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付民
时下,中美两个世界大国已经渐成“势不两立”的状态,尽管双方也在宣称“和平竞争或和平发展”。然而,自欺欺人的时期似乎已经无法继续维持!因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基本价值无法容忍两种“天壤之别”文明标准的和平共处!利用“法律”参与战斗已经成为双方的共同选项,如何评判“法制国家”显得尤为重要!
法律是维护人类现实社会秩序的重要规则,任何社区、地区、国家或国际机构都会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持社会秩序。中国(中共)政府在制定了“港版国安法”之后,近日又推出了“反外国制裁法”。两个世界大国通过制定法律来实现相互争斗,立法资格如何认定?
立法程序和立法目的,无疑是评价立法资格的重要内容。中国是由一党(中共)控制下的立法机构去制定法律,自然会以维护“一党专政”的目的去定制法律。美国是三权分立下独立的立法机构去定制法律,自然会以维护“三权分利”的目标去定制法律。尽管美国的三权分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明显升级了“公正公平”标准!据此,中共政府制定的法律不可能有助于提高人类社会“公正公平”的文明标准,只能成为阻碍文明进步的屏障!
当一个国家政府是以维护“专制政体”为目的去定制法律,这个国家自然没有资格称为“法制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是中共政府长期忽悠世界的道具,我之前的文章已作出充分论述“社会主义”是容易产生歧义的模糊概念。中共推行的极权政治是需要强力维护“权贵等级”才能实现的,它不仅存在政治权贵等级也存在经济权利等级。这些社会等级无论如何都无法与被高度颂扬的所谓“社会主义”划上等号,但现实中不仅是中共政府还是国际社会似乎都给它们划上了“等号”!
我认为,国际社会应该废除“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共产主义”名称(名词概念)的使用,应当用“法制社会、专制社会、民主社会、极权社会”名词去认定现实社会。因为前者包含模糊、片面、虚假!即马列主义定义的社会主义是模糊概念,而资本主义则是用放大了的“资本剥削”去揭盖了资本的“最先进生产力”价值!至于共产主义绝对是欺骗世界的虚幻概念,毫无实际价值!据此,都应该在国际社会中拒绝或禁止(限制)使用!
选择在国际社会中使用统一单纯的政治性概念:法制社会、专制社会、民主社会、极权社会。才能够明确的界定出不同社会制度的文明标准,不仅容易分辨真假,区分优劣,还有利于消除落后、驱除伪善,减少纷争与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