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边树下
1966年秋,文革爆发,谢富治主持的公安部公布了《公安六条》。明确规定,将民国时期五种人:党军政军特列为打击对象。(并附解释为:军,指连长以上;政,指保长以上;警,警长以上,指特,指特务)。同时《人民日报》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很快全国掀起对上述人员及其家人的政治斗争风暴。他们苦难来临。
我所在的单位是一家2300多人的县团委国营纺织企业。1967年厂里革委会经过排查,查出劳工科里有一位叫赵悟的干事曾当过南京国民党总统府宪兵,决定把他送到厂汽车运输队干跟车装卸工劳动改造。
赵悟,37岁,一个身材魁梧的典型山东大汉。1949年春,19岁的他中学毕业 应征入伍分配到南京总统府干了半年宪兵。南京失陷后赵悟回到青岛老家进了工厂。
老赵大我13岁,性格开朗,性情豁达,人缘特别好。工作上他总是重活累活,每个季度评先进同事提名他,可到了厂部就被取消,因为他19岁当过国民党宪兵。
身体强壮,在装卸工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23年,直到1990年60岁退休。
六年前,我去台湾旅游在台北总统府附近有佩戴宪兵军衔的军警彬彬有礼地给我导路。望着那张20多岁台湾宪兵那张年轻的脸,我不禁想起我的那位老同事赵悟。
老赵今年应该是94岁了。他身体很好,应该还活着。祝我这位历经坎坷的老同事晚年幸福。我站在台湾台北总统府门前联想:他能来台湾旅游就好了。二代宪兵合张影,一定是张划时代意义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