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鏡
中国北京法院认定六四有罪。王丹,柴玲成为罪犯。如果罪犯能领导海外民运,将来当中国总统,我看全体海外民运也应该是罪犯。民运领导人带头犯法,所有人还支持犯法的人,那也是罪犯。
王丹,柴玲说,我有民意支持,所以,法律无效。谁敢违背民意?我看,藐视法治。法律也是民意,因为它是立法者根据人民的意志订立的。如果王丹,柴玲还能当中国总统,那他就是冲撞法律。在民意和法律之间,究竟怎样选择?毫无疑问,必须选择法律,而不是民意。民意只是暂时的民意,而法律是永久的民意。所以,暂时的民意应该让位于永久的民意。
如果因为有民意支持就可以破坏法治,法律秩序将崩溃。一旦法治不存,民主将不存。民运主义首领认为,挟持民意就可以不顾法律,那就是当年拿破仑、希特勒和文革时期的毛泽东那样,认为自己得到人民支持,就可以将历史悠久的法治打破,那就是民粹主义。一旦法治不存,后患无穷。最先支持民运主义领导人的群众最终也受害。这些王丹,柴玲被定罪以后还支持王丹,柴玲的人就是民运政治的社会基础,也是破坏中国特色民主制度的社会动乱之源。
换言之,颠覆法律的权威,问题就会很大。假设习近平的民意基础小于王丹柴玲的民意基础,而王丹柴玲因为被定罪而被剥夺政治权利3年或终身,失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再竞选总统,即使习近平再当总统,由于法治存在,习近平的总统权力还是会受到法律的限制,如果习近平滥用权力,法律还可以制裁习近平。如果王丹柴玲藐视法律而继当上总统,王丹柴玲一定会无法无天。
王丹柴玲在被认定有罪的情况下还当总统就是有意破坏法治。法治是实现民主的前提。破坏法治,也就是破坏民主。王丹柴玲想当总统,哪管什么法治和民主。这些人人口出狂言,没有中国价值观,只有唯利是图的商人价值观。支持王丹柴玲就是破坏和攻击中国的价值观,就是破坏中国。颠覆法律的权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国者的精神遗产就终结。中国就不再是中国。
王丹柴玲的民意究竟有多少也是个问题。王丹柴玲讲的民意也不能排除在一定程度上是王丹柴玲通过政治手腕搞出来的。就是王丹柴玲可能操纵民意。这种民意其实是王丹柴玲的意志。出现一种倒挂的代表制。所谓倒挂的代表制,就是美国的一位政治学家Hanna Pitkin说的,通常的代表制是政党或总统代表人民;倒挂的代表制是人民或民众代表政党或总统。就是民众口里说的其实最终来自于政党或总统。她把这种倒挂的代表制定义为法西斯主义代表制。就是人民代表元首,即希特勒。想想文革时期,中国的群众口里说的,就是造反有理。这个说法的来源不是人民,而是毛泽东。然后,毛泽东宣称,我比刘少奇有更多民众支持。然后,毛泽东的助手张春桥讲,群众不答应,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其实,那些所谓的革命群众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们只听毛泽东说的。那些群众没有自己的头脑,除了被煽动起来造反,就是随大流,没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他们是毛泽东手中的提线木偶。
王丹柴玲就是这一类人物。英文里将这一类人物表述为demagogue,就是蛊惑人心的民众首领。这是一个贬义词。相应的,受其影响的群众不是人民,而是mob。这个词的意思是暴民。这种民众首领通常具有一定的个人魅力,或被称为Max Weber笔下的具有超凡魅力的人。一旦这类人出现,很快就会出现一群暴民。这些暴民一律非常疯狂。于是,在民众首领操纵下,暴民会冲击社会秩序。当年,王丹柴玲失败后一群暴民冲击天安门广场就是一个实例。如果不阻挡王丹柴玲,历史会重演。
(跟据最新雷人理论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