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长沙警方的介入,《新快报》与中联重科的对抗似乎已上升到你死我活的程度。由于《新快报》所报道的事项有关于“中联重科的管理层收购旗下优质资产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国资流失,私有化”的内容,如属实,中联重科的管理层将因侵吞国资身陷囹圄,而其它如一年花掉广告费和招待费5.13亿,搞“畸形营销”以及销售和财务造假的问题也可能触及相关刑法条款,同时,《新快报》起诉中联重科某高管侵害《新快报》和陈永洲的名誉权一案,广州天河区法院已经受理。
面临如此危险境地,或是受了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谣言行动的启发,中联重科绝地反击,向长沙警方报案求助,长沙警方则接受该公司请求,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将《新快报》记者抓捕到湖南长沙受审,由此,原本以唇枪舌战为限的纷争上升到公权力出动暴力机器作裁断的残酷程度。
目前谁也不能就《新快报》关于中联重科的报道内容是否属实下一结论,可能以后的结论或将无法令人信服,因为双方本可身份对等坐在法庭上,继续凭借手中的证据展开唇枪舌战,而现在,重要当事人陈永洲已被警方宣布为涉嫌称谓上的犯罪分子,实质意义地坐着大牢,随时会被要求“如实”供述,千里之外,孤独无助的陈永洲会受到什么样的对待呢?面对强大的专政机关以及传说中的提审战术,他能否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吗?
警察可以抓人,可以给欲抓之人先行定罪,可以运用自己的提审权让阶下囚自证有罪,集公检法三权于一身,这是非常危险的现象。当前的氛围,警方随意捕人愈演愈烈,正在进行的公安机关严打网络谣言行动,据称是为净化网络环境,不过落网者大多是嫖娼、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之类与网络无直接联系的罪名被捕,这样的名不副实显示出公安机关所谓的网络专项治理在法律上不具坚实后盾,更显示出对于网络言论的严控,在偏离法治轨道后将极大地被别有用心者用作削弱打压舆论监督的利器,近几年来,网络反腐的巨大正能量日益推动着封闭狭隘的社会走向透明与公平正义,这是某些隐藏在党政部门甚至窃居高位的黑恶分子所不能容忍的,他们惧怕自己的假丑恶面目暴露在网络舆论的监督之下,所以在管控网络言论的行动中他们是会借机作乱的,在某些地方,不仅是对网络,对于传统媒体及其它信息平台,强横野蛮地打压舆论监督,已经赤裸裸地开始,在某些人看来,通过宣传部门的主管机构打招呼下命令实在是效率低下,因为良知的复苏,越来越多的媒体人已经加入到呼唤正义与公平的呐喊人群中,面对澎湃的民意,手握权柄者祭起严刑峻法之法宝,拼命扩张警察的权力空间,肆意对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做扩大解释,培育警察界无所不能无所不为的自信,膨胀警务人员惟我独大的权欲,将国家公器变为对抗正义的暴力机器,这是惧怕舆论监督者的险恶用心。
中联重科只是一个企业,他们的管理层可能没有太深沉的用意,他们也许很天真地认为,警察有权威,找警察一定能办成事,而长沙警方想当然地认为,告到我这里来,就是我有权管的事,单凭中联重科的所谓报案,长沙警方量体裁衣,拟定“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突击抓捕,于是履行职务的《新快报》记者沦为阶下囚,不知这位不幸的媒体从业人员受此一击,将来还能从事舆论监督这个崇高的职业么?
警察无所不能无所不为,警察的权威已然树立,警察的突然来访,可能意味着受辱与受虐,可能意味着失去自由,在舆论监督被定有罪的日子里,我们将每日面对恐惧与受虐。
面对恐惧,陈永洲只能如实供述。陈永洲的有罪供述,等于舆论监督有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