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会议召开在即,中国政府26日公布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到2020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
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面临着巨大压力和特殊困难,特别是在目前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为何要出台这样的行动目标?
“中国政府本着对全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全面考虑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社会经济发展趋势、能源消费总量、节能降耗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以及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期望的基础上,制定了上述目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说。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工作,在2007年就颁布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到今年上半年,中国单位GDP能耗已经比2005年降低了13%。经过努力,有希望实现单位GDP能耗2010年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的目标,这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亿吨以上,在世界各国中减排量都是非常大的。
中国还在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经过4年努力,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从7.5%,提高到目前的近9%。通过大力植树造林,中国森林覆盖率已经从18.2%达到了20%。
尽管如此,要实现2005年至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0%至45%的目标,仍然面临很多困难。解振华用“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来形容中国政府的决心和态度。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现在面临着既要发展经济、摆脱贫困、改善民生的任务,还要面临着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增速的挑战。解振华说,现在提出的单位GDP碳强度总体来说还是相对减排的指标,这是从国情出发作出的决定。随着经济增长,中国能源消耗总量可能还会增加,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可能还会有所增加。
“我们要在经济质量上下工夫,相对减排主要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我们也不愿意重复发达国家过去那种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方式,要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既要保持我们的发展,保证有合理的增长和排放量,又要降低温室气体增长的速度。”解振华解释说。
解振华表示,中国政府实现减排目标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将尽最大可能采取政策措施和切实行动,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全球气候不断作出贡献。中国在没有得到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支持的情况下采取减排行动,表明中国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保护全人类的利益。
按照“巴厘行动计划”的要求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发达国家要率先大幅度减排,对发达国家的减排要求是强制性的、绝对量的。已经公布目标的发达国家大体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16%至23%,距离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减排25%至40%的建议还有较大距离,离发展中国家提出的至少减排40%的要求差距甚远。
中国希望发达国家在大幅度率先减排方面采取更多积极的实质性的行动,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
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说,气候变化问题涉及到全人类的根本利益,中国政府、中国的外交一定会尽最大努力,推动哥本哈根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我们只能走可持续发展这条路。这样才能够既发展了经济,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又应对了气候变化,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也提高了我们的适应能力,所以这条路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解振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