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一些]。三个法人,全民-集体-个人。 |
送交者: IE3 2009月07月30日16:28:27 于 [世界军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我说几句话:关于国有企业的问题。[重贴] 由 IE3 于 2009-07-30 16:21:30 |
[增加一些]。三个法人,全民-集体-个人。 三个其实都可以作为一个独立法人拥有财产。国有制改制,要确定全民的财产,集体的财产,与个人的利益,都要在谈判桌前有代表。否则自己的利益不能被确保。 唯一能彻底保证集体的利益不受到损害的办法,就是分股给职工这个集体。依据是在建设这个工厂的时候他们是付出是没有得到足够的回报的,是一部分由所有制(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股权)回报的。这点要确定。 全民的部分由国资委来代表。 个人地由自己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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