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5日,这天是春节前的除夕,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三门村发生一起杀人案。71岁的村民王自新及其长子王校军、三子王正军被同村村民张扣扣(35岁)杀死。其中,死者王校军47岁,王正军39岁。张扣扣杀人后喊“22年了,今天我终于把仇报了”。
22年前,也就是1996年,张、王两家发生纠纷。冲突中王正军(当年17岁)致汪秀萍(嫌疑人张扣扣之母)死亡(当时没死,晚上10许死亡)。后王正军因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附带民事赔偿9639.3元。
这一凶残的杀人案在网上引起议论。就我个人看法,1996年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属于王正军失手致死,且受到有期徒刑七年的惩处;张家得到近万元的民事赔偿。另外,具体说到这个杀人案,双方都有责任的。当时这个案子法院的判决看不出什么不公。而22年后张扣扣“为母报仇”是蓄意杀人,并要了王家父子三人的性命。这到底是为什么?
张扣扣除夕作案杀人应是预谋,并非临时起意。杀人前9天,他把打工挣的四万块钱交给父亲,说“这笔钱留给你养老”。但他给了钱并没有离家去打工。据熟悉张扣扣的人说,“早在四五年前,张扣扣曾向一个朋友叙述过自己‘准备动手报仇’,但未遂的一次经过:那天,他站在自家二楼西侧的阳台上,向仇家的大院望去。王家二儿子王富军正在院里,抬头时目光撞见了张扣扣,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很快就消失不见了”。张扣扣说“他家警惕性很高,不好找机会”。我不清楚张扣扣精神上是不是绝对正常;但觉得他即便有“报仇”之心,也未必从一开始就想要去杀王家的人。他母亲被打死22年后他去杀人,此前他就一点机会没有?或许张扣扣越到后来就越觉的自己活得没劲吧?张家一直比较穷,从张扣扣的姐姐张丽波的描述中我们可以体察到;而王家的日子过得却相对不错。相比之下,张扣扣到了35岁连老婆都没有。
张扣扣读过初中,成绩也不怎么好。之后大概是在2001年,他就去新疆当兵(是炮兵);大概2003年复员。复员后的张扣扣并没能如愿在乡里被分配工作,没能像同村参军的王鹏一样进了县里的公安局。他没什么手艺,像村里年轻人一样四处打工,十多年来先后去了广州、杭州。2009年张扣扣还跟朋友一起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学挖掘机驾驶。当时县电视台打的广告,说南水北调工程急需挖掘机操作员,在驻马店学校学了挖掘机后包分配,工资一个月有四五千。张扣扣他们去学了两个月,前后交了几千块钱。后来他们被告知回家等待,结果就没了消息。自然,张扣扣和他的朋友都认为被骗。
就这样,张扣扣年复一年的到处打工,日子过得没什么起色。他会和他的朋友时不时会提起总有一天要把王家全杀了,给妈妈报仇。从十几岁,一直到出事前些年,张扣扣隔几年总会说一次。是不是张扣扣越到后来就越把自己过得不好和母亲被杀联系起来?
张扣扣没什么文化,也没有一技之长;他并没有抽烟、喝酒、赌博、应酬等烧钱的不良癖好,但也难以积攒下更多的钱。“他没有额外的钱财支付彩礼,也没有人为他说媒——在农村,说亲是女人的责任,失去母亲后,没有人为张扣扣的婚事操心,他今年35岁了,但从未相过亲。家人没有听他提起过女朋友”。他结不了婚,经济条件是一个主要因素。而村里有的人这几年走着出去,开着车回来,他心里失落。不像前几年,大家都差不多。看来张扣扣的杀人是因为内心的绝望。我个人认为,如果张扣扣日子有妻子儿女,日子小康温饱,他还会去杀他的“仇人”吗?
我仔细看了张家和王家的状况,觉得他们这两户都是很普通的人家,怎么就前后两件命案弄得都家破人亡呢?我是觉得该从社会状态上找些原因。现在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生活水平差距巨大。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镇简直是没法比。张扣扣作为一个普通民工,他连媳妇都娶不上。这样的情况在农村到底是极少数,还是比较常见?我读些网上资料,说中国大陆农村老人赡养极成问题。农村老人们流传着自己无依无靠没有自理能力后,还有“绳儿子”、“药儿子”和“水儿子”——就是上吊、喝农药和投水自我了断。想想我真不寒而栗。呵呵,扯得远了。
我还有个感觉,就是有些人认为张扣扣杀人是为了“正义”。当年他母亲横死,凶手因有势力没有遭到严惩,所以张扣扣22年后愤然“报仇”。事情当然不是这样,其实先后两个命案搞得两个普通家庭都家破人亡,这实在是悲剧。我希望通过这悲剧大家好好想想中国现在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