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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武:《万历十五年》对中国的批评,偏颇在哪里?
送交者:  2019年07月31日17:09:25 于 [世界游戏论坛] 发送悄悄话


2019-07-31 08:13:52字号:A- A A+来源:观察者网
关键字:万历十五年黄仁宇道德教育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孙武】

最近,观察者网的一篇文章,令黄仁宇的著作《万历十五年》又引起了大家的讨论。

《万历十五年》在大陆开始流行畅销时,我还是一个学生,对书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批评“中国两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如今,重新审视当年这个令我震撼的观点,感到充满了问题,借这个机会,希望和各位观察者网的读者作一个交流。

黄仁宇是有中国情怀的人,他为落后的中国寻找病源,却开出西方现代的药方,有他的时代局限性,但也决不是他要对古代和近代中国横加指责。在回忆录《黄河青山》中,他就批评美国学者只是站在西方自由民主的立场上,并不懂得对中国和亚洲的历史有同情的理解,他观察到在美国人那里“中国必须被视为白雪公主或老巫婆”,“美国人不愿意修正自己捍卫自由民主的象征”……

不过也应注意到,黄仁宇在感情上虽并不能接受西方现代性为唯一标准,却为古代中国开出现代数字化管理的药方,显然和他自己说的对历史“同情的理解”有矛盾之处。

他的一些批评,如:

无法积累资本持续成为趋势,再加上机制的缺乏,是中国人生活水准低落的主要原因。官僚管理依赖文化凝聚力来维持政治稳定,本身无法成为在本质上扩展国家经济的工具。

缺乏实质的中间阶层向来是根本上的弱点,中国政府和国家的道德色彩、理想的正义、沉湎于伪装等现象,都肇因于在数字上无法管理的局势。如果没有掌握这一点,我们也可能误判中国近年来的发展。

不仅过于局限在他所专长的近代财政史的研究视野,而且用以概括中国古代的社会问题并不合适,因为中国历史如此漫长,即便从两千年的视角看,与世界各种文明相比,衡量中国在数字管理上的得失,恐怕都是一个很大的学术话题。难怪葛兆光说,这样的观点让人看出韦伯(Max Weber)理论的阴影笼罩,这种思路很容易把传统中国与现代西方看成两极。诚如其言,黄仁宇的大历史观念,把复杂的历史过于简单化。

而黄氏的“道德代替法律”,和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一样,在我的学生时代,是流行的几种解释中国社会的“大历史观”之一。我不是历史专家,无意从历史上来证实或证伪黄仁宇的观点,姑且假定这个描述有符合历史事实的成分,但这是否就是中国社会的缺陷呢?

道德和法律,任何理想的社会都应该坚持,不可能选择一边来代替另一边。西方有维护程序正义的制度和法律,也有培养道德情感的宗教;同样,中国古代社会也是礼和法并重的。

黄仁宇曾为自己辩护:“《万历十五年》指出道德非万能,不能代替技术,尤不可代替法律,但是从没有说道德可以全部不要,只是道德的观点应当远大。凡能先用法律及技术解决的问题,不要先就扯上了一个道德问题。”

可见,黄仁宇实际反对的是“道德优先”。但“道德优先”恐怕正是中国古人的智慧结晶。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勒纳德·汉德(Learned Hamd)说:“我总是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求助于宪法、法律、法院、法官来实现公平和正义,我反复地告诫你们,这么做是错的。因为真正的公平正义只存在于男女老少的心中,如果公平正义在人们的心中死去,宪法、法律、法院、法官谁也救不了他!”

著名伦理学家麦金泰尔在《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也提出了这个深刻的问题,如果忽视了个体美德的培养,所谓的正义制度、正义规则是“谁之正义”呢?

西方的有识之士所看到的问题,正是中国古人早已总结的。这些经典的论述,值得一一征引,我们现代中国人都应该好好读一遍。

“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盐铁论》)

“不知礼义,不可以刑法。法能杀不孝者,而不能使人为孔、曾之行;法能刑窃盗者,而不能使人为伯夷之廉。孔子养徒三千人,皆入孝出悌,言为文章,行为仪表,教之所成也。”(《淮南子》)

“不教而杀谓之虐”(《论语》)

这些格言不仅仅是空口白话的道德教化,其意义是被历史所证明的。《史记》载,汉朝的兴起,免去繁文缛节而提倡质朴,法网宽疏得可以漏掉“吞舟之鱼”,可是吏治却蒸蒸日上,谁也不敢为非作歹,百姓和美安定。

这正如《汉书》所言:

“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

“导之以德教,德教洽而民气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

中国古人重视道德,是因为看到了制度问题的背后,根本是人的问题;是因为懂得社会治乱的根本在人心;是因为认识到,体制只是外因,领导才是内因。

“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礼记·中庸》)

因此,中国古人通过道德教育培养圣贤、君子,目的是为了抓住治理国家的本源,这个本源是人而不是法律,这样的认识,确实是中国与西方社会的不同。

“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源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足以乱矣。”

孔子生活在礼崩乐坏的时代,中国古代的思想家早就认识到,人会靠不住,制度终究也会靠不住的。每个王朝的礼法制度虽然可以延续,但统治者变质了,王朝终究会腐朽。

认识虽有差异,做法却是相通的。儒家主张的“以德治国”,应该将这个“德”,与西方社会的宗教职能对应来看。当然,基督教道德不是世俗道德,但儒家同样也是一种信仰体系。

1973年英国《观察家》(Observer)周刊,以李约瑟博士、鲁桂珍博士和黄仁宇博士三人为封面,做特别报道

黄仁宇认为,张居正天天给万历讲仁义道德,克己复礼,张居正死后,万历却发现这个天天给他讲道德的老师,原来就是一个好美色讲排场贪污受贿的人,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可是,张居正的例子,并不能成为指责一个社会“以道德代法律”的根据。天主教会的黑暗和罪恶,薄伽丘十天讲一百个故事都讲不尽,所以西欧社会就是用宗教代法律吗?男盗女娼,在西方社会就是人文主义觉醒,在中国社会就是道德虚无?好德如好色者确实是少见的,这恰恰是道德教育的必要性,而非否定道德教育的理由。同时,作为一种宗教的对应物,中国的圣贤教育必然包含超出世俗道德要求的内容,有人批评中国古代的圣贤教育缺乏人性,难道将独生儿子献祭的亚伯拉罕有人性?

正巧,我最近又看了一遍《大明王朝1566》,这是电视剧,里面的胡宗宪、海瑞当然不完全是历史。有一个场景,胡宗宪给海瑞念了两首诗,一首是给他的,一首是给自己的。

给海瑞的是高适的诗:

我本渔樵孟诸野,一生自是悠悠者。

乍可狂歌草泽中,宁堪作吏风尘下?

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

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

胡宗宪给自己的是岑参的诗:

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

也知塞垣苦,岂为妻子谋。

这两首唐诗本身当然是历史的真实。高适和岑参是唐代成就最高的边塞诗人,什么是“以德治国”,什么是“人心正则国治”,就在历史上这些诗句里。道德教育是一种情感的传递,有着穿越时空的力度,张居正给万历皇帝上课的例子,只是一种失败的教育,不代表教育本身有错。

西方社会的思想巨人,尽管表述不同,认识水平有差异,其实和中国的先哲具有相近的问题意识,研究道德、研究人心的热情远远胜过研究制度、程序和技术。我们不仅要看到主张“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说的卢梭,也要看到写了《忏悔录》和《爱弥儿》的卢梭;我们不仅要看到以《国富论》成名的亚当·斯密,也要看到写了《道德情操论》的亚当·斯密。即便追溯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在西方的思想源头中,美德从来都是人生的最高目的,也是社会的正义源头。但是,从来没有人说《理想国》以美德代替国家统治的正义。

忽视道德教育的社会,在“法外之地”充满了各种反社会的行为和问题,比如校园霸凌、青少年吸毒、酗酒、卖淫。另一方面,法律并不解决根本问题,“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美国前司法部长霍尔德曾感慨,美国只拥有世界5%的人口,但美国监狱关押的囚犯约占全球囚犯总数的四分之一。

程序正义只是形式上的正义,道德所追求的是正义的本质。令人欣慰的是,我们没有因为《万历十五年》的流行,丢弃了中国传统社会对道德教育的重视,恰恰相反,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国力的增强和自信心的提高,我们更加重视了传统道德教育,并更深地与选贤任能、治国理政相结合,这确实是当今执政者的过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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