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中国总理温家宝最近在深圳考察工作时又一次呼吁着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他的讲话又掀起了一阵骚动,有人批评总理又在做戏,因为类似的话已经说过许多次了,只是光听打雷不见下雨,等于白说。骚动以后一切又归于沉寂,有人说,总理只是即时发挥,外界过度解读了。也有人说胡温新政早已结束,二人貌合神离,政治上早已分道扬镳。但事实究竟如何呢?
我认为,说胡温二人政治上已经分道扬镳可能言过其实了,事实应该并非如此。胡温都是绝顶聪明之人,各自也都有许多智囊,每年都有大批人下去搞各种调研,对于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应该都非常清楚,对政治体制改革严重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现实也是了然于胸的。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约的问题,需要民主,让人民参与政治,批评和监督政府,要解决贪污腐败问题,要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要保障司法公正,要保护弱势群体等等,都离不开民主。二人大方向应该说是一致的,但是在具体操作方式以及政治改革的时间表,即如何分轻重缓急上可能有分歧。
温家宝亲口呼吁政治改革,胡锦涛也不反对中国的民主化,不但不反对,而且还很赞成。前不久一篇题为《民主是个好东西》的评论文章在北京市委机关报《北京日报》首发后,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全文刊发,人民网、新华网等各大官方媒体争相转载。这篇文章就出自现年四十七岁、被称为“胡锦涛文胆”的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之手。所以说,说胡温政治上分道扬镳不符合事实。
胡锦涛不仅让智囊发文赞扬民主,而且也曾经亲口说过,“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这和温总理最近在深圳的讲话意思完全一致。温总说,“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我相信二人所勾画的政治改革蓝图是一致的,而且可能都赞成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应该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不可操之过急,这点在俞可平的文章中已经有所表达,我相信这是胡锦涛的意思,借俞可平之口表达出来。而我对此是赞成的。
中国近现代史上曾发起过多次民主政治改革,无不以失败而告终。其失败原因,一个是由于准备不足,仓促推行,急于求成,另一个原因是过于实用主义。
鸦片战争失败后,心态上的危机感和焦虑使得中国人难以作出理性的政治决策,总想一步到位,毕其功于一役,结果总是欲速则不达。戊戌变法时期,在激进变法派鼓动下,光绪皇帝在短短一百天内竟然发布了近300道 未经深思熟虑的改革上谕。以康有为为首的变法派根本没有在官僚体制内从事变法的经验,所建议的改革只不过是纸上谈兵,和中国现实严重脱节。比如,康有为竟然让他的学生上奏折,建议朝廷下诏,要求全中国的老百姓都穿西装,而且还挺认真地讨论了农民做西装的布料问题。正是戊戌变法不切实际的激进主张引起了普遍的反对,才归于失败。
可是,在镇压“戊戌变法”后仅仅两年,即1901年初,在八国联军炮火下被迫“西狩”的慈禧太后在途中便迫不及待地于1月 29日发布了变法上谕,其中道:“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当议更张,着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 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已见,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
慈禧本人也意识到,不改革中国没有出路。可是,由慈禧太后主导的清末新政是在清王朝统治权威合法性严重受损的情况下急剧推进的,因改革引起了更加普遍的不满,并进一步削弱了清王朝的政权合法性。
清末政治改革本来是以日本为师的。日本变法实行的是所谓的“钦定”宪政,即具有开明专制主义政治特点的自上而下的新政推进方式。清廷本来是要仿效日本,实行这种比较符合中国国情的“钦定”宪政。但是, 立宪派在实施过程中却由于急于求成,幻想一步到位,采取的并不是“钦定”宪政方式,而是英国式的“民定立宪”,即虚君式立宪方式,最后走上了分权式立宪的 道路。分权式立宪结果导致了地方自治运动风起云涌,与中央分庭抗礼。由于地方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中央政令难以在地方贯彻推行。实行立宪意味着政体的转变,而政体的转变又意味着国家权力结构的变化,这就必然要导致原皇族内部的一部分人失去权力,这样也就必然会遭到清廷内部的顽固势力的反对。更糟糕的是,立宪派出于策略的考虑而将宪政实质上限制皇权的核心思想隐而不发,使得清廷是被连蒙带骗,实行虚君式立宪, 等到它一旦开始按照宪政模式进行运作时,便发现自己的权力处处受制,最终由于其认清了立宪的目的而屡屡违“宪”,以达到不放权的目的,因此导致了民间的不满,请援团接连上京,要求召开国会,竟然遭到清廷镇压。最后导致了革命的发生。
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统治,全国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就是在这种混乱状态下,中国人选择了直接实行西方多党竞选的议会制道路。于是,一时间,党派林立,民国初年,一下子出现了三百多个政党。这些“党”民主素养普遍低下,不顾国家最大利益,只顾自己小集团的利益,都是尽可能在不遵守规则甚至破坏规则的前提下争取本党利益的最大化。每当议会召开期间,各党派争相到火车站拉议员住自己党派的招待所,并派送红包,就像“上海妓女在街头拉客人一样”,议会制在国人心目中成了笑柄。章太炎说中国的议会制是“横取他国之法,强施本土。”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中国多次的政治改革为什么失败?严复曾经对此作出过深刻分析,他指出,中国人为了寻求富强之道,简单地移植西方社会有机体内某一文化因子或成分,就是把这些因子从原来的有机体内单独剥离出来,植入中国社会。这些西方因子,一方面既失去了西方社会其他因子的配合与支持,另一方面,又无法与“绝然悬殊”的中国社会内部各种社会因子相协调,其结果,就势必 “淮桔为枳”。这就是“中体西用”之所以失败的原因。
“中体西用”之所以失败,就在于这种提法及其实践过于实用主义,是一种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拿来主义。一百多年过去了,西方科技、宗教、哲学、文学、政治制度、法律思想等文化被介绍到中国,中国人始终坚持“中体西用”的原则,有选择性地接受了西学之为“用”的器物层面的文化,而对西方本体文化(即哲学与宗教神学),则断然拒绝。因此,我们所有的改革都停留在器物的层面上,这种狭隘的实用主义一直持续到现在。我认为,要保证中国民主政治改革的成功,在移入民主政治制度的同时,也要相应移植其他相关因子。
有人认为,中国现阶段不具备民主社会主义的条件。首先是因为,中国经济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没有建立实行高福利社会政策的经济基础。其次,在缺乏公民社会的条件下,超阶段地推行全民普选制,会带来街头民粹政治。即使让代表底层劳工利益的政治家上台执政并推行高福利政策,由于平等化速度太快,就会出现类似于拉美国家那样的民粹主义症候群,将使效率受到挑战,出现经济大滑坡,失业率骤增,最终还是以底层民众受损而告失败。
这种担心应该说不无道理。我最大的担心也是中国从精英到普通民众并不真正理解民主的精髓,缺乏宽容、妥协的精神,几十年因为灌输而养成的“革命”思维仍然根深蒂固,而多年残酷的革命斗争造成的心灵创伤使得中国目前实行民主的条件可能远不如民国初年,推行激进的民主改革可能会导致混乱。因此,我赞成中国的政治改革要一步一步来,但是,必须具体化,一步一步落到实处。政治改革不一定只意味着一人一票的选举,而是包括一系列旨在使政府接受民众监督,增加施政的透明度,使官员的行为更能向民众负责。这一类的政治改革步骤应该首先进行。
我认为,目前比较符合中国国情的应该仍然是类似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钦定”宪政,即采取具有开明专制主义政治特点的自上而下的新政推进方式。但是,实行这种形式的宪政的先决条件是政府仍享有权威,掌握着军队,执政者没有私心,以民族利益为重,甘愿放弃和牺牲小集团利益。正如清末载泽所指出的“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中国的民主改革,可能应该从修宪开始,把那些空话、套话、不切实际的话从宪法中删除,真正树立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建立一个人人遵纪守法的公民社会。在此基础之上才可能成功地全面推行民主宪政。
本文是本人对中国民主前途的一点思考,还很不成熟,欢迎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