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士官長:您說的是.我也有同樣的感覺,不然這樣,我提幾個國軍改革的建議,除了消除年金問題外還可以讓國軍弟兄們心服口服。
陳賤仁:歡迎歡迎!你請說!
士官長:其實很簡單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行政契約,全面改簽雇傭契約,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2.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不可以超時加班.如果超時,我們不會報警、不會落跑,但請支付我們雙倍時薪。還有,時間一到我們就下班.如果要我們留宿營區那就等同於加班。
3.改成一例一休,工作日數不可以超過7日.超過.我們也不會報警,但請支付雙倍日薪。所以我們也要放颱風假,如果召回或是營區留守,等同於加班。
4.颱風過後的協助清潔工作,請以當天在營人數為主,不足的人數我們會同意被召回,但請比照加班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抗命罪,因為只是雇傭關係,我們不想做可以辭職,所以,長官的話不執行,
頂多扣薪或是被開除.不能被法辦,戰時也一樣。順帶一提,打仗時.我可能辭職!
6.軍人的調職也要請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要考量軍人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而且要給予必要協助。原則上離家10公里就別想要同意調職!
7.退休後也比照勞動基準法.起碼要65歲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要組成工會,如果權益受損,我們就要罷工.就像華航。警察大大們也可以一起來組工會。
9.退休時,比照勞工一樣,先領取全額的退休金或資遣費,再按年資.每月領年金。
10.⋯⋯⋯⋯⋯
陳賤仁:停停停.....
不能這樣~因為軍警是特殊的職業。不能比照勞工啦(!)
士官長怒目斥道:既然「不能比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