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抓后审,强势剥夺公民的自由权利,是否是警方的特权呢。 |
送交者: 一枪中的 2013月10月26日08:02:35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请长沙警察尽快予以说明 由 一枪中的 于 2013-10-26 07:33:53 |
今日早晨,央视终于就广州新快报记者陈,被湖南警方跨省刑拘发布消息,而消息的发布与对待薛蛮子一样的,都是现场的嫌疑人的招供和悔罪表态。 先抓后审,强势剥夺公民的自由权利,是否是警方的特权呢 在镜头上看到了,记者还未被审判,已经按照过去的那种规矩,剃了光头,穿上囚衣,戴着手铐。试问,一个记者,不是暴力恐怖分子,在审问时有必要戴手铐吗 央视的报道,大家可以回忆一下,它的种种不实报道,是不是比一个新快报多得多。 人们也知道,央视就是一个喇叭,其就是个传声筒,本不是一个独立的媒体,它的发声多是执行政治任务的? 新快报记者的问题就是一个突破口,也是一个必须严防死守的防线,假如让新快报记者洗脱清白,那么更加不可控制、、、、 所以,记者必须要有罪,必须要纳入到可以掌控的范围里,才会不因为新快报记者的被抓,而造成一个类似骨牌的效应 警方的自身清白不彻底的洗清,其作出的一些事情,令人怀疑的空间就不会少,湖北佘祥林,河南赵作海,浙江萧山数人坐冤狱,河北至今存疑的聂树斌,所有这些没有彻底反思总结的情况下,与央视的权威性一样,也是会令人遐想其作为的动因与合法的。官媒体的记者,编辑,包括一流的国家级大报,大台,那么多的危机公关,其中怎么公关的? 有一家电视台、报社的负责人敢说,自己的媒体没有拿过当事人一分钱、吃过一顿饭、受过一次礼? 有失实报道,应该是当事方与其一道进行司法辩论和诉讼,不能是借助警察之手,先抓后审,更不能在没有最后结论的时候,在央视上播报看守所的审问场景,这样子,显然是另一种舆论干扰司法。 很难不去想,是否央视的调子,是由于“从政治上考量”作出的一个高层定夺。因为,假如这次湖南警方办砸了,后果谁都承担不起,结局很难预料。尤其在联合国人权会议审查的当口,此事坐实了警方不对,那么,想想都怕。所以,新快报记者陈必须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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