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念
中国女留学生死了很多,偶早麻木不仁了。。。没想到最近的江歌案,竟然爆发了。。。刘鑫受人之恩,无以回报,遭到众人道德审判。在众多网友声音中,人性没赢,咪蒙赢了是偶比较欣赏的。
首先,偶要充分肯定江歌的义薄云天壮举。当然很多网友质疑江歌没有首先保护好自己有责任,但江歌不是诸葛亮,她如何能估计到罪犯会凶残到这步田地?无论如何,江歌之举偶觉得是超越了欧阳海了,因为她救助的是一个活生生的朋友,这让我们感到温馨。
中国人讲义气,讲恩怨。所谓“滴水之恩,涌泉以报”。红灯记里,李玉和对李奶奶说:从此以后,我就是您的亲儿子, 这孩子就是您的亲孙女!偶想,江歌以己命换了你命,你刘鑫难道不应该对江母说:‘从此以后,我就是您的亲闺女, 您就是偶的亲妈妈!’么?
但是,就江母这方面,拿江歌的壮举,牺牲当资本,好像你刘鑫就欠了一条命债,这个不仅境界太低,其实也亵渎了江歌的义举。难道,比如说江歌救了刘鑫,就应该讨价还价要报酬了不成?!
有人就伯夷,叔齐不食周栗而死问孔子的看法,孔子回答:求仁得仁,有何怨哉!如果我们现在问江歌,你是不是后悔了---既然刘鑫现在这么恩断义绝?江歌:偶是求仁得仁耳!这和刘鑫愿意或者不原意回报有关系么?没有啊。难道,做好人就是为了要回报耳?
当然,江母这方面的境界,我们不能作要求,也没有道德,正义,判定的权利。江母可以做她认为任何适当的,包括向刘鑫提出控告。
人心都是肉长的,刘鑫应该不至于良心湮灭到了知恩不报的地步?但是,如果江母方面过于主动紧逼,讨债一般,不可能不激发出刘鑫的逆反的抵抗心理---您就是偶的亲妈妈!但那毕竟是自愿的,到了牛头被强迫喝水,那水怎么可能甜呢?
就刘鑫言,为了逃命,反锁了门,不算错,总不见得让罪犯再把自己杀了你才高兴?如果自己还是被杀了,那江歌不白白牺牲了么?偶以前的八卦同学ZF给偶一个故事,丫一个同学在纽约遇匪,惊恐之际,道:偶没钱!偶姐有!遂领匪抄了姐家。能太怪他么?
最后,偶还是要强调:江歌太伟大,太了不起了,比欧阳海,比刘胡兰,更让偶感动耳!但是现在,居然没能感动刘鑫本人?
这到底,是谁的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