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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缺乏德的社会越是爱消费道德
送交者:  2017年11月15日12:01:54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越是缺乏德的社会越是爱消费道德

特有理

2017-11-14


这两天,最具煽情力的消息就是“勇敢闺蜜被杀,懦弱闺蜜缺德”的事件。一个具有道德审判性质的消息文章,必然会有目的地归纳、加工、和披露特定的信息,也必定会在某种程度上有意引导读者的思维。而大多数中国人,都是缺乏理性思考、蜂拥而上、时时刻刻准备以各种形式去攻击他人的群体。特别是当社会的道德体系崩溃时,道德消费便也成为时尚,因为这种消费根本不需要付出多大的成本,多深刻的思想;而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上真正的道德稀缺,这又使道德呼唤具有极大的煽动性。在这道德搭台,经济唱戏的时代背景下,许多道德鸡汤和道德鞭挞的背后,往往就是一次次精心策划的营销游戏。

正是由于这个“闺蜜事件”的极度反常,才会强烈地刺激社会的神经。但这个反常的事件背后,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完整经过,似乎很少有人去深究。凭故事去裁判一个人、去谴责一个人、去攻击一个人、去咒骂一个人,不管打出的旗帜有多高尚,这难道是一个理性社会应有的表现吗?

那位死去的闺蜜到底因为什么被杀死,仅用一个“凶手当时已经失去理智”的故事描述就可以定性事件的本质?

当一个人真正面临巨大恐惧的时候,有几个能正常行动的?别说女人了,男人有几个能迈得开步的?小时候打群架,净是那些见了血吓傻的、四散奔逃的,可平时他们嘴上比谁都横。

说句不客气的话,一个女人在一个男人面前逞英雄,就说是为了保护闺蜜,但是不是也要为自己的判断和行为附上责任,一个成年人应有的自我责任?就我个人的看法,这个闺蜜的举动完全缺乏理性的判断,甚至有可能因不当言辞以及行为激怒了凶手而招来杀身之祸。

活下来的女人虽然应该为闺蜜的仗义而感恩怀念她一辈子,但并不必须为闺蜜的逞能而亡负上道义责任,甚至还要面对对方家庭的敲诈勒索。警察、消防员为救人而殉职,被救的人必须要做出物质回报,比如出钱补偿、赡养对方老母才对吗?对方的家人向社会公布此事,算不算是一种勒索和敲诈?

在众多的义愤填膺背后,其实反映出一个根本:

中国人的所谓道德都是要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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