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廷缺錢了,怎麼辦?什麼樣的改革值得稱頌? |
| 送交者: 2021年12月15日12:12:15 於 [世界時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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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明,我對王安石變法的整體評價呈負面——本文全長一萬字以上,如果不想看下去但還要反駁,也煩請拉到文末看下最後一句話,了解我負面評價的理由何在。 閒話休敘,我們這就進入正文。 評價歷史事件,我們不外乎從它的原因、過程、結果三個方面來進行評價。具體到王安石變法,其原因,或者說初衷,是為了解決北宋王朝面臨的困境,即財政困難和軍事被動。相應的,所要達成的目的,就是“富國強兵”。而過程,則是指王安石變法的具體政策和措施手段。至於結果,則是考察變法到最後是否達到了最終的目的。 從這幾點來看,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王安石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因為不走尋常路,最終導致了一個目的之外的嚴重後果。 一條一條地來說。
01 朝廷缺錢了,怎麼辦? 北宋自中期以後,就被財政赤字的問題所困擾,常年收不抵支。在收入端,北宋的財政收入已經遠超唐朝。但在支出端,其花費之巨大,也是前朝不敢望其項背的。 這些支出的具體,也就是我們在中學歷史課本中接觸到的“三冗”:冗兵、冗官、冗員。這當中,尤以冗兵為巨,北宋的行政開支,大約有5/6都花費在了養兵上。但即便花了這麼多錢,養了上百萬軍隊,到真正與遼國開戰時,竟然都很難拉出一支像樣的野戰軍。 在澶淵之盟簽訂後,北宋的軍事壓力暫時消除,財政上的窘迫曾一度緩解。但到宋仁宗年間,因與西夏開展,財政狀況又一次被北宋君臣重點關注,慶曆新政,也即緣起於此。 但慶曆新政的草草收場,卻似乎留下了改革之難的詛咒。而更為弔詭的是,慶曆新政的老臣們在熙寧變法(即王安石變法)時,竟然全部都走到了王安石的反面,被冠以舊黨之名。這不免讓人感慨,難道人都要活成自己年輕時討厭的樣子嗎? 還是先把視線拉回到熙寧變法的前夜。對於財政困難,傳統儒家的觀點是省費節用,這也正是司馬光的觀點,所以司馬光的理財方法,其實只有兩個字:節用。 然而宋神宗年輕繼位,銳意進取,自然看不上這種暮氣沉沉的意見。恰好,王安石對此嗤之以鼻,他告訴宋神宗,自己可以“民不加賦而國用足”——這招致了司馬光的強烈反對,司馬光認為王安石是要走桑弘羊的老路。 什麼是桑弘羊的老路?概括來說,就是八個字:橫徵暴斂,與民爭利。 現代讀者中,有不少人都嚮往於漢武帝的武功強盛,而忽略了在背後默默付出的其實是漢武帝時期的平民百姓——打仗是要錢的,武帝的武功,全靠民力支撐。 而把民力匯集起來供武帝揮霍的人,就是桑弘羊。 桑弘羊在總結前人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創造性的想出了各種斂財手段,最為大眾所知的,就是“鹽鐵專營”。武帝后期能夠大規模用兵,桑弘羊居功至偉,但當然,代價也是慘烈的:戶口減半,天下騷然。 如今,王安石一口否認,咬定他的辦法和桑弘羊不同。 在這裡,我們先不看王安石的實際做法,而不妨先從理論上探討一下:“民不加賦而國用足”,這到底有沒有存在的可能? 什麼叫“民不加賦而國用足”?就是在不增加老百姓稅賦的同時,提高財政收入。 以我們現代人的觀點,答案是肯定的。因為這就是我們這一代人親身經歷過的事,改革開放就實現了這樣一個目標:國家富強,百姓富裕。 如果大而化之的說,那麼王安石追求的目標其實是有實現路徑的:可以通過技術進步與制度革新,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進而使經濟實體中的所有利益相關方都收益,這也就是我們習慣中所說的做大蛋糕——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四十年的成長紅利,幾乎全部由此而出。 但在當時的情形下,技術進步的可能性並不大,所以王安石採用的辦法是制度革新——但在司馬光看來,這種所謂的制度革新,根本做不到。而既然做不到“做大蛋糕”,那麼,就只會是一個分蛋糕的舉動。 而且,掌握着權力的朝廷,一旦以“增收”為目的,分蛋糕的刀自然就會偏向於自己。通俗一點說,就是朝廷要“與民爭利”,把普通老百姓的錢,放進自己口袋裡。 再來理一下這裡的邏輯:王安石如果能做到制度革新,那麼就有做大蛋糕的可能。而如果做不到,那就只是在分蛋糕——朝廷增加了多少收入,就是從百姓那裡搶了多少口糧。對此,司馬光用樸素的財富觀做了概括: “ 萬物有數,不在官即在民。 ” 王安石與司馬光最根本的分歧就在於此。具體的各種爭執,包括實施過程中的爭執,根源都在於:兩個人對於變法中財富增加的來源,認識完全不同。 而接下來,我們就可以具體看看王安石是如何做制度革新的。 02 國家辦企業 時至今日,國家辦企業,已經不是什麼原罪。況且話說回來,國家辦企業的目的,是賺錢;在一定程度上,國家存在的目的之一:收稅,也是賺錢——總之,反正都是要靠強權賺錢的。 但賺錢與賺錢的手段手法之間,卻大有不同。 還是說稅收的事。用一種“不那麼zz正確”的表述來看,政府是肯定要收稅的,但是,收得要有限度,不能殺雞取卵。經濟學上有所謂的拉弗曲線,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具體到大宋王朝,宋代百姓的賦稅水平相對已經較高,所以司馬光反對一切形式的盤剝百姓的行為。 況且,儒家懷有天然的民本思想,常掛在嘴邊的話就是“輕徭薄賦”,這也是反對加稅的。 因此,既不想、也不願意在這個地方做手腳的王安石,就盯上了別人: 富戶。 宋朝商業發達,朝廷因此收到了巨額的商業稅,同時,還造就了一大批富商巨賈。君不見汴河兩岸燈紅酒綠,每一杯美酒的背後,盛的都是民脂民膏。 王安石就盯着這些人下手。 他的觀點是,你富戶能做生意,我朝廷也可以。如果朝廷把富戶的生意做了,那麼吃虧的是富人,賺錢的是朝廷,而對普通百姓則毫無影響。 官民兩便。 至於富人的喜怒哀樂,天然不在儒生的考慮範圍之內——王安石自己就是當世大儒。 到這裡,邏輯其實就清楚了:王安石的變法,是官府親自下場,擠壓富戶的利潤,以達到增加財政收入的目的。 國家親自辦企業,王安石初衷如此,看上去在邏輯上無懈可擊。 但偏偏,就辦出了問題。 ——在說這些“問題”之前,我們又需要先來聊聊國有企業存在的各種“問題”。因為本來,你以為這些“問題”都是常識,但如今,真的就有很多小朋友,覺得根本不存在“問題”,甚至認為能問出這種“問題”的人,才真有“問題”。 我們不能怪他們無知,因為他們看到的其實是結果。自改革開放以來,關於這個問題的爭論其實一直在持續,但爭論的結果並不是消滅了國有企業,而是把最初國有企業存在的問題都做了一定程度的限制,然後才有了如今的大好局面。 也就是說,國有企業不是沒有問題,而是經過這麼多年的反覆討論和交鋒以後,才變成了如今的樣子。但是,我們不能天然的就把現在的狀況帶入到北宋時期——當然,探討這其中的詳細,並不是我們這篇小文所能做到的。這裡僅僅是就國企最根本的問題稍加闡釋,以解釋王安石變法的弊病何在。 關鍵在於激勵機制。 如今經過幾十年的國有企業改革,對於國企的分類管理已經有了一個比較系統的框架:有些企業,是追求資產回報率的;有些企業,經營的目的是穩定國民經濟正常運行;有些,要代表中國參與國際競爭;還有一些,僅僅就是為了獲取壟斷收益。這是幾十年實踐,再加上國外多年成熟經驗的共同結果。 而只挑與本文有關的內容來說結論:如今的國企,除了極少數的幾個(或者說就一個)外,其他的,都不以利潤最大化為優先目標。 而在王安石的年代,首先,對“國有企業”根本就沒有這樣的認知。其次,王安石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 所以,我們當年對國企問題的那些批判,全部都可以用來指責王安石。 刀刀見血。 政府本身是規則的制定者,市場主體在參與競爭時,要在規則所框定的範圍內行事。在我們當前的制度下,國有企業的控股權即便屬於國家,相應的監管,如市場准入、公平競爭、財務制度等,也是一應俱全的——而在北宋,這些一概沒有。官府唯一的目的就是賺錢,所有頒布的新法,全部都成了官府斂財的工具。 當王安石把官府變成企業,問題也就很明白了: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 用這種辦法來坑老百姓的錢,百試百靈。 比如“青苗法”——注意,各種“法”在當時的語言環境裡,並不是法律之意,而類似於如今的“政策”。所謂“青苗法”,並不是“有關於青苗的法律”,而是“朝廷對青苗貸款的扶持政策”。 這項政策,針對的是農民春天沒錢買種子的問題。 當時,社會本身是存在借貸的。不少農民先找富戶借錢,等秋天收穫以後再行歸還。 如果不看利率的話,這就是一個可以促進生產的正常商業模式。但只要看了利息,它就會變成央行重點打擊的高利貸——利息50%。而且注意哦,這不是年息,撐死了三個季度,甚至還有可能是半年息。 “青苗法”針對的就是這種情況。 王安石認為,富戶為富不仁,面對這麼高的利息,官府完全可以有所作為,於是“青苗法”規定,官府在春季貸給百姓種子,秋天農民還本付息,利息取20%。 看上去是好事吧? 但官府一辦,就辦成壞事了。 本來農民向富戶借錢,是自發的商業行為。但如今官府來做,而且還作為地方官的政績考核內容,那麼就由不得你不貸了,不貸也得貸。至於貸多少,也不由你說了算,官府分配給你多少指標,你就得貸多少。 你沒有說不的權力。 這麼做,不可否認,會有部分農戶受益。但更多的,則是被脅迫的:有的本來只需要一貫錢,如今卻被官府攤派了十貫,管你用得着用不着,到了秋天都得還。還有一些,壓根就用不着青苗錢,也“被貸款”了。 此外還有一些,後來在司馬光的奏摺里提到過:一些人拿了貸款,並沒有買青苗,而是把它揮霍了。等到了秋天,當然還不出錢來。 ……但官府會怕你不還錢?! 到期還不了,就抄家,家裡有什麼拿什麼。至於拿的東西變賣以後,是不是正好等於你欠官府的本金與利息之和,那就不好說了。 而如果實在沒錢,又怎麼辦呢? 那就出力,拉去服徭役。 類似的,還有“均輸法”。 當時開封的米糧幾乎都是從東南方向通過漕運運達,豐欠不均,開封的糧價因此波動頻繁。這對大戶影響尚可,對升斗小民來說卻是無飛災橫禍,糧價的飛漲,可能會使一個家庭陷入滅頂之災。 針對這種情況,王安石又發揮了他的聰明才智:既然價格有波動,那就官府親自下場,買賤賣貴,平抑糧價。 但施行的結果,竟然是什麼東西貴,官府就賣什麼。本來平抑物價的舉動,變成了加劇通貨膨脹的行為。 為什麼會這樣? 還在於最根本的目標就有問題。 比如“青苗法”,早年間王安石在地方上就已經施行過,效果很好。但為什麼當了宰相以後再做,就天下騷然? 因為目的不一樣了。 王安石做地方官時,施行“青苗法”的目標是扶持貧病,抑制兼併。但當了宰相後,做的雖然還是一樣的事,但目標已經變成了斂財。 如今“青苗法”主要考慮的,是如何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而不是濟困助貧。 不管是青苗法、均輸法,還是募役法、市易法,王安石變法的深層次目的,都是增加財政收入。 而既然如此,那麼在“均輸法”的邏輯里,既然有可以讓中間商賺差價的空子,中間商(朝廷)為什麼不賺呢? 如果是商戶(企業)之類的市場主體在做類似的事,官府從中監督,那麼當然能做到兩相得利,官民兩便。但如果是官府自己做,沒有了監督,讓百姓在博弈中完全處於劣勢,那麼新法最終就一定會變成官府斂財的手段。 沒有制度革新帶來的增量利益,只有不平等交易下的重新分配。 憑心而論,王安石的新法也並非一無是處,有些新法就不存在上述提及的問題,實際上是利國利民的——但是,在司馬光為相後,它們全被一併廢除了。這部分內容,我們留待下一章節展開。 03 舊黨:我們吵架失敗了 如果以增加財政收入(斂財)的目標來看,那麼王安石的變法無疑是成功的。 通過王安石變法,北宋的財政寬裕到了何種地步? 在王安石變法以前,北宋是害怕與外國開戰的,因為一旦開戰,朝廷根本無力承擔巨額的戰爭開支。 但在變法以後,宋神宗有底氣向西夏用兵了。而且連年用兵之後,朝廷的節餘還有近一億貫錢——要知道,在此前的仁宗年間,朝廷即便不打仗,每年的虧空也都還有幾百萬貫。 而再往後的歷史,大家就更為熟悉了:英明神武的神宗皇帝陛下有一個痴迷藝術與享受的兒子趙佶。趙佶做了二十多年皇帝,還沒有揮霍完他老爸當年攢下的家底。 但問題一如我們上一節所談及的,這些收入,絕大部分不是由制度革新來的,而靠的是盤剝百姓——只是把本來老百姓的錢,通過王安石創造性的新法發明,變成了朝廷收入。 這當然會引起朝廷絕大多數官員的反對。 我們在理解真實的歷史時,不能簡單的把北宋的官員定義為“地主階級的代言人”。在中國傳統的文官制度中,因為以儒家經典為官方意識形態,所以官員“以民為本”的價值取向相當強烈。而官府如此盤剝百姓,必然會引起官員的反彈。 退一萬步說,就算大宋王朝的官員都是吃人的地主階級,如今在王安石的新法之下,他們也是受害者。王丞相的一切目標,是要給國家增收,管你是貧農還是富戶。 但凡你是個人,我都要割一刀。 因此,對王安石的非議奏摺,如潮水一般湧向宋神宗。 而對王安石的批駁,大體上經歷了三個階段:反對具體的行為 — 反對王安石的通盤變法政策 — 反對王安石這個人。 新法實施以後,最初的爭論,其實都是具體執行中的問題。雙方爭論的潛在邏輯,在於新法是不是擾民。 舊黨說擾了,王安石說有是有,但不多。 那個年代沒有統計局,大家都沒有辦法做定量分析,所以就只能是在定性分析上做文章了。今天舊黨說某地因為新法民不聊生,明天新黨就說另一地百姓在新法的萬丈光芒下安居樂業。 特例這種事,只要你願意找,肯定是有的。因此,新舊兩黨無不以偏概全,大家都先立論再找論點,吵得不亦樂乎。 宋神宗被搞得很疑惑:到底是有,還是沒有呢?一個人說王安石有問題,他可能是在說謊,現在到處都這麼說,總不能人人都在說謊吧! 將信將疑之間,鬥爭到了第二個階段:舊黨對王安石變法的整體內容提出了質疑。 這就有點鬥爭擴大化的意思了,但站在舊黨的角度,他們會理直氣壯的認為:我這理所當然!新法施行出現了那麼多問題,你王安石都掩耳盜鈴假裝沒看見,那我們也不跟你就事論事了!管你是好是壞,我都說不好! 王安石跟宋神宗說,你看,我就說他們撒謊吧! 而如果說最開始的時候,只是一個信息傳遞的問題導致了神宗的猶豫。那麼一段時間以後,隨着新法的實施,神宗對新法的支持就已經不是舊黨的反對所能動搖的了:自新法實施以來,朝廷的收入有了實實在在的增長——而這,就是宋神宗任用王安石變法的原因。 最主要原因,更甚至是唯一原因。 至此,舊黨所有針對王安石的反對,其實已經完全失效。不管舊黨再怎麼說新法如何如何地給百姓造成了不便,在朝廷收入增加的背景下,討論這件事都已經沒有太大意義。 於宋神宗而言,如果說之前新舊兩黨的爭論是事實判斷的話,那麼此時,就已經是價值判斷了。 在事實判斷階段,雙方爭執的焦點在於新法是不是對百姓造成了不利。而在宋神宗的價值判斷里,是朝廷收入重要?還是百姓受一點苦重要? 這已經是角度不同所引起的問題:到底是神宗的立場優先,還是百姓的立場優先? 毫不猶豫的,宋神宗選擇了前者。變法就是為了要富國強兵的,用王安石變法,就不是要來造福老百姓的。 這天下,畢竟是神宗皇帝的天下。 至此,舊黨的政治主張在事實上已經徹底破產。 一個充滿戲劇性的事件, 為這一過程打下了句點: 熙寧三年,司馬光給王安石寫了一封信,後世稱為《與王介甫書》。在信中,司馬光指出了新法實施中存在的種種問題,並進行了有節制的批評,規勸王安石加以改正。 這裡需要介紹一下兩人的關係:王安石與司馬光在變法前,私交極好。如今兩人的分歧,僅僅是因為政見不同。司馬光批駁新法時,從來沒有涉及過王安石的人品——對於王安石的人格,司馬光是從沒有懷疑過的。 在這一點上,司馬光與其他舊黨人物不同。比如,某大名鼎鼎的文壇大佬就寫過一篇《辨奸論》,紅果果的質疑王丞相的人品。只不過這位大佬自己死得早,沒有趕上王丞相的報復。但王丞相報復的小針,後來卻全都戳向了他那兩個名滿天下的兒子。 司馬光在寫這些信的時候,職位是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右諫議大夫,而王安石的職位是參知政事。按理來說,司馬光方正君子,公私分明,寫信談論公事的時候,應該稱呼王安石以官職王參政,但司馬光卻用了王安石的字來稱呼。言下之意,是這幾封信雖然談的是公事,但卻是來自於老朋友的良言和忠告,希望對方能夠放下成見,傾聽來自朋友的聲音。 這幾封信洋洋灑灑,司馬光一共寫了四千多個字。 在收到信以後,王安石給司馬光回了信。這封回信,一共四百餘字,信的名稱是《答司馬諫議書》——這是給諫議大夫司馬光的覆信,我跟你只談公事。 公事面前,沒有私交。 這一年是公元1070年。在此後十六年的人生里,司馬光再沒有與王安石有過私下接觸。 04 當骨牌開始倒下: 政策問題引發的政治問題 鬥爭進行到了第三階段,在舊黨不屈不撓的鬥爭下,王安石終於被罷相。 但即便如此,神宗實施新法的決心也沒有改變:熙寧年間,王安石為相,主持新法;熙寧七年年,王安石第一次罷相,此後,宋神宗親自主持新法。 後世存在一個誤解,認為王安石的變法是因為舊黨的反對而夭折的,但這其實與事實截然相反。事實上,從熙寧二年王安石開始變法,到靖康二年北宋滅亡,期間六十年,絕大部分時間朝廷都在實施王安石的新法。新法的施行,受到過挫折,但從來沒有失敗過。 可新法造成的種種問題又還在,怎麼辦呢? 宋神宗在有生之年,對王安石新法的支持都堅定不移。同時,君臣二人也有相當的政治操守,沐浴着慶曆餘暉的熙寧年間,政治生態還算文明,對於不合作的舊黨,神宗的處理一般只是調任,貶官的情形相對較少(蘇軾算是個例外)。 當然,在政治操守之外,宋神宗也有自己的現實考慮。為了支持王安石變法,宋神宗已經極大地破壞了朝廷制度——比如為了支持王安石,他曾經把台諫驅逐一空(御史台與諫院,負責監督宰相行政)。但本着皇室對權臣的天然戒懼,皇帝還是需要有反對派存在的,以對王安石可能出現的“得意忘形”加以制衡。比如,留着司馬光在洛陽寫書,何嘗不是對王安石的約束? 朕隨時可以用別人換掉你。 縱觀神宗一朝,官場涇渭分明,舊黨在野,新黨在朝。但就像任何兩黨制的國家一樣,在野黨總會尋求重新執政的。挫折只是暫落下風,時機一旦合適,必定捲土重來。 這機會,還真讓舊黨等到了。 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38歲的宋神宗病逝,傳位於十歲的太子趙煦,是為宋哲宗。哲宗年幼,因此以神宗之母、太皇太后高氏垂簾。 高太后啟用司馬光為相。司馬光為相八月,盡廢新法。 一夜之間,風向逆轉。 當時有人曾提出,“三年無改於父道謂之孝”,以此來反對司馬光的政策轉向。但司馬光回復,轉向不是哲宗皇帝做出的決定,而是高太后做的,“以母改子”,不存在問題。 新法難道就沒有一點好嗎?當然有。但司馬光的觀點是,有也要廢。 蘇軾曾經勸司馬光,說免役法頒行多年,利弊參半,只要革除弊端即可,不一定要徹底廢棄。但司馬光不聽,氣得蘇軾背地裡罵司馬光是“司馬牛”。 為什麼司馬光會如此武斷而偏執?歷史中對此沒有留下明確記載。但以變法以來舊黨十幾年被冷落的現實,指望舊黨當政後能客觀對待新法,實在是有些強人所難了。 而且,司馬光不光要廢事,還要廢人。 舊黨不在位十幾年,如今不只朝廷上,地方大員中,絕大多數也都是新法的支持者,這些人全部要調離——因為其中很大一部分人不只是新法的支持者,還在推行新法中為惡甚多。都說不換思想就換人,既然思想肯定是換不了的(當然也有如蔡京之流,人家就能換),那就只有換人了。 朝廷上下大洗牌。 高太后前後聽政七年,這七年,史稱“元祐更化”,一如之前的十幾年,新黨在這七年中紛紛被貶斥。 但高太后一死,哲宗親政,次年改元紹聖,政策就又來了一次一百八十度大轉彎。 哲宗親政後不久,即招回新黨大將章惇,恢復王安石的變法政策,史稱“紹聖紹述”。同時,大力打擊元祐大臣,甚至直指高太后“老奸擅國”,欲追廢其太后稱號及待遇。 這次舊黨面臨的,就不止被貶斥這麼簡單了。整體上來說,舊黨人士的道德操守要更高一點,而新黨則信奉睚眥必報。新黨這幾年喝了多少西北風,如今一朝得勢,都是要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當年你怎麼對我,我如今也怎麼對你。 紹聖這個年號一共只用了四年,你如果去百科搜索“紹聖”,會發現在其為數不多的大事記里,赫然有這麼一條:紹聖四年(1097年),蘇軾被貶海南。 這就是舊黨人士的真實寫照。 司馬光已死,褫奪全部追封,甚至一度討論是否要開棺發屍。蘇軾、蘇轍、范純仁、呂大防、劉摯等舊黨,均被貶於嶺南。 紹聖四年,哲宗病逝。 因哲宗無子,神宗之子、哲宗之弟趙佶登基,是為宋徽宗,次年改元“建中靖國”——此時是偏向舊黨的向太后聽政,向太后不願意朝政劇烈動盪,希望新舊兩黨能捐棄前嫌,和衷共濟,年號“建中靖國”就是這個意思。 但向太后不久即病逝。 “建中靖國”的年號僅用了一年,第二年就改成了“崇寧”,崇尚熙寧。 舊黨的春天,真的就只有一個春天。 這次更不會像以前那樣簡單了。這麼多年折騰下來,當年新黨里的大佬們,要不身死異鄉,要不老不堪用。如今新黨的領袖,是蔡京。 在蔡京手上,舊黨的遭遇不再只是貶竄。有一個近兩年的網絡熱詞,很適合用來形容舊黨們的悲慘境地:社死。 對舊黨人士,新黨不僅要讓他們“身敗”,更要讓他們“名裂”。以蔡京為首的新黨,創新性的發明了“元祐黨籍”這個詞,把舊黨人士全部列於其中,並且立碑頒行天下。 此後,在北宋年間,舊黨再無翻身機會。 05 是不是存在替代方案? 讓我們跳出北宋,再來看王安石的變法。 北宋在變法之前面臨的問題,並不是北宋的特色,而是中國大統一朝代中都會出現的問題: 財政困難。 這是王朝中期的一道坎,不同朝代有不同的解決辦法。跨得過去的,王朝可以再延壽近百年,比如唐、明;跨不過去的,就只能通過大亂實現大治了,比如西漢、北宋。 所以,我們不妨來看看成功的經驗是什麼樣的。 有張居正為例。 張居正當年面臨的問題,一如王安石所面對的:一樣是龐大帝國,一樣是財政困難。但張居正“一條鞭法”的改革,確實是成功了。 張居正採取的,是不一樣的解決方案。 帝國收上來的錢不夠花,在不動既有政治體制的情況下,到底有沒有增收的辦法?張居正的回答是,有的。 他的辦法,既不同於王安石的開源,又不同於司馬光的節流,而是堵漏。 錢收上來的少了,是因為很多被地方富戶或者基層官吏隱匿了——張居正的目光,盯着的是這裡。 這也就是一條鞭法的邏輯:首先,清賬土地,清查被地方富戶所隱匿的土地。其次,把所有朝廷應收的稅賦都統一歸集,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征總為一條,合併徵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杜絕地方官員巧立名目盤剝百姓的空間。 對比王安石,張居正的辦法可以說是技術性手段。但這種手段不僅同樣有效,還不會造成熙寧變法一樣大的震動。 當然,宋明情形不同,王安石不一定能照搬張居正的辦法。但清晰可見的是,面對一樣的問題,兩人的解決思路是明顯不同的。 如果說張居正是在既有的框架下,小修小補;那麼王安石就是要大拆大建,甚至準備推到重來。 用張居正來對比,王安石的動作,實在是太大了。 就像你有老寒腿(風濕性關節炎),保暖是一種治療手段,服藥是一種治療手段,把腿鋸掉也是一種治療手段——這個能去根。 但你是不是真的就要去掉這個根呢? 06 結 論 我們可以來做總結了。 王安石變法的問題,在於其邏輯與北宋王朝的價值取向不符,在具體的操作中,又存在太多可指摘的問題。 同時,王安石既沒有聞過輒改的寬容,又缺乏求同存異的耐心,在面對反對者的質疑時,不僅不以“化解矛盾、減少阻力”為原則,反而還以一種堅持絕對真理的不容置疑對反對派加以清洗。 由此破壞的,是北宋自仁宗時代開創的士大夫對於家國天下的責任心,和君子之爭式的政治風氣。 自此,北宋的政治風氣在鬥爭中不斷突破下限,這最終導致北宋末年君臣昏聵、朝政黑暗的局面。而脆弱的政治中心在面臨金兵入侵時的進退失據、舉措失當,又是北宋被滅的最主要原因——有關北宋朝廷在金兵入侵前後的政治醜態,此處不再贅述,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見郭建龍先生所著的《汴京之圍》。 對於所謂的舊黨,我們不能簡單的以保守、守舊來論。舊黨的中堅力量,如韓琦、富弼、文彥博等,都是參與過范仲淹新政的慶曆老臣,我們不能想當然的認為他們老了就老糊塗了——總設計師第三次復出時,也已經73歲了。 王安石對於朝廷的積貧積弱痛心疾首,但同樣的問題,韓琦、富弼、文彥博等人在幾十年前就已經看到了,而且還試圖改變,只是最後以失敗告終。 他們最初反對王安石,並不是反對他的目的,而是反對他的具體做法。反對的重點,在於變法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包括政策的合理性、可行性、後果,以及王安石所重用的人等。 事實上,這些問題都是存在的,也都是需要解決的。 我們以用人為例來說明: 王安石變法的中堅力量,除了王安石本人外,其他人都名列《宋史·奸臣傳》,這固然是後世修史書時的立場使然,但新黨成員普遍道德品質不高,也是不爭的事實。可以這麼說,除了章惇等區區幾人外,其餘人物,幾乎一無可取。 這也是歷來批評變法的理由之一,變法操之過急,變法期間對官員的考核維度單一,是讓奸佞之人幸進的最主要原因。 新黨後期成員,幾乎都是人品低劣之輩。要知道,這些人是實施新法二十多年以來,逐漸從低級官員中提拔而來的。蔡京的出現並不是意外,而是新法施行二十年來,單純以“能斂財”為考核依據,選拔出來的。 不當的考核目標,是一種逆選擇。新法在實施過程中,百姓受到傷害在所難免,為民生福祉還是為自己的升遷,就成了無數基層官員內心必須面對的矛盾。絕大多數讀書人選擇了前者,自動成為反對新黨的舊黨人士。而支持新黨的那些人則快速升遷,在幾十年間驟至高位——這就是我們看到的北宋末年君昏臣奸的現實,也正是王安石變法追求的目標與北宋政治的基本價值觀不符的最直接後果。 如果王安石真的能夠在變法實施過程中充分吸取舊黨的意見,步子邁得小一點,政策迴旋的餘地再大一點,用人上再謹慎一點,那麼變法可能完全不是後來的局面。 “增收效果”可能會有所不如,但卻不至於讓朝廷官員之間產生不可修復的分裂。 反對你的,不一定是敵人;支持你的,也不一定是朋友。 時至今日,再看王安石改革,已經沒有任何意識形態和現實上的意義,我們可以以一種更加客觀、更加全面的視角來審視。以今人的知識儲備,我們也完全不用以“改革”來評判一切事物,認為改革就是對的,不改革就是錯的。 王莽改制也是一種改革,戈爾巴喬夫也搞過改革。 一樣的道理,有關於王安石變法的爭論,不應該只停留在表面,認為這是“新”“舊”之爭,是變法與保守之爭,而應該看到這是改革的強度和社會的可接受程度是否匹配的爭論。 以這個角度來看,王安石的變法,太過於激進了——不在於盤剝百姓的激進,而在於因百姓之苦所引發的政治分裂。 任何一個健康的政治實體,應該可以容忍正常的政治爭論,但不應該放任、甚至擴大政治爭鬥。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開,根本關不上。 王安石變法,就是為了解決一個小毛病,製造出一個大問題。財政的問題是解決了,卻製造出更大的政治問題。 為什麼要讀歷史?就因為世道在變,人心不變。不一樣的人,在不一樣的環境之中,都可能走入一樣的問題里。我們學歷史,就是要用前人走錯過的路、誤入的歧途、不小心踏進的坑,來引以為戒,防止再犯類似的錯誤。 如果單純認為變法就是對的,那就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 千年以下,我們已經有足夠的智慧來認識王安石變法,甚至還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他犯過的那些錯,“鑑於往事,以資於治道”: “ 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的穩定統一起來。 ” 王安石變法的問題,正在於此。 番 外 剛才正文說的是我對王安石變法的一些看法。番外部分,來解釋另外一個問題:王安石變法與北宋滅亡之間的關係。 從小我們就學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知道看問題要抓主要矛盾。而這句話的潛在邏輯,其實是一個你我皆知的事實:一個結果的產生,必然會由多種原因導致。 對一個複雜事件而言,任何原因都只有相關性,而非因果性。 在這麼多原因裡面,我們應該抓住最為關鍵的那一條來分析——北宋政治風氣的敗壞。 誠然,北宋的滅亡,具有相當的偶然性,如果不是在那個時間節點上女真崛起,那麼北宋可以和遼國在互相比爛中蹉跎歲月,這個王朝不見得就會像煙花一樣,在最絢爛的剎那消失不見。 但這裡,其實還是有一個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的問題的:如果不是徽宗君臣昏聵無能,女真又怎麼可能在那個時間節點上崛起呢? 女真崛起過程中的最大助力,是徽宗君臣在決策上的一次次失誤。從海上之盟,到燕山府的收復,再到對郭藥師的處理,最後是汴京守衛戰的進退失據......這一次次決策失誤,最終成就了兩位最尊貴的牧羊人。 那麼,君昏臣庸與王安石變法之間又有什麼關係呢? 答案是,對北宋後期政治局面的崩壞,王安石變法負有主要責任。 我們剛才在正文裡提到過,整體上來說,舊黨成員的道德水平要更好一些。這不是後世的立場使然,而是當時環境中的立場使然。一如我們正文中所述,新法在施行過程中,有很多妨民害民的舉措,這些是舊黨最初反對的原因所在。而再往深層次追究,則是這些舉措與宋朝士大夫的價值觀不符。 我們一直說,儒家懷有強烈的民本主義思想,“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就是士大夫階層的價值觀。而北宋早期的君王,對此也有清醒認知,一直有意識地推進構建這種價值觀成型。 北宋自開國以來,朝廷養士一百多年,士大夫形成了強烈的責任自覺,慨然以天下為己任,發出了時代的最強音:在北宋,是“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在南宋,是“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而如果是你,懷抱着這樣一種價值觀進入神宗年間的基層政權,面對着各種新法的實施,你又會是什麼感受呢? 聖賢書上的教誨,是以為民貴;實際中的操作,是盤剝百姓。 很多人因此不願意與王安石合作,自覺地被劃入了舊黨之列。 王安石變法在早期即遇到了這種問題,不管是朝中大佬還是地方官員,大家對新法或是強烈抵制,或是陰奉陽違。總之,推行中冒出了種種問題,讓王安石有力難施。 毛主席說過,路線確定以後,幹部就是決定因素。因此對王安石而言,如何挑選能配合自己目標的官員,就成了下一步工作中的主要問題。而既然在價值觀層面的邏輯無法自洽,王安石就只能在實際操作中考察官員對新法是否支持了。 這實際上重塑了大宋王朝一百多年來的人才選拔標準,不再以德為先,而是以是否支持新法為唯一標準。 為什麼選人用人要以德為先?這也是我們在之前的文章中老生常談的話題。很多人理解的以德為先,是把個人品德作為主要考察標準,但事實上並非如此,而是在人才選拔中,“德”是基礎性條件,“無德”是能被一票否決的。 但在王安石這裡,德不德的已經不重要了,是不是支持新法,這才是一招定輸贏的關鍵。 有名的例子是鄧綰。鄧綰因為上書讚美“青苗法”而一步登天,從名不見經傳的小官一夜之間搖身變成宰相的屬官,輿論譁然。同鄉們對鄧綰的行為不屑,在背後指指點點,但鄧綰的態度是“笑罵從汝笑罵,好官我自為之”。 讚頌變法中最受詬病的青苗法,這是舊黨成員無論如何都做不出的事。 我們在正文裡說過,從王安石變法到北宋滅亡,中間近六十年時間,其中只有約十年是舊黨執政,其他時候都是新黨在朝,這意味着什麼? 如果以二十年為一個世代的話,這就意味着,朝廷三代官員的選拔,全都是以支持新法為原則的。 這些被選拔上來的人,雖然不至於每一個都像鄧綰一樣無恥,但整體道德水準的不高與下滑,卻是順理成章的事。 我們在正文中列舉新法干將時,往往將章惇獨列,但這並不是說章惇就品行優良以民為貴了,而僅僅是因為章惇個人操守尚好。他支持新法,為的是個人官位,而於自己和家族的私利考慮極少——這已經是新黨中的佼佼者了。其他如呂惠卿之流,則更是為了遂皇上的意、肥自己的田而折腰。 所以我們才會看到,在徽宗面對女真崛起的那些年裡,參與決策的都是些什麼貨色:蔡京、張邦昌、童貫之流。他們無不是以悅上而身登高位,既沒有個人操守,又沒有政治擔當,只知道唯皇帝之意馬首是瞻,視野無暇及遠,遇事瞻前顧後,同時還耽於享樂。 這麼一群人,在那個關鍵時間節點上,做出那麼多匪夷所思的決策,幾乎是每一步都走錯,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我們在前一篇文章中提到,北宋的滅亡是因為政治風氣的敗壞,而敗壞的原因,又是因為王安石變法導致的政治鬥爭擴大。有很多讀者提出質疑,所以在這裡,再把這個問題詳細地解釋一下。 新黨掌握政權接近五十多年,以不當的激勵標準選拔官吏,到幾十年後,那些身居高位的人,或只會溜須拍馬,或善於無恥逢迎,或專擅濫竽充數,或遇事只為身家性命計。 這時候,偏又碰到一個被當皇帝耽誤了的天才藝術家。 國有疑難可問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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