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党的无神论认为:人是由无机物演变而来,演变的根本法则是优胜劣汰、弱肉强食。既然无神论者相信“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吃人主义是世界演变的根本法则,那无神论者怎么会相信人人平等的普世人权观呢?2011年4月24日,刘源背书的张木生的《改造我们的文化历史观》一书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与会军队少壮派宣称:“民主、自由、人权、人生而平等”,这都是“一些没有实质意义的概念”。这种反人权的谬论让人吃惊。 在吴思看来:人人平等绝对错误的,谁的暴力强,谁就高人一等,谁就拥有“合法伤害权”,谁就可以“弱肉强食”!吴思说:“所有的动物第一反应都是抢。”“先有抢劫,抢不过才被迫生产,如果我抢劫的成本很低,我抢遍全世界,我干嘛生产。”格老秀斯和孟德斯鸠都指出:人与其他动物不同,有一种与同类过和平生活的天性。其实,鸟类都是和平共处,很少见鸟类争抢食物。所以,“所有的动物(包括人)第一反应都是抢”是极端错误的! 公元前700 年,古希腊诗人赫西俄德批判了“抢劫乃美德”的邪恶观念,他在《工作与时日》中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论你的运气如何,劳动对你都是上策。”他把掠夺财富看成是与伤害恳求者、冷待客人、乱伦、虐待孤儿等恶行一样的罪恶。 2007年5月吴思在中国人民大学演说道:“打天下坐江山,你不能不承认人家的合法性;我玩命把天下打下来了,我坐江山享受点特权,这是最原始的道理,我付出了我就该得的,我玩命了就该得到。这可能是人类合法性的一个最基础的论证。”“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吴思还把太子党的“隐形世袭”、特权收入啊,称为“法酬”,也就是合理合法的报酬、合理合法的享受。吴思说:“清朝的铁帽子王每年干拿上万两银子,世袭罔替,那就是在吃他们祖宗的血本。”“我刚才说的他们吃的法酬。法酬怎么确定,法酬不是老百姓确定的。暴力集团在利害计算之中有最要紧的一项就是,具有能让你承受不了的最大的损失,就是把人宰了。” 可见,草菅人命的恐怖主义是中国暴力集团基本特征!这种“最强者说了算”还被吴思称为社会的元规则,真是荒谬、野蛮之极,违背了“人命关天,生命神圣”的原理。 康德指出:“一切人都是目的而且一切人又彼此地都是手段。”在相互利用(“互利”)中达成自己和他人之目的。这种“互利”必须在有利于生命的范围内,而不是相互危害生命。凡危害生命活动如吃人肉、喝人血、吸毒、吸烟等必须予以禁止。 吴思竟然鼓吹索马里海盗的强奸哲学,在高校鼓吹:人类“文明”的起点不是商品交换,而是恃强凌弱的抢劫。吴思胡说人类与“牛羊是没有差别”,为弱肉强食张目,鼓吹“合法伤害权”和“血酬”定律——你必须缴纳“保护费”或者让我强奸,否则我要你流血要你命。 吴思宣扬“打天下坐江山”的合法性,这比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打天下坐江山”的歌更有欺骗性。吴思是为习近平上台造舆论。当时江泽民正在为选择习近平还是李克强而烦心。吴思这么一讲,江泽民吃了定心丸。 “打天下、坐江山”的观念是荒谬的,违反了社会常识,就象强抢民女为妻为奴一样。“打天下坐江山”包含最大的侵权——奴役天下人和掠夺天下人的财产,鼓吹“打天下坐江山合法”,就等于鼓吹“侵权合法”、“掠夺合法”、“抢劫合法”,这完全是强盗逻辑。因为奴役天下人和抢劫天下人的财产(即共产)不可能为天下人所同意,没有天下人的同意,新政权就不可能有任何合法性。无合法性政权为了万寿无疆,唯有杀戮杀戮再杀戮,斗争斗争再斗争,这就是共党政权的奉行的路线!所以,“打天下坐江山”不具备任何合法性。 康德说,人是目的,不能仅仅作为手段;马克思却说,人既是目的,又是手段。马克思主义的权贵们把自己当目的,把他人当手段。他们鼓吹“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就是让那些弱者成为强者的牺牲品;连数百万婴儿也要吃三聚氰胺毒奶,而权贵们却享受着无毒的“特供”奶!中共的词典把人定义成动物,言下之义,动物社会的“丛林法则”同样适宜于共产社会。历史已证明,进化论主导的共产社会的日益野蛮化。在习近平支持下,吴思的暴力强奸学说到处泛滥,使资中筠感到中国近年来日益野蛮化。中国人都成了雷洋、成了魏则西,任人宰割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