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俄罗斯总统普京收到了来自国际刑事法庭的逮捕令。普京被指控因发动“乌克兰战争”,犯有“战争罪”。关于此事,简单说三点。
第一,国际刑事法庭的量刑标准是统一且恒定的吗?
如果俄罗斯被定义为非正义方,对乌克兰的战争被定义为入侵。那么,请问美国近20年来发动的历次战争,又被定义成什么了?确实,1991年攻打伊拉克战争和2001年阿富汗塔利班反恐战争,都通过联合国授权,有联合国背书。但是,2003年伊拉克战争和2011年叙利亚内战,战争的法理又是什么呢?
第二,国际刑事法庭的判决,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由于中美俄都没有加入国际刑事法庭,所以在逮捕实施上,并不存在有效的方式。但是,国际刑事法庭的判决书,更大的意义在于向全世界宣示了西方的价值观。那就是在俄乌冲突上,西方世界高度团结,目标聚焦,沆瀣一气。不仅善于为某些国家“洗白”,还善于为某些国家抹黑。
第三,国际刑事法庭的逮捕令,显示了西方对俄制裁的黔驴技穷。
俄乌战争爆发后,西方制定了多达15000多项的制裁条款,涉及科技领域,金融体系等全面体系,涉及俄罗斯富豪、高管、官员和猫狗。无所不用其极的制裁手段,高度暴露了西方狭隘的敌对视角。不仅要在经济上卡脖子,还要上升到人格侮辱。不仅不会放过俄罗斯人民,还会针对俄罗斯动物。时至今日,在制裁无法撼动俄罗斯经济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恶心普京来实现目的。西方的制裁黔驴技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