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款,非要硬拆,豈有不難之理?那樣即使民風再淳樸,也是要揭竿而起的。而如果合理的拆遷補償給足,移民皆大歡喜,為何還要鬥爭?
當然,移民索要的拆遷補償也要合情合理,地價比平時適度高些就可以了,小財是有的發的,生活也會比現在好得多。但移民也不能漫天要價,奔着未來雄安建成大都市後可能的高房價要今天的補償費,那就太荒謬了,於情不符,於法不合。土共的錢可不是那麼好訛的。你也不要低估土共基層政權的能耐,只要補償款充裕,管保讓一個個遷都心服口服。至於網傳那些近日搶購了上百套住房只等將來跟政府坐地起價的投機倒把分子,就等着吃槍子吧!
相當部分還是城鎮居民。在中國,土地在法律上是國有的,城鎮居民購買的住房或商業用房只具有使用權,而農村的土地根本不屬於農民,後者只有宅基地的問題。也就是說,國家只需要補償住宅部分就可以了,地本身是不要錢的,只需適當補償農民(含果農)當季種植的損失和此前改善土壤的投入。
讓雄安三縣居民過上比現在更好的安置生活,是很容易做到的。因為雄安三縣現有人口不過一百萬左右,其年人均收入約兩萬元人民幣。也就是說,哪怕這些人今後不幹活兒,國家把他們全養起來,也只要每年300億就足夠過上比原來更好的日子了。而不動產方面的安置費,以3000元一平米的建房成本和人均30平米的住房標準,1000億元就足夠讓他們每人住上現代化的樓房。你如果去過河北的農村地區,就知道過上城裡人生活對他們的吸引力多大了。
而且實際上他們也不需要國家養,光雄安20年建設期,就能為這一百萬人中的幾十萬勞力提供足夠的勞動崗位,並且建成後也會有大量的就業機會,這種50萬建設大軍轉化為城市基層勞動力的經驗在深圳就取得成功了。對一個千萬級人口的大都市來說,一百萬基礎勞動力是毛毛雨,只怕不夠不嫌多。你總不能讓教授、總工和經理們自己扛煤氣罐繞花園,讓他們的孩子們賣菜做收銀員吧。我估計原來這一百萬居民嚴重不夠使,恐怕還得再引入更多。
所以說,只要給足補償款並做好安置,這一百萬原住民不僅是不你擔心的麻煩,還是建設的重要力量。你沒見歐洲人為了解決基層勞動力嚴重不足問題連中東難民都收啊。我們當地這些農民可比他們老實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