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实际上,早在新中国前30年,在毛泽东同志领导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就已经基本解决了。所谓“基本解决”者,就是还没有完全解决,即还没有百分百地解决,但已经相当程度地解决了。我们要做的,不应是推倒重来,而应是继承发展。
有些人所谓“没有搞清楚”,其实,不是真的没有搞清楚,而是他们不同意、不接受毛泽东同志领导我国无产阶级创造的一套,并要另起炉灶搞他们的一套。至于所谓“搞不清楚”,那,就更是赤裸裸地宣扬实用主义了,其目的就是要把“社会主义”虚无化。
那么,在毛泽东看来,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呢?
毛泽东同志站在广大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立场上(而不是像有些人那样站在或将要复辟或已经复辟的少数资产者的立场上),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出发(而不是像有些人那样从庸俗实用主义哲学的观点出发),借鉴苏联经验,立足中国实际,考察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规律。
按照毛泽东同志的观点,作为由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社会(完全的或不完全的,旧的或新的)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一大历史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贯穿其中的主要矛盾,是也只能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
为什么呢?
为什么在对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后,依然存在着劳资矛盾,以及“两条道路”的斗争呢?
那是因为,一开始代表多数无产阶级劳动群众掌握生产资料和国家权力的少数管理者,在中国这样各方面特别是民主方面比较落后的东方古老国家中,由于自身地位和权力的优势,依然有可能形成自己的与多数人利益不一致的、特殊的既得利益,从而为巩固和扩大自己的既得利益将生产资料和国家权力再私有化,沦为新的资产阶级分子,复辟剥削制度,像旧剥削者一样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
由于来自社会上的人民监督力量特别是无产阶级群众自发组织的比较薄弱,由于不得不依靠大量的旧社会遗留的公务员、专业人员和知识分子进行现代化建设,由于无产阶级在革命后还没有完全取得文化领导权,由于被推翻的旧剥削者总是不甘心失败而要进行破坏、颠覆和复辟活动,由于社会上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经常产生新的资本主义分子,由于国际上强大的垄断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国家集团的存在和影响,上述这种再私有化的可能性,是决不可低估的。什么叫“苏联解体”呢?苏联解体无非就是业已形成的资产阶级新贵们,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政治经济特权,并将之合法化,而履行了一个手续而已。
用今天人们比较熟悉的话说,就是有人要搞“腐败”,而且不止一个、两个人,而是一个集团;并且,他们要保住通过非法的途径获得的不当利益,甚至要将非法途径合法化以确保自己能够全面地、长久地、堂而皇之地“腐败”下去。
所以,在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社会主义阶段中,特别是在中国这样近代以来原本落后的东方国家,还没有或说不可能完全消灭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还存在着走向资本主义道路的危险性,还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
而在毛泽东眼中的“社会主义社会”,更多是一种不断变化着的、动态的发展“过程”,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僵化的、死板的静态“社会”。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各种不同的社会力量、各种不同的因素,都会相互矛盾、相互排斥(斗争),甚至有时候会相互冲突;其中,主要的,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大社会力量、社会主义因素和资本主义因素这两大因素。
那么,该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呢?
在上述的过程中,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发扬主人翁精神,关心国家大事,维护、巩固和扩大自身权益,人人起来负责,人人起来监督,确保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具体说,在社会主义阶段,要确保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占社会成员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就必须切实为保障自身的各方面权益而斗争,牢牢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民主),深度参与对企业、国家和社会的管理,形成对管理人员的强有力的群众民主监督,不断地在思想文化领域同旧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及其代言人(如今天所谓的“公知”)作斗争以争取和掌握文化领导权,同时在国际上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制止和防止帝国主义的武装侵略及和平演变。总之,就是要不断限制、利用乃至最终消除资本主义因素,不断壮大社会主义因素,为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充分的条件。在这个过程中,高度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地提高自身生活质量和水平。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前半句是不对的,后半句是不准确的。
关于所谓“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请问,有哪一个社会不这样,或不曾这样做呢?社会主义社会,同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其他一切形式的剥削阶级旧社会,根本的区别,不在于“能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在于能够容纳比以往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更高水平的生产力。
“消灭剥削”,一般地讲,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这个任务就已经结束了。当然,由于仍可能出现新的资产阶级分子,“消灭剥削”的口号,还是可以提的,但准确说是“防止产生新的剥削”。问题是:有的人,恰恰是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有可能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
“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应当看到,“富裕”本身,就是相对的——在这个时候算是“富裕”的,在另一个时候可能又算不得“富裕”了。并且,在这个问题上,要防止那种“光说不做”,甚至“做的与说的相反”即“说一套做一套”的倾向,那是欺骗人民的。只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才可能消除两极分化(搞资本主义则永远办不到),使全体人民在一定的具体条件下达到“共同富裕”,并保持和不断提高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