进入上述区域进行全程跟踪监控,而后日舰离开,故此中国潜艇被逼上浮的可能性也不存在。钓鱼岛海域距中国福州也不过360公里左右,完全在我航空兵及海军舰艇的支援范围内。数年前,中国海军核潜艇潜航返航时,被某国反潜机发现并一路追踪,中国当即起飞歼击机进行拦截,险些酿成冲突。潜艇被敌国逼上浮在军事上是个性质很严重的问题,当事人要面临军事法庭的审判。
此次在钓鱼岛毗连水域进行水面航行并悬挂国旗的中国潜艇,到底是何原因呢?具体真相也许要等待以后的解密,毕竟很多事情的内幕外人难以得知,更何况核潜艇的军事行动在各国都具有高度保密性。但通过上面分析后认为,中国潜艇不可能在自己主张领土权的海域遂行无害通过,也不可能被逼迫上浮,那么只有一个答案,就是中国潜艇在钓鱼岛上浮亮旗航行,是一种宣誓主权的行为,也是一种示威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