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有制的本质特性
初衷无法决定一个制度的好坏优劣。
公有制是共产主义最核心的理念和最基础的底座制度。公有制也是共产主义修正和社会主义改革、改良,首当其冲的问题。一个社会对个人自主拥有的尊重和保障程度,对私有经济的尊重和保护程度,一个公有制社会对个人拥有和私有经济的宽容、宽松程度,对这个社会的作用深远而重大。
研究一个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的社会,必须首先考察它本质上实行公有制与否,探讨一个原教旨的社会主义社会,必须考察它的公有制在多大程度上包容私人拥有和私人经济。
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简明一点说,就是二个要点:一是公有制,二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即所谓的自由人联合体。前者是共产主义的现实,后者是共产主义的理想。本文暂不谈后者。
我认为,研究共产主义性质的社会,首要问题是研究其公有制状况;而深入、透彻地认识公有制,要从挖掘、分析其本质特性着手,不这样做,我们很难避免隔靴搔痒式的探讨,很难不让我们的研究沦为浮于表面的学识堆砌式的泛泛之谈,也很难在面对各种文字游戏和蒙混、欺诳之辞时清醒地明辨真假是非。
以下公有制的本质特性,或者是显而易见的,或者是可以通过较简单的分析而得出的:
特性一、 公有制是剥夺或否定人的自主财产权的制度。
公有制是反私有制的制度,是本质上不保护私有产权(即个人产权或个体产权)的制度,是不会建立明确而充分的个人产权保护、保障机制的制度,是随时可以对个人产权进行人为干涉、侵犯和剥夺的制度。对个人产权的侵犯将直接导致对个人人身的侵犯。
特性二、 公有制是以抽象的集体意志压制个人意愿,限制个人选择,以抽象的公共利益凌驾于个体利益,以抽象的整体名义侵犯个体的制度。
渴望自我意愿,自我选择被尊重和满足是人的最基本需求,不遵从人自身意愿选择,而强迫强制他人接受与服从的行为是强奸。
财产自主拥有是人的自然意愿和本能选择。公有制无视、背逆了人的这一意愿和选择,侵犯了“人做自已“的权利。公有制是强奸制度。不可想象,一种以践踏人意愿需求,选择需求为基础理念的制度,将带给人(物质)需求的极大满足。
公有制强调以整体体系、整体方案来实现社会全体的幸福,它把(公有)体系的建立、强大和完善作为人们获得完美幸福的先决条件。这一逻辑客观要求个人所有权让位于抽象的公共所有权,个人利益让位于抽象的公共利益。于是,每一个个体在抽象整体面前都是次要的,所有人在公有体系面前都是次要的,事实上,个体变成为抽象整体和公有而存在,而不是公有制所宣称的,公有是为所有或每个个体在服务。公有制的理念和实施,在目的与手段上,是混乱、颠倒、自悖的。
公有制对个体权益的淡漠及对个体的侵凌包括(但不限于): (I). 个体自主、自我的意愿要让位和服从于集体或组织的安排。 (II). 抽象的公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人所有则随时可能奉献为公有,或以公有的名义剥夺,每个人的拥有都不可靠。 (III).严重缺乏对个体的保护意识和实际保护措施;提倡、鼓励个体为抽象集体作出权益的让步甚至生命上的牺牲;体系的建设、完善没有止境,个体的让步与牺牲没有尽头。 (IV). 以大局、体系之名主动侵犯个体,如强制拆迁,强制移民等。 (V). 以保护公有体系或维稳的名义陷人(异见者,坚持自我意愿者)以罪(反动分子,反革命),任意伤害、杀害个体(中国的镇反,严打,中国及它国多次的肃反等等),甚至可能不惜“杀20万稳定20年”。
我们可顺带得出性质III:
特性三、 公有制是背逆人性,不尊重人,不保护人,摧残人、伤害人的制度。
接着看下一个特性。
特性四、公有制必须以暴力强制推行,必须以对人和社会的严密控制和高度强迫来维续。
这是特征II和III所决定的。
公有制是自主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撤销令,是公有体系来决定、控制个人所有的强制书,是裹胁社会全体的超级社会实验。
公有制不存在双方自愿的契约因素,没有权利责任的明确约定,公有制与共产主义是自命正确,自诩“好”得人们非接受不可的强奸制度。强奸是公有制的核心思维,公有制,是始于生命线的对人全方位的大强奸。
公有制是无为而治的极端反面。维持全社会范围的强制与强迫需要无比庞大又无处不在的暴力机关、控制机构、欺骗设施,消耗巨大的社会成本。
特性五、公有制是使人缺乏自主生存、生产、生活的健全能力而依赖、受制、受控于公有体系的制度;是公有体系以掌握人之所必需而深度侵入个人生活,可随时干预、侵犯私人生活的制度。
在公有制下,分布于普通民众个人、家庭的资源和财富是极其有限的。民众没有重要资源的所有权,绝大多数资源都在公有体系控制之下,民众必须取得公有体系的许可方能使用。缺乏自主自由的财产权就不具备健全的生存、生产、生活能力,就没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权,主导权,他们方方面面都严重依赖于公有系统,连他们的容身之所,也要为公有系统所决定、摆布和折腾。
哈耶克说,控制经济就是控制生命。
控制了人的需要,也就控制了人的一切,包括人的生活命脉,包括人的自我空间和一切隐私。
公有制就是这样深刻地侵入个人生活,握有对人予取予夺的力量。
公有制是置最广大数目的民众于被计划,被安排,被分配,被支配,被控制,被决定,被任意宰割境地的制度。
特性六、 公有制是极度集中、极度垄断、极度控制、全方位一元化的制度形态。
适度的公有(成分)是必要的,合理的,有益的; 公有制是极端过度、癌变的公有化形式,是将个人所有的决定权收归公有体系,将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集中、垄断于公有体系的制度。
计划经济是公有制控制资财流动、使用的宏观手段,并影响社会分配的宏观结构。
分配过程同时是公有系统通过决定个体所有所得,来控制、主宰个体的过程。
公有制的集中、垄断、控制是全空间,全方位的,不局限于资源与财富,不局限于经济领域。
人的一切活动都有所有制相关。公有制客观要求严格控制人的生产活动,控制其它各种社会活动(如结社,政治参与),控制私人生活空间,控制范围遍及社会与私人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
公有制客观要求一元化的政治权力格局,要求不受限制、不受约束、不受制衡的绝对权力。经济上一元化的强制集中与垄断必须以政治权力的一元化集中与垄断来保障护航,后者又需要以前者为口粮和滋养。
公有制也必然要求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元化来配合政治和经济的一元化,对思想、文化、舆论、媒体实施一元化的控制,对资讯实施一元化的封锁,对教育实施一元化的灌输。
公有制是始于经济的对人,对社会的全方位极端控制制度。
特性七、公有制是公有权力系统人为决定制。
经济的集中和垄断客观要求政治权力的集中和垄断,公有制需要由一个强大的集权系统来驱动和保障。在一个具体的公有制社会中,这样的权力系统是唯一的(社会高度一致性的必然要求)。这个权力系统必须拥有无限的、不受约束、不被制衡的绝对权力,它剥夺一切,赋予一切,支配一切,决定一切、掌握生杀予夺。本文称这个掌控、运营公有体系的权力系统,为公有权力系统。
公有权力系统是一个极端人治化的系统。它没有约束,制衡的力量,没有对话协商、平等谈判以建立契约规则的条件。公有制就是对人剥夺、侵害的最高依据。任一层阶的掌权者在其权力范围内都代表着公有和公共,若有需要,他们就可以以公有公共的名义合法正义地剥夺人的所有,决定人的一切。社会规则完全由公有权力系统制定和解释,公有权力系统决定明规则、潜规则,规则的存在为公有权力系统服务,而不是对公有权力系统作制约和束缚。
相比于公有权力系统的无比强大,公有制下的民众就是随时被风暴席卷、湮没的尘埃。
就一个实行公有制的社会而言,其广泛的政治与社会行为,都与上述公有制的本质特性密切相关;其几乎所有的特色现象,都可以在上述公有制的本质特性中找到答案和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