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陕北肃反并没像其它苏区那样血流成河,但是关于陕北肃反和对当事人的评价却折騰了近半个世纪,总像跷跷板,压下这头就翘起那头。原因是肃反与路线斗争搅合在一起,又加上后来的高岗自杀和习仲勋垮台又平反,翻转不断,大的就有四次
陕北肃反的烂帐很难算清,中共多次翻烧饼还是夹生
《伐林追问》第89期,2020年4月24日首播
◆高伐林
上期《伐林追问》讲陕北肃反的时间长短,我没有讲清楚。到底肃了多久说法不一,短的说只有八天,长的说有三个月。但是其实并不那么难说清。肃反的起点,公认是1935年9月底,朱理治、聂洪钧、郭洪涛和戴季英等组成肃反领导小组。定下肃反清查的名单,矛头指向刘志丹、高岗和陕甘边根据地、红26军出身的班底。10月1日,开始抓人,严刑逼供。
红军三大主力长征路线。
10月19日,中央红军和中央机关抵达陕北吴起镇。10月20日,毛泽东和周恩来见了吴起镇当地游击队负责人张明先,得知刘志丹等被逮并关在瓦窑堡;张明先牵线,毛泽东等人又于22日晨,与了解肃反情况的陕甘边第二路游击队政委龚逢春会面,从龚逢春处得知西北根据地正在肃反的情况;同时又接到派去找西北红军的贾拓夫、李维汉两人的电报,也汇报了这些情况。中央立即派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保卫局执行部部长王首道等,前去瓦窑堡接管西北保卫局,防止事态恶化。命令“刀下留人,停止捕人”,“所逮捕的干部交给中央处理”。包括习仲勋《红日照陕甘》文中的回忆,许多人都说是毛泽东下令制止,实际上这个时候的总书记,还是张闻天。
11月3日,在下寺湾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议,听取了中共陕甘晋省委副书记郭洪涛、西北军委主席聂洪钧关于苏区形势、红军状况、“肃反”和几次战役的汇报。成立以董必武为主任,李维汉、张云逸、王首道、郭洪涛为委员的党务委员会,审查西北肃反。
1935年10月19日,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吴起镇。这里建有长征胜利纪念园,包括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碑、纪念馆、烈士陵园等。
同一天,党中央又召开政治局会议,决定建立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周恩来、彭德怀,成员有王稼祥、林彪、程子华、徐海东、聂洪钧、郭洪涛等;成立中共西北中央局,书记张闻天;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办事处,主席秦邦宪(博古)。党、政、军班子都建立了,肃反大权也拿过来了。
11月7日,张闻天率领中共中央机关到达瓦窑堡。下午,中央党务委员会下令释放了刘志丹、高岗、张秀山、习仲勋等首批十八人,随后又放了肃反被关押的绝大部分人。这可以看成肃反到此结束。也就是说,从9月底到11月7日,肃反持续了四十天。
刘志丹(1903-1936)。在陕北肃反中被关押了一个月,1935年11月7日被释放。
关于错杀了多少人,没有具体数字。有位学者宋金寿,曾协助李维汉整理初到陕北的回忆录,就西北根据地肃反问题作过调查研究,查阅了许多历史资料,走访了一些当时的主要当事人如王首道、程子华、张秀山、刘景范、郭洪涛等人。他写过一篇《我了解的西北革命根据地肃反》。披露所谓杀害了“二百以上的党政军干部”的说法,是由原中央红军的一人在西北局高干会期间一次批判大会上说的,当时在场的没有一个人附和,但就这样写进了中央决议。这个西北局高干会,这个中央决议,我们下面再讲。宋金寿只说了“在场的没有一个人附和”,但我也注意到:当时在场的当事人,也没有一个人提出反对。
宋金寿接着说,实际上,朱理治、郭洪涛并没有主持过杀人;戴季英虽然大搞“逼供信”,但也没有主持过杀人。——这里我要订正宋金寿一下,准确说法,是“在陕北也没有主持过杀人”。在鄂豫皖根据地和红25军内,根据徐海东等人的说法,他的手上可是沾满血迹的。宋金寿还说,前方的聂洪钧确实主持过杀人。据聂自己说,也只杀了一个人——一个叫姜旭的人的老婆,因为她曾出卖过革命同志。在各种历史资料和回忆录中,对于“杀害了二百以上的党政军干部”一事,都没有提出过确切证据。张秀山回忆录和《习仲勋传》中提到的被杀人名字的一共有五个人。但都没说:何时、何地、何因。宋金寿问:如果确有“杀害了二百以上的党政军干部”的罪恶,为什么不追究责任人?宋金寿的文章出来好几年了,我没有看到其他党史学者反驳和澄清。
照金革命博物馆中的谢子长、刘志丹塑像。稍远处为习仲勋。
虽然没有像几年前在中央苏区、鄂豫皖苏区那样成千上万地杀自己人,杀得血流成河,但是如何评价陕北肃反问题,争论却延续了好多年,对一些人的评价也折騰了好多次。这一笔烂账,在中共党史上,通称为“西北问题”,指的是1935年西北根据地(包括陕甘边和陕北这两块根据地)“肃反”所遗留的历史悬案,居然理了半个世纪也没有理清楚,一直摆不平。重要原因之一,是肃反与路线斗争搅合在一起。肃反还好说,不是叛徒、特务、奸细,就算同志,就不该成为肃反对象;但路线是非就扯不清楚。
半个世纪的争论过程,要把握四个大的节点,分别是:1935年11月,1942年12月,1959到1960年,1983年6月。
瓦窑堡关押刘志丹、高岗等人的旧址(今子长县盐务局)。
第一个节点,1935年11月30日,张闻天在瓦窑堡主持召开党的活动分子会议——这个会议名称,有点不伦不类。出席的包括博古、董必武、李维汉、张浩、贾拓夫、王首道等中央干部,陕北肃反的主事人朱理治、郭洪涛、聂洪钧、戴季英,和被释放的刘志丹、高岗等人都出席了。会议上宣布给刘志丹、高岗、习仲勋等人平反,公布了西北局《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同一天,中共西北中央局作出对聂洪钧、戴季英的处分决定,明确指出:“这种错误的主要责任,应该由当时主持全部肃反工作的戴季英及在前方主持肃反工作的聂洪钧二同志负责之。戴季英同志在保卫局工作上还犯了许多严重错误, 本应受到党的最严重处分, 因估计到他长期参加国内战争,为党工作很久,特决议从轻给予他以最后警告,对聂洪钧同志给以严重警告”。
也就是说,板子打在戴季英和聂洪钧二人身上。由于当时局势的严峻,特别是对于统治全党数年之久的左倾路线还缺乏完整清晰的认识,所以对陕北肃反的头号责任人朱理治和郭洪涛、程子华都没有涉及。
张秀山后来回忆说:“党中央关于肃反问题的结论不彻底。当时,把刘志丹等的‘右派’帽子摘了,但是‘右倾取消主义’的帽子没有摘。”李维汉在回忆录中说:“由于左倾路线没有清算,陕甘边的地方干部和军队干部仍然戴着右倾机会主义的帽子,所以对他们的工作分配,特别是对一些高级干部的工作分配,一般是不公正的。”我们今天也看到当年历史记录:在政治上和任用上,仍然遗留着歧视。对刘志丹、高岗、习仲勋等许多人的职务安排,明显压低。习仲勋一度只被任命为县委书记;高岗被打发到内蒙古三边地区,半年多后任命他为中共蒙古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刘志丹被解救后任红二十八军军长,率部东征。1936年4月阵亡。在为他撰写悼词时,查阅档案的人看到,他的档案封面上标注着一行大字:“此人犯有严重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在肃反中受到迫害的人,与主持肃反的朱、聂、郭等人之间,积攒下更深的怨愤。
西北干部在延安合影。右起:高岗、欧阳清、李卓然、李某某、陈正人、贾拓夫、马文瑞。
七年过去,到了第二个节点:1942年12月。毛泽东发起了延安整风,结合审干,清算全党“左倾”路线、巩固自己权力和思想地位。在延安整风期间,1942年,召开了西北局高干会议,对1935年西北的肃反运动进行重新审理,从“路线斗争”的层面对肃反进行反省和清算,这个会议时间之长是少见的,开了88天——有人曾以此为例,试图证明中共根本就无心抗日。
高岗自1941年起,就担任中共西北局书记、中央审干委员会委员,此时正是位高权重。于公于私,他都要为他的牺牲了的老战友刘志丹等人伸冤昭雪。这次西北局高干会议,以及随后关于西北“肃反”问题的中央决定,高岗都是主要推手之一。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1935年陕北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为刘志丹等人正式彻底平反,撤销一切不实之词。同时,对朱理治、郭洪涛等肃反主要负责人不客气了。
高岗(右一)和毛泽东(右二)、博古(右三)在延安。
我念一下“决定”中这一段原文:中央“认为1935年九、十月间朱理治、郭洪涛等同志所主持的‘肃反’将陕北苏区和红军创造者,刘志丹、高岗、张秀山、杨森等同志逮捕,并杀害了二百以上的党政军干部,这种将党的最好干部,诬认为反革命分子,加以逮捕和杀害,不仅完全是错误,而且是革命的罪恶。从陕北历史问题检讨中,可以看出在这一错误肃反开始之前,陕北党内曾发生了两条政治路线的斗争,一方面是以刘志丹、高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在这一路线之下,创造和发展了陕北的苏区与红军,另一方面是以朱理治、郭洪涛为代表的左倾机会主义的路线——这也是遵义会议前一个时期内在党内曾占统治地位的路线——这种路线几乎使陕北的苏区和红军全部塌台。由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发展的结果,由于朱理治、郭洪涛二同志个人主义、高度领袖欲和政治野心家的恶劣品质,以及他们打击刘高抬高自己预定的企图,就把党内的原则斗争发展成为党外对敌斗争的性质。他们企图用这种方法,来压倒刘志丹、高岗等同志所执行的正确路线,并满足自己篡夺整个陕北党政军领导地位的目的,这样就造成了当时杀害和逮捕执行正确路线的领导干部,造成了极大的罪恶。假若不是中央到达陕北制止这一错误肃反,且判定这些被诬陷的同志并非反革命,则陕北的苏区与红军有全部丧失的危险。”初读这些话,我瞠目结舌:份量何等之重!
朱理治(1907-1978)以“钦差大臣”身份主持陕北肃反,受到1942年中央决定的严厉批评和处分。
决定接着说:“朱理治、郭洪涛二同志本应开除党籍。估计他们曾为党作过一些工作,本着中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各予以最后严重警告之处分,撤销朱理治同志陕甘宁边区银行行长之职务,撤销郭洪涛同志山东分局书记的职务,并限定朱、郭两同志在三年以内不能担负重要的党的工作。由中央组织部与西北局继续搜集材料,如果发现他们还继续对党欺骗,而不诚意改正他们的错误,党就必须重新讨论他们的党籍问题。”决定还说:“戴季英、聂洪钧二同志是当时‘肃反’的坚决赞助者和拥护者,而他们在高干会上对自己错误的承认也还是不坦白不诚恳的。中央党务委员会1935年11月30日的决议,对于戴季英、聂洪钧二同志的处分仍然是有效的。同时应当指出:程子华同志在这一错误肃反中,也应该负一些责任。”
程子华(1905—1991)。1942年中央决定中也捎带指出他对陕北肃反负“一些责任”。
西北肃反终于有了一个完整的正式说法。但是,在1942年12月的这个《决定》中,指责如此之严重,说郭洪涛等人是“有意陷害同志”。所以,朱理治、郭洪涛等人觉得受不了。不过,他们在十几年中忍气吞声——往好听了说,叫忍辱负重。为什么?因为高岗在毛泽东的青睐下,飞黄腾达,炙手可热,当上东北王,进了政治局,甚至当了共和国中央政府的六个副主席之一,看架势有可能被毛选为接班人,取代刘少奇的地位,他俩哪敢声张?弄不好更是大祸临头。
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五马进京,一马当先,1954年,高岗却马失前蹄,接连挨批受审查,这年8月17日,他自杀身亡,第二年,1955年3月30日,中共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定。朱理治、郭洪涛总算看到了说话的机会。从1956年起,直到文革结束后,他们各自多次给中央写信,为自己在1935年“肃反”中的作为和责任进行申辩,对1942年的中央《决定》提出申诉。
这就到了第三个节点:1959-1960年。在朱理治和郭洪涛多次申诉下,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1959年11月做出了《关于朱理治同志几个历史问题的审查意见》,1960年4月又做出了《关于郭洪涛同志几个历史问题的审查意见》。这两个审查意见,改变了郭洪涛、朱理治所谓“反对迎接中央和中央红军”、“有意陷害”刘志丹、高岗,以及指责郭洪涛为肃反“主持人”等的说法。在关于郭洪涛的审查意见中,指出陕北肃反事件“应当由当时中央代表派驻陕北代表团书记朱理治等同志负政治上的主要责任,直接负责的是陕北保卫局长戴季英、陕北军委会主席聂洪钧”。
这个结论之后,肃反中被迫害的一方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爆发了《刘志丹》小说反党事件,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被打成反党小集团,这一派人马自顾不暇。文革爆发,更是玉石俱焚,大家都倒霉,挨批挨斗,谁也没有好果子吃。文革过后,虽然当事人、知情人去世了一些,但还有不少人还健在,大家都重新出山,争论也就开始新的回合。
《刘志丹》被打成“反党小说”,株连了大批干部。
1981年,郭洪涛连续公开发表文章,虽然承认当时肃反错了,但谈到自己时,回避1942年《决定》,只提1959年中央监委审查意见、以及1978年中组部修订的结论,标榜自己不应承当肃反的领导责任和“路线错误”。这下招致许多健在的当事人的强烈不满,双方爆发了争论。
当年代表中央处理陕北肃反问题的李维汉在一次谈话中,郑重其事地重申他的意见:
李维汉虽是中共元老,但在中共政治舞台上早已被挤到边缘。
“一,1942年西北局高干会议的路线是正确的;二,高岗在边区党委和西北局的工作中是执行中央路线的;三,土地革命时期陕北有两个革命领袖——刘志丹,谢子长。”
但是,李维汉的话无济于事。争论日渐激烈,一些老同志不仅仅对郭洪涛的态度和肃反结论的颠三倒四表示不满,又把二三十年代旧事翻腾出来,越翻腾越生气,影响到西北出身的干部之间的关系,还引申出如何评价西北革命历史的问题。闹得刚刚从两个“凡是”的争论中走出来、部署改革开放的党中央不胜其烦。于是,这就到了第四个节点:1983年6月。
我们这次讲不完了,留待下次吧。从1935年到1983年,前后跨度长达48年,整人的和被整的,从一腔热血的青春年华,熬过花甲、熬过古稀、熬到白发苍苍、熬成耄耋老人。其中许多人死了:刘志丹阵亡了,高岗自杀了,阎红彦自杀了,贾拓夫在文革中不明不白死了,遗体在北京西郊八角村小树林发现,至今死因不详。据他女儿回忆,曾看到父亲遗体上有多处伤痕……在中共的政治烤盘上,“陕北肃反”这个烧饼翻过来倒过去,怎么也烙不熟,始终夹生。
贾拓夫(1912—1967),是中央红军长征中唯一的陕北干部。文革中蹊跷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