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認為不存在“引力波”
黃志洵,北京
從20世紀初到現在,科學知識和經驗隨時間以指數率增長;但在有些領域中,研究工作卻停頓不前。尋找引力波(gravitation waves)和引力子(gravitons)的研究就是如此,幾年前一些歐美科學家還在抱怨說“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然而在2月11日,美國科學基金會(NSF)宣布“已探測到引力波”,這一消息立刻被媒體傳送到四面八方。回憶在1887年H.Hertz以實驗證明Maxwell預言的電磁波存在,而自那時以來的130年中,這一發現給人類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影響。因此,如果真有引力波,而且被發現了,那當然是一件大事。中國的理論物理學家李淼認為,這個發現僅是人類探測引力波的開端,因為這只是多種可能波源之一,而且處在在銀河系外。對他的話我的理解為,引力波是否普遍存在(一如電磁波那樣)還是一個待研究的問題。
1915年11月,A.Einstein一連向普魯士科學院提交了4篇論文,由此建立了廣義相對論(GR),它與他在1905年提出的狹義相對論(SR)有很大不同。GR認為時空(spacetime)是一體化的,而物質分布決定其曲率。正像在電磁學中作為場源的電荷加速運動會輻射電磁波那樣,物質的加速運動也將輻射“引力波”,這種波是變化的時空曲率的傳播。1918年1月EinStein發表論文《論引力波》,認為引力波是橫波,以光速傳播。
最近幾年,我曾在一些文章中說“沒有GR所謂引力波這個東西”。為什麼會如此?我一貫反對某些科學家誘導政府領導人撥巨款上“大項目”,尤其反對跟在西方人後頭亦步亦趨;主張“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基礎科學”。而且,我旁證博引地說明,創新成果的有無和多少並不與金錢投入成正比,這種例子比比皆是。對於尋找暗能量、暗物質、引力波,過去和現在我都不支持。不久前中國發射了“暗物質探測衛星”,項目首席科學家卻說“沒有人能保證一定能找到暗物質”;對於上億美元的項目,說法如此隨便,令人反感。……不僅如此,據說某些以百億美元計的計劃已在進行(做準備工作)。發展基礎科學需要政府投入資金,這並不錯;但對納稅人的錢該怎麼花法?在中國和歐美國家,都是身為科學家的人們要慎重對待的。對中國人來講,要走自己的路,不能總是“用別人的昨天裝扮自己的明天”。
具體到“引力波”項目,我認為尤其不能甘當西方科學家的小學生。先從基礎理論上作分析;物理學的一些基本問題體現在對空間、時間、引力的看法上,由Newton建立的經典力學(CM)作了清楚的闡述。1905年Einstein提出的狹義相對論(SR)當中根本沒有對引力的思考,而在1908年Minkowski說“從今以後空間、時間都將消失,只有這二者的結合保持為獨立的實體”——他指的是space-time概念,譯作“時空”或“空時”。這概念立即體現在1916年問世的廣義相對論中,並發展為引力波理論——質量使時空彎曲,當物體加速時它沿着彎曲時空(curved space time )與光速發出漣漪,即引力波;物體質量越大引力波越大。
然而查遍計量學書籍文獻,你也找不到一個獨立的稱為“時空”(或“空時”)的物理量。時間的量綱是s (秒),空間的量綱是m³(m是米),故“時空”(“空時”)的量綱是sm³或m³s,這既不獨立又無自身固有的物理意義。計量學建築在“可測量性”的基礎上,而sm³(或m³s)不滿足這一要求。因而,“時空”(或“空時”)要表達什麼,是模糊不清的,故在科學上無意義(scientifically meaningless)。計量學文獻不作陳述是很自然地,Minkowski的上述說法站不住腳!時空一體化是整個理論體系的基礎,而這個“地基”令人懷疑。
其次,相對論力學的某些陳述讓我無法接受。首先,GR不認為引力是力,只運用幾何學的語言表示,不彎曲(平直)的時空條件下沒有引力,只有彎曲空才有引力存在。但在相對論力學中引力到底是什麼?並未做正面回答;在相對論力學中也找不到一個引力計算公式,這叫人怎麼能接受?!……我認為space time只是一種分析中採用的概念,而非物理實在。既如此,我當然不會認同GR所謂“引力波”。
再次,說“引力波以光速傳播”,似乎它也是電磁波譜上的一員——再沒有比這更荒唐的了!引力理論和電磁理論一直互相獨立地、平行地發展;可以借鑑電磁學的成就和方法論,但憑什麼把電磁波的速度(光速c)也拉過來安到引力波(假如存在)的頭上?!在基本粒子家族中,通常分為3大類——強子、輕子、傳播子;而傳播子中又包含:傳遞弱核力的中間Bose子、傳遞核強力的膠子、傳播電磁力的光子(photon)。按GR理論的說法,傳遞引力(其實GR中並無這種力)的是引力子(graviton)。然而,經過長期尋找也不見引力子的蹤影。……這僅是事情的一個方面;如GR所謂“引力波”(假定存在)的傳播速度是光速,那麼引力子將以光速飛行,幾乎等同於光子——這種論述牽強附會,是可笑的。其實,眾多研究者早已指出“引力傳播速度遠大於光速”(但不是無限大),這樣講法所指也不是GR所謂“引力波”。可以判定,引力波和引力子一樣,其存在性可疑,至少還需再作討論;不能依靠媒體宣傳強迫所有人接受。
最後,我們注意到美國激光干涉引力波天文台(LIGO)“發現引力波”的方式是“收到了一個信號”——兩台探測儀(相距3000km)都收到,但時差7.1ms。這不像是真正令人完全相信、十分放心的科學發現方式,因為你無法確認它真的是由“引力波”造成的。這個信號接收時間是2015年9月14日23時50分,信噪比高;但是它也可能來自別的原因——比如說,兩台檢測儀中間的微小地震等。大家都知道,科學家在搜集事實、讀取數據時容易把尚未判明的事件當作自己追尋的東西。至少可以肯定,目前的“發現”離當年(1887年)Hertz的電磁波實驗還有很大差距,有待查明它是事實還是一種跡象。
2016年2月15日
(本文作者為中國傳媒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