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隔壁坛搬点漏斗子没喝高时说的话: 知识产权与技术产权 |
送交者: 2010年07月30日14:20:21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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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斗子:美帝插手南海,重新洗牌我倒觉得是好事
把知识作为“产权”,本来就是资本作崇,严格讲来专利、软件都是技术产权,其独创性仅限于技术领域,而不在于知识领域,就像任何通信技术不能离开法拉第、麦克斯韦定律,科学这个技术知识的“祖宗”是没有任何产权的。 当今所谓的“知识产权”规则是资本主义制定的,本来就有阶级性。如果仔细研读一下巴黎公约和巴尔尼公约对于工业产权、著作权的独占性、有偿性规定,与 《联合国宪章》、《经济、社会、文化公约》、《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等人权公约是冲突的,人权公约提倡人人有权“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 益”。到了资本那里蜕变为“有钱人”才能享有。这是TM的混蛋逻辑! 使用“盗”版也就是维护人权,完全符合正义,让“知识”产权见鬼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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