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的芳华:青春本身能抵消多少罪孽? |
送交者: 2017年12月27日13:37:18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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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部《芳华》引无数网友竞折腰。无心参与,转一篇评论文章,起起腻。呵呵。
严歌苓的芳华:青春本身能抵消多少罪孽? 新闻来源:每日人物
我友好地笑笑,算是安慰。对方回以同样友好的微笑,稍微平复了一下,有点儿前言不搭后语地说,这就是我们的青春,我的战友们,已经好久不见了,聚会开始聚不齐了,有的永远来不了了……然后一阵呜咽,哭得更伤痛了。 后来同她一起走出放映厅,她说自己15岁就当兵了,进的就是文工团。放映厅外的灯光下能更清楚地看到她的样子,因为哭泣显得更加闪亮的眼睛,圆圆的小小的脸,岁月和皱纹赶走了胶原蛋白,但还是能绕开松塌塌的皮肤隐约看出那是一张曾经十分美丽的脸——不美丽大约也进不了几十年前的文工团。 电影没有看得多难受,影片结尾,是年轻姑娘的旁白:原谅我不想让你们看到我们老去的样子,就让荧幕留住我们芬芳的年华吧。 然后韩红用温柔湿润的声音唱起“世上有朵美丽的花儿,那是青春吐芳华”,屏幕上闪过一张张年轻的面孔,他们哭着笑着挥霍着,歌没了,电影结束了,他们也消失了。挺套路的抒情。 但是眼前这位迟暮的美人却让我心里绞痛了一阵,冯小刚没给我看的,电影结束了看到了。那一刻,只觉得什么优雅的老去都是骗人的鬼话,男人永远喜欢女人的18岁,女人又何尝不是? 古人说“不许人间见白头”,明显是一种软绵绵的粗暴,人间见白头是自然规律,同样的规律还有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还有一朝春尽红颜老,还有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千百年来青春流逝的母题孕育出了许多美丽的抒情诗,抒情是人类的天性和本能,感情充沛如冯小刚,或早或晚,总会有这么一部《芳华》。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电影市场日趋成熟之后,“青春片”会逐渐成为一个门类,我们都曾拥有青春,我们都会失去青春,时间是所有人共同的敌人。 “小钢炮”这次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前所未有的低微,他不撕逼了,也不怼人了,即便遭遇了国庆期间的撤档风波,冯小刚也都乖顺得没说一个出格的句子。 这一回你不得不承认他的走心,不是《一九四二》《唐山大地震》《我不是潘金莲》中想在一个自己不熟悉的场域里开天辟地的野心,只是一个快要60岁的男人,追忆起自己的青春岁月,面对巨变的世界,逝去的年华,特别诚实地、一厢情愿地、掏心掏肺地要把自己的青春重现和奉献出来。 冯小刚回归到冯裤子的质朴里,时过境迁地,痛痛快快地,倾泻了一把内心压抑太久的情绪。 从这个角度审视《芳华》,它是合格的,电影院里抽泣的五零后六零后,和产生共情的八零后九零后都是实在的证据。这一回冯小刚唱了一首通俗易懂的歌儿,再也不曲高和寡了,作为导演,他最大的优势就是与民同乐——追忆青春当然也是与民同乐。 而老炮儿追忆青春,可以轻轻松松把郭敬明们秒成渣。但本质上说来,郝淑雯和林丁丁,就是顾里和南湘,权贵后代和绿茶girl们的青春总要比别人鲜亮一些。抽离出时代背景,青春故事大体是同构的。 但冯小刚经历的却不是“小时代”,因而影片公映之后,对《芳华》的攻讦和失望也随之而来。严歌苓写作《芳华》小说时候想弄清楚的事儿是,“我一直在想,人群对一个弱者的迫害欲是从哪里来的?” 虽然用了同一个名字,严歌苓和冯小刚对“芳华”的认知基本南辕北辙,严歌苓眼里的青春是互相戕害的、无耻下流的、肆意践踏他人而不自知的,她写青春用到的句子是,“我们这样一群矫健稚嫩的大牲口不就是青春本身?而青春本身能抵消多少罪孽?” 冯小刚眼里的青春则是鲜美的肉体和弥散四处的荷尔蒙,阳光下的军装,打靶场上的笑声,甚至血肉横飞的战场也是浪漫的,是时光一去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 冯小刚在自传里写过这么一个句子:记忆就好像是一块被虫子蛀了许多洞的木头,上面补了许多的腻子,还罩了很多遍油漆。日久天长,究竟哪些是木头哪些是腻子哪些是油漆,我已经很难把他们认清了。甚至还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我认为记忆中有价值的部分其实是早年补不上去的腻子,而被我忽略的部分却有可能是原来的木头。 对于过往的历史,严歌苓给出的是混杂着疑惑和忏悔的问号,冯小刚给出的,是一串特别优美的,散发着淡淡哀愁的,余韵悠长的省略号。 省略掉的部分当然比青春逝去更应该被人们铭记,迫害欲从哪里来和青春本身能抵消多少罪孽这两个疑问,电影都没有给出答案。而一场战争,那些被吞噬掉的生命,无辜的炮灰,死在边境至今无法归乡的孤魂和野鬼,当我们回望那个距今算不得遥远的年代时,如果只剩下一句,刘峰好帅呀,青春真美呀,想来想去,是不是也是对已经化作尘埃的那些人的一种辜负呢? 板子当然不应该拍在冯小刚身上,我丝毫不怀疑他这次的真诚,他眼里的青春,经过时间一层层地过滤和美化,大约就是电影中的样子,美而易碎,特别珍贵。那是他当美工的年月里,偷偷望向结伴打饭或洗澡的文工团姑娘们时,实实在在的向往和激动,是不敢抬头的羞涩,和夜里睡不着觉时的抓心挠肝,是晦暗年代里的光,是他一生中最怀念的日子。 抒情是容易的,讨巧的,自然也是安全的。审视这些年来冯小刚的作品线,不管民间流传着多少编排他的段子,不管最后市场是否认可他的偏执,对于同一拨儿的导演来说,至少,他还在实实在在地做着某些拓宽边界的努力。 他没能更勇敢,可绝大多数人都忘了去勇敢。在这种情形下,苛责冯小刚就太装了,要知道,即便是且战且退,退到这回哭哭啼啼的抒情,还差一点儿没能跟大家伙儿见面。 小说中好人刘峰最后因为癌症去世,参加追悼会的只有5个人,还有两个人因为堵车迟到了。这时候严歌苓来了一处闲笔,刘峰的追悼会还没举行,另一场追悼会的家属开始嚷嚷,赶紧的,赶紧给人家腾地方,得留出5分钟换遗像的时间。 电影同样回避了这份凄凉的残酷。但不管怎么说,一代人的故事只能由这一代人去书写,后代人再怎么发挥,都会面临无可避免的偏差和失焦。现实总是沉甸甸的。对于刘峰或冯小刚们来说,记忆中的文工团,是他们拥有过的青春的证据。中越边境上一块块墓碑下,是曾经的生死弟兄,是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是年轻而稚嫩的信仰,这些通通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 但对后来的人来说,文工团渐渐成了历史词汇,那些墓碑,也不过就是一块块事不关己的、整齐排列的石头。时间愈久,价值与意义愈归于虚无,冷漠和失忆也就变得更加理所当然。 活着的人对死去的人,大时代的幸存者对那些不能发声的人,始终是有责任的。从这个角度而言,一部《芳华》,毫无疑问太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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