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奥委可不是国家体委
万维热门点击栏目有一篇转自美国看台的文章,标题是《奥运金牌背后 美国政府花了多少钱?》http://news.creaders.net/us/2016/08/10/1707485.html. 文章认为中国特色的体育发展道路是对的,因为美国也是举国体制办体育,文章举出的美国政府也大量花钱办体育的第一个例子,是美国奥委会对各项体育运动的拨款,给出了很多图表和数字,但这第一个例子就错了。
文章作者把美国奥委会想象成中国国家体委那样的政府机构,从政府预算中得到拨款,再代表政府转拨给各个体育项目,这是对美国体育制度的无知。
美国奥委会是依据美国税法501条款成立的非赢利民办机构,,美国奥委会的收入主要来源为捐款,电视转播权益,奥运标志使用权等。美国奥委会对美国各项体育运动的支持的资金都是来源于以上这些收入,与政府财政拨款无关,美国国会以及各级地方政府议会也没有制定批准过这样的体育预算,以美国奥委会对各个体育运动项目的拨款来证明美国政府对体育运动的大力支持非常可笑。我还曾经读到过一个中华体育总会官员在被采访中提到说,美国政府比中国政府更大力度支持体育,因为美国税法规定所有美国企业必须把收入中的10%到20% 上交给美国奥委会,这更是胡说。根据美国税法,美国企业对奥委会的捐款可以抵税,但这类非赢利组织在美国很多,有体育的慈善的环保的等等,捐款给谁捐款多少都是自愿,没有什么必须捐给奥委会之说。
以下是2015年美国奥委会经过CPA firm 审计认可的财务报表有关所得收入部分(来自美国奥委会网站): United States Olympic Commit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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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solidated Statement of Activit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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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ear ended December 31,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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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restricted | Temporarily | Permanently | Tot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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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stricted | restri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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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thousan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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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pport and reven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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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ributions | 21,350 | 17,879 | 1,893 | 41,122 | Less direct donor benefits | -1,512 | -10 | 0 | -1,522 | Net contribution income | 19,838 | 17,869 | 1,893 | 39,600 | Broadcast rights and related interest income | 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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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5 | USOC marks rights income | 98,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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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309 | Licensing royalty income | 3,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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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45 | Investment income | -2,243 | -88 | -4 | -2,335 | Other | 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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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78 | Net assets released from restrictions | 11,738 | -11,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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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tal support and revenue | 139,960 | 6,043 | 1,889 | 147,892 |
从该报表中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第一,美国奥委会的所得收入由捐赠($39,600,000),转播权益金($595,000),奥委会标志使用权益金($98,309,000),版权专利许可金($3,945,000),投资收入(-$2,355,000),其它收入($7,778,000),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得收入最大一块是奥委会标志使用权益金,将近一亿美元,其次是将近4千万美元的捐赠。投资部分是亏的,亏了2百多万,全部总收入是1.47 亿美元。
第二,所有所得收入的捐赠部分,又根据捐赠者意愿,细分为无限制(unrestricted),暂时限制(temporarily restricted),和永久限制(permanently restricted)。捐赠者捐款时对所捐款项的使用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就归类在无限制,捐款者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要到一定时间后才可以使用捐款,就是暂时限制。捐赠者捐款时对捐款的限制是永久的,就是永远限制。从表中可以发现,2015年中,有$11,738,000暂时限制的捐款解除了限制被动用了,所以暂时限制捐款中有负数的$11,738,000,同时无限制捐款也由此增加了$11,738,000。尊重捐款人的捐款意愿,按照捐款提出的条件意向去使用捐款,对接受捐款的非盈利机构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
第三, 捐款中还扣除了给捐款人的好处 费用donor benefit。马嫂曾经给美国奥委会捐款过,以后收到了几件有奥运五环标志的T恤杉算是对捐款人的一种感谢。这些花在捐款人身上的费用要从总的捐款数中扣除,所以总捐款下面有个donor benefit 的负数,总捐款减去donor benefit 才是净捐款。
第四,根据美国奥委会在财务报表后面的披露,美国奥委会也收到了一定数额的联邦政府资金支持,这个资金是给Paralympic military program 的,这是个帮助伤残军人通过运动恢复肢体功能的项目。这笔钱专款专用,数额应该不大,估计申报在大约7.7百万的其它收入之中了。
财务报表中关于费用支出的部分这里就不列出了。我知道美国奥委会要支出的的起码有这样三笔费用:
第一笔是所有参加奥运会的美国运动员的交通食宿费用。我以前所在的乒乓球俱乐部老板前中国国家队队员高军代表美国参加过奥运会。据她说参加奥运就是好玩,交通食宿免费去玩玩,就挣钱来说还不如打公开赛,因为打公开赛有钱挣。
第二笔是奥运金牌奖金每块2.5万美元。中国税法规定奥运金牌奖金是免税的,但美国税法要征收所得税,所以这笔钱还要被扣掉所得税。今年奥运前有个弗罗里达国会议员提出议案,认为运动员的奥运金牌奖金应该免征所得税,但有人反对,认为奥运金牌运动员的主要收入是广告方面的,金牌收入以其相比微乎其微,免征税的意义不大,估计这个议案很难通过。
第三笔是对杰出运动员的补助。高军曾经打进过世界女子乒乓球前十名的行列,根据美国奥委会规定,在世界排名有一定名次的运动员可以享受奥委会的一定补助,所以高军也享受过一定时间内的那个补助,我当时还根据那个规定估计了以下,大约每年4万美元左右(不一定准确)。
美国奥委会由一个16人组成的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 和一个Executive team的专业团体在领导,它的领导层的任命选举与美国政府毫无关系,美国政府也无权干预。最近浏览它的网站,突然有个重大发现,居然有个华人女孩也是曾经的美国国家乒乓球队队员当上了美国奥委会16个人之一的董事。从16个董事的照片看,她是唯一的亚裔。
她的名字叫 Whitney Ping,那时每年在拉斯维加斯的美国全国乒乓球赛上常看见她。她从俄勒冈州来,她父亲就是她的教练。她的水平当时在美国乒乓球女子前十名内。有一次我在洛杉矶的好朋友戴安和她比赛争夺进入女单前8名,她的啦啦队是一帮teenagers,黛安的啦啦队是我在内的一帮南加州来的老头老太,我们的喊声压过了那边的喊声,最后黛安击败了她进入了前八。我还记得因为我们喊声太大,有一次她回头看我们,正好和我的目光相对,目光中有点生气的样子。
从网上看,这孩子拿过斯坦福大学国际关系学士学位和社会学硕士学位,当任过美国乒乓球协会副主席,也在美国奥委会工作过,现在是一个private equity firm 的副总裁,美国奥委会董事的职位只是兼职,每年要开四次董事会。估计她现在也就30岁左右,太厉害了,为她骄傲,为美国华人骄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