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察“打错门”事件 受害人家属要追究到底
(2010-07-22)
(武汉讯)对于中共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的妻子在省委大院门口被便衣警察殴打的“打错门”,武汉警方对三名民警处以记过处分,其中一名调离公安机关。但受害人陈玉莲的家属表示绝不同意这一处理,并说就算搞到要离婚,也要把事情追究下去。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武汉警方前晚通过长江网回应“打错门”事件,将事件定性为执勤时“行为粗暴”,并称武昌公安分局对民警肖邦明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公安机关;对民警郑志强、蒲全鸿给予记过处分。
对这个处理结果,陈玉莲的妹妹陈翠莲向媒体转达家属的看法时表示,他们认为这样的处理是粉饰自己的错误行为,“很荒唐”,他们坚决不同意。
她说:“从录像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打人过程,只有两名警察只动手没动脚,其余的是又动手又动脚,而处理结果只有一人调离,这显然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陈玉莲的丈夫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仕明,为副厅级干部。据陈翠莲介绍,打人事件曝光后,市领导曾找过黄仕明谈话,回家后他向家人发牢骚,表示自己压力很大。
陈翠莲说:“他(黄仕明)说,领导批评他了,要他注意纪律,认为我们做得很过火,叫我们不要再这么闹了。”
但陈翠莲表示,陈家宁可让陈玉莲离婚,也要“让全国老百姓都知道有这么一件事”。不能因为黄仕明当官,就让陈家一家老小忍气吞声。
她说:“家里就对他说,不行我们就划清界线,断绝关系,你当你的官,你走你的阳关道,我们不连累你,实在不行你要离婚,我们也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