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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黑木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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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时报》: 薄熙来案媒体札记:话外音 zt
送交者:  2013年08月28日01:31:39 于 [世界军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2013年08月27日 18:25 PM

媒体札记:话外音

 


薄案回响

在薄熙来案一审结束的这个晚上,石扉客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将近凌晨2点,他终于忍不住到微博上一抒胸臆:“理解各种无聊和看热闹的心情,但总是不由自主地厌恶这种八卦式的解读与玩闹。这么重大而严肃的新闻,过去几年间的血雨腥风,数以千计的冤狱,无数人的家破人亡,就这么轻轻翻过去了么?”

也难怪。对这位在揭批“红色重庆”方面不遗余力的媒体人来说,从昨天午后一直沸腾到子夜的那些咯咯笑声,实在是让他有些“恨铁不成钢”,担心娱乐化的调侃解构再一次冲淡了沉重的反思。

可是,民意不可违,人民群众就是最爱与八卦“如胶似漆”。虽说这出30年一遇的政治大戏已经令数以亿计的观众目不转睛,但终究还是苦情三角恋的桥段最为喜闻乐见,从庭审记录中得知薄熙来声称王立军暗恋薄谷开来后,不仅是那些时政新闻爱好者兴奋异常、奔走相告,连家庭妇女、星座高手、情感专栏作家也都被惊呼声吸引了过来,围观这出在落幕之际摇身一变成为家庭伦理剧的翻转大片。

一个充满文艺青年范的段子更是惹得亿万网络围观者哈哈大笑:“立军这一生是完整的,他完成了大多数人都希望完成的两件事情: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和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连本不该如此嬉皮笑脸的新浪官方微博账号@头条新闻,也奋不顾身地转发《网友另类解读薄熙来案件》:“因为爱情。现在看来整个故事的脉络已经非常清晰了:所有的男主角都为谷开来倾倒,徐明是心甘情愿不求回报的买单王,立军求爱不成由爱生恨投奔敌国鱼死网破,尼尔追求过于热情奔放被立军和开来联手湮灭。唯一无辜的原配男主角在法庭抗辩的最后阶段才讲出这个凄绝的爱情故事,令众法官不禁唏嘘悲伤”。

“不是兄弟不是人,实在是嫂子太迷人”、“唱红,原来是因为厌绿”、“选老婆一定要慎重啊,父亲决定起点,女人决定终点”、“买了雍正王朝的票结果看了场宫锁心玉”……俨然是全民创作、笑逐颜开。而那位过去数十年总以风流倜傥形象示人的原配男主角,也正是凭借那段感人肺腑的苦闷自白,以及最后陈述时的悲凉感伤,赢得了不少同情分,不时有微博声称,在各自所做的即时调查中,对薄熙来印象转好的观众占了大多数——他们开始相信,“平西王”本来确实是一个前程远大的政治家,只不过毁在了“疯女人”手里。

甚至,包括一些此前曾判断“狡辩无用”的法律专家,都不得不承认,薄熙来这一招绝地反击看似剑出偏锋,却分明是上上策。@刑诉毛立新点出公诉方“阿喀琉斯之踵”:“在证据链条上,薄案的关键点有两个:一是在贪污、受贿罪上,如何证明被告人‘知情’。主要依赖谷的证言,稍显稍弱。二是在滥用职权罪上,如何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一巴掌’等)与危害后果(‘叛逃’等)之间的因果关系。对此,‘多因一果’可能更符合实际。被告人和辩护人抓住了要害”;@谢佑平更是五体投地:“薄之所将男人最痛的一面呈现给法庭,旨在否定本案关键证人的证言,进而使本案证据体系不完整,达到法院无法定罪的目的。从法学原理上讲,证人证言需要品格证据支持,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证人的品格有问题,法庭一般不应采纳该证人所做证明。薄最后指明王与谷偷情,目的是通过其品格否定其证言,高!高!”


难不成,薄熙来真的要凭借他的雄辩英才,以及最后这一枚催泪弹,实现“咸鱼翻身”?

此时,中南海那边,不置可否。

坚持等到庭审全部结束,央视新闻联播昨晚得已首次获准播送此案消息。标题为“薄熙来案一审开庭结束,法庭宣布依法择期宣判”,共计3分09秒,解说词中的过程描述方式源自新华社电稿:“随着审判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敲响法槌,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经过近5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今天下午1点04分,一审结束……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询问了证人,并就相关事实和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被告人薄熙来对指控的主要事实,多以‘与我无关’‘印象模糊’等进行辩解,不承认指控,但没有提出否定指控事实的证据。辩护人就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相关证据的合法性等发表了质证意见。公诉人对此作出回应,明确提出检查机关向法庭提交的相关证据,来源清楚、提取合法、内容真实,结合全案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法庭辩论阶段,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宣读了公诉意见书,被告人薄熙来作了90分钟的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意见。辩论终结后,法庭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薄熙来作了最后陈述。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作为中央喉舌最重要的姿态表示,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此时也已经被新闻联播和新华社同步提前放送,并即获各门户突出展示。这篇今晨刊于最高党报头版的稿件,是从“司法文明”和“反腐决心”两个方面展开陈述:“对薄熙来的查处,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到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从依法指定管辖,到公开透明审理,纵观整个案件查办过程,从一开始就沿着法治轨道逐步推进,法治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得到充分体现,这是我们党反腐败的基本思路,也是我国司法文明进步的有力体现……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对薄熙来一案的审理充分表明,惩治贪污腐败,我们有党纪之严,更有国法之束。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反腐败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用制度约束权力,使权力正确规范地行使;在法治框架下查处腐败,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这是我们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近期查处的一系列大案要案都表明,对于贪污腐败,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哪一级,我们都会坚持一切皆断于法。这种对法治的共识,贯穿于治国理政的每一步,体现在反腐倡廉的每一个环节”。

其实,不管是这篇今天由各级党报一致在头版转载的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还是统一各地都市报报道口径的新华社电稿,官方喉舌对此案程序正义、微博直播的赞美,即便是在异议者云集的微博论坛上也并不会招致多少吐槽。担心的,只是那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承认薄熙来案庭审之公开透明远超期待,是“全民普法讲座”,是“对中国法学教育的集中检视”,但,这会不会是“司法特供”,是执政者基于特殊目的、针对特殊案件的一次破例?人们将信将疑。

比如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看完“控辩双方荷枪实弹”的五日庭审,他的心里也全是矛盾:一方面更坚定了对“庭审并非事先安排的‘演戏’,至少被告人事先未参与“排练””的信心,另一方面始终相信“审判公开未必与判决有必然联系,法庭有可能让控辩双方放开辩论,但判决仍然是事前的安排”;一方面期待“薄熙来案审判公开将形成示范效应,为各级各地法院树立司法透明的榜样”;一方面又嘲笑“倘若像有些人那样,据此声称,从薄熙来案公审感受法治中国的力量,则纯属自作多情。此案只是一起个案,如此而已”。

贺卫方既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法学教授之一,也是薄熙来“重庆模式”最坚定的批评者之一。昨晚,他通过新浪发表《薄案审理点评》,赞赏之间同样难掩猜忌:“令人欣慰的是,济南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法庭表现出很好的中立性。从该法院官方微博所展示的庭审过程看,公诉人、辩护人都有很职业化的水准,尤其是被告人自我申辩的权利得到了相当程度的保护。尽管对于民众和媒体旁听的自由还是有明显的限制,但是,最令人意外的是,法院通过微博把庭审中的基本情况都显示出来。从文字数量与庭审时间的比例看,有所筛选,但似乎大多数法庭言辞都发布出来了。这在同类案件中是史无前例的。当然,能够这样公开不会是济南中院自己决定的。决定的力量来自何方,其初衷是什么,目前尚无法判断”。

按照贺教授的分析,“仅仅从法院微博所发布的信息观察,庭审的缺陷还是有一些”:“济南检察院所起诉的犯罪范围受到了纪委的约束,这样公诉与审理的范围都不是从严格的法律标准而划定的”;“正由于公诉人和合议庭法官无从完全严格依据纯法律准则起诉和审理,所以当法庭质证和辩论中出现一些应该抓住的情节与问题时,法官和检察官却未予深究”;“王立军等几位证人亲自到法庭作证,并接受被告人与律师的面对面的质询,与合肥审理谷开来和成都审理王立军相比,这是济南审判的一大亮点。不过,也有一些缺陷。例如该出庭的绝大多数证人还没有出庭,所有出庭的证人都是控方证人,辩方证人无一出庭,甚至法庭展现的书面证据也没有对被告人有利的。我们有理由追问:在庭审之前,律师是否进行了广泛的证据获取?另外,薄熙来在法庭上明确地说他曾两次申请谷开来出庭作证,但审判长以刑事诉讼法第188条不能强制亲属出庭作证的规定为由拒绝了,只是现场播放谷作证的视频。但是,本条所保护法益是亲属之间的伦理关系价值。既然谷已经同意通过视频作证,那是否出庭只是技术差异,况且她不出庭带来的后果是,涉及被告人罪与非罪的诸多事项无从反复对质”;“相对于本案所涉及到的如此复杂的情节,整个庭审时间还是太短”。

没错,贺卫方不愿放过的尼尔向薄瓜瓜索1400万英镑中介费,也是很多薄熙来反对者追问之处,虽然庭审已经结束,他们还是对法庭“避重就轻”耿耿于怀。

早在上周一,腾讯即发布《不该对薄熙来心存幻想》,针对那些至今仍愿强调薄熙来“为老百姓办事”的声音,强调其“造势大于实际”、“贪腐滥权官员该得到的是唾弃,这种大是大非不可动摇”。如今,随着庭审落幕,今晨再出首页专题《从公审薄熙来看中国法治的进步》,就是在赞扬案件审理“公开性”、“公正性”的同时,重点阐述了贺卫方口中的“瑕疵”,并“期待一个更加完善的法治社会”。

一段经由@头条博客推荐的答问,更是全无喜色。据称来自律师斯伟江。就是他,当年在代理李庄案时,面对重庆说出“正义不在当下”的名言,如今,也仍对“漏罪”心有不甘:“案发并不是因为有受害人控告……而是以非常戏剧性的内讧方式来实现,更多的是因果报应,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薄王在重庆违反法治做法的受害者很多没有被平反和补偿,因此,薄王在重庆的很多恶行没有被清算。只能说正义只实现了部分”。

在专题《本土律政剧<日薄西山>的进步意义》中,新浪提要感叹“高官与富商之间的权钱来往,是一道触目惊心的廉政课堂”;无独有偶,财新网今晨所刊自家评论《薄案中的政商套利模式》,亦是沿着这个通过庭审记录发现的“潜规则”在前进:“薄熙来与薄谷开来在公域与私域里各行其是,在其间进行钱权套利的则是徐明等暴富的豪商,这种看似‘公私分明’的风险切割,最终难逃法律责任……在官商关系层面,为打破上述套利模式,既要坚持法治,有腐必治,‘刑可上大夫’,更要在治本的层面建立严谨的防腐制度安排,其中,在官员的权力制衡、亲属回避和财产公开等方面,都可进行较细致的制度设计,从而掐断涌向官员的黑金暗流。正是在在这个意义上,可将薄案的公开审理的‘庭审记录’,视为反腐的公开教程”。

“最终难逃法律责任”——那么,会判多少年?

答案恐怕得从法制日报上找。使用几近半个头版的高规格,这份中共中央政法委机关报今天发表综述稿《审理薄熙来案:经得起事实和法律检验》,比下方的新华社通稿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都更清晰地透露了前景:“实体问题严守罪刑法定原则……这些证据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严格的法庭调查程序,环环相扣,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虽然被告人薄熙来当庭否认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此前的供述,但被告人供述只是重要证据之一,并不是唯一的证据。我国刑诉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审查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结合控辩双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以及被告人的全部供述和辩解进行。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原因或者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矛盾,而其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供述”。

而作为人民日报子报,环球时报昨晚也破例通过微博提前发布了今日社评全文,并且,和法制日报稿件一样,这篇《薄熙来案,用依法审理回答各种猜测》也获得了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今晨首页同步推荐的待遇。

文章以“公开审理也有边界”回应了对“电视台现场直播”的要求,强调庭审过程“从西方国家的角度看也是无可挑剔的”:“必须指出,目前网上有些说法散发了或多或少的‘政治气息’,如认为薄熙来将被‘轻罪重判’,或者相反,认为他将被‘重罪轻判’。前一种说法无视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犯罪的事实,至今仍宣扬他被‘冤枉’了。后一种说法则立足于没有事实依据的猜想,编造嫌疑人比起诉书所列证据多得多的罪行,试图以此证明中国今天仍是‘刑不上大夫’的社会。两者观点看似南辕北辙,却都无视事实与法律,对薄案做出夹带个人私货的‘舆论审判’。但审判的公正只能同案情事实相对应,而不能向任何人的主观愿望屈从。还有一些人通过境外舆论平台编排此案的各种‘纵深故事’,营造可能激发无数想象的神秘气氛。这些演绎旨在形成对中国体制的杀伤力,他们编的每一个故事都犹如一颗‘政治子弹’。然而所有这一切都是围绕薄熙来案产生的泡沫。互联网大大降低了这些泡沫产生的成本,但它改变不了泡沫的性质和它们终将一一破灭的规律”。

“他犯多严重的罪,就要承受与之相应的法律制裁”——那么,他会不会上诉?

这一点,在看过了过去五天中的唇枪舌剑后,不论是坚持薄熙来“罪行深重”的@李庄,还是高呼薄熙来“赤子之心”的@郭松民,看上去倒是达成了一致——“会!”

时代注脚

历史大戏总有注脚。

看上去与济南中院里正在演进的剧情并无直接关联,但一些中国时局观察者相信,同期发生的另外两件事,与这场对薄熙来的审判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至少,也是时代的注脚。

其一,是中共现任最高领袖习近平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公开指示,以及绵延数月的宪政之争。

“新闻。完了”,“新闻,今天被判死缓”——8月20日晚间,@任志强和@罗昌平唉声叹气。想来,他俩应该都是看过了刚刚结束的央视新闻联播,那天的头条是《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

根据新华社通稿,“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帮助干部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

从文本看,当今总书记的讲话并没有与其前任历年来指示有太多区别,但由于今年5月以来宪政之争沸沸扬扬于宣传思想界,作为这段时期以来唯一相关的最高指示,还是引发强烈关注,尤其是那句“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在相当多的知识分子眼中,习近平在上任这大半年以来,越来越明显地展现出了他对父辈红色传统的欣赏,比如正在各地紧密部署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让历史爱好者想起了延安整风运动。于是,有民间分析认为,之所以在对薄熙来的指控中明显避开了重庆的“唱红打黑”,就是因为中共最高层并不想让右派异议者有借此否定正统意识形态的机会,甚至,基于那份革命血脉,习近平并不会真的对同为“红二代”的薄熙来“痛下杀手”,以维护这个统治集团的默契底线。

不过,习总至少没有公开提及已在微博论坛上被窃窃私语的“七不讲”、“9号文件”,这些已通过一些官方文件间接证实存在的命令,将“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媒体独立”、“新自由主义”、“对党的历史失误的虚无主义批评”等定义为严禁传播的内容。

所以,期待宪政的声音仍在努力。在新华社发布习近平宣传思想工作指示次日,也就是薄熙来开审前一日,那些自由派知识分子针对求是理论网所刊两篇反宪政文章展开冷嘲热讽。

那篇《宪政潮是对十八大精神的挑衅》,从标题起就是高屋建瓴,宣布“进入2013年以来,几次出现的所谓‘宪政潮’为中国政治文明的健康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也给普通民众带来了极大的误导,在整个社会中制造着不和谐的‘负能量’”:“主张宪政的那些法学家、政治学家所谓的主张无非是从西方政治制度中学习的一些皮毛,比如司法独立、民主选举、新闻自由、权力制衡等等。表面上看,这些学术性的讨论无非就是书生意气、纸上谈兵,似乎除了迂腐一些之外,也无可厚非。然后深究其话外之音,所谓宪政的主张直接挑战的是党的领导地位和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是对中国几十年革命历史和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的根本否定。如果按照这些人的主张,中国实行所谓宪政,那么接下来是不是就要实现结束共产党领导的普选呢?是不是就要重新修改目前中国社会赖以运转的一切法律法规呢?” 

另一篇《“宪政”理论是对中国改革的干扰和误导》,则是针对“社会主义宪政”开火:“同经济新自由主义一样,宪政理论同样是美国极力对外输出的一种意识形态。当然,美国从来不会将自己国家得以成功的真正秘诀同战略对手进行分享,其输出的大多是包藏祸心的理论……宪政体制,其实就是君主立宪制和立宪共和制两种,中国无论采用哪种体制,都相当于抛弃中国共产党90多年来的奋斗成果,重走当年蒋介石、汪精卫们走不通的老路、邪路。为诱导中国接受其主张,宪政派故意将宪政理论复杂化,比如提出‘社会主义宪政’,再比如提出‘宪政就是落实宪法、依宪治国’等迷惑人心的说法。然而,那些主张‘社会主义宪政’、认为‘宪政就是落实宪法’的学者,却同时又主张全面修改和颠覆当前中国的宪法,比如将‘人民民主专政’条款取消等等,更多是一副蛇鼠两端式的阴谋家形象”。

是的,将看上去相对温和的“社宪派”也批作“阴谋家”,早在人民日报海外版8月5日起连续三天发表的头版评论中,就已先行一步。如今,是同样有着中南海喉舌背景的求是杂志下属媒体循序渐进,直接将对手的名字公诸于众:“2013年年初,当习总书记提出‘中国梦’时,南方周末匪夷所思地将中国梦界定为“宪政梦”,即只有实现宪政,才能实现中国梦,并试图联合炎黄春秋、财经、中国青年报以及南方系在各大门户网站的党羽发动起义和示威,在网络公知和网络水军的配合下,闹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风波,试图煽动和伪造民意,逼迫党中央接受宪政。随后,中央报刊一旦出现抵制西方阴谋的倾向,这股势力根本不与之辩论和讨论,而是雇佣网络水军,发动人肉搜索,展开大规模的谩骂、造谣等攻击行动,造成民心民意倾向宪政的虚假现象,试图绑架中国的改革大方向。虽然西方情报机构和各种基金会在华耕耘多年,其势力在经济学、法学领域泛滥成灾,但在全中国看,宪政理论的核心拥护者,最多也仅仅在数百人规模,绝对属于一小撮。08年声势浩大的《08宪章》,除了不明真相的上访群众,总共也就300人签名。2013年6月26日所谓海内外华人联合签署的《公民宪政共识》,总共也就100人签名。一个关键问题是,宪政思潮的一些核心骨干,如薛蛮子、任志强、李开复等人,能够雇佣庞大的网络水军围攻其对手并胁迫党和政府。而贺卫方竟然跑到美国,大谈如何体制内外里应外合改造中共为社会民主党”。

根据求是理论网的标注,这两篇稿件的作者都是来自海洋安全与合作研究院。于是,看过文章的宪政追求者,立即从署名和风文推定,隐藏在笔名“郑里”、“高翔”后面的,很可能和人民日报海外版上的“马钟成”一样,又是这个研究院的院长、号称军中鹰派的戴旭。

但是,这些对左倾思潮来势汹汹的担忧,难免也有点惊弓之鸟的味道,这三四个月以来,一些在党报党刊上本来并起眼的惯常宣讲文字,更多的是因为警惕者在尖叫而进入更大的公众视野,一些理论上并不能代表刊发媒体立场的作者来稿,也被赋予了更多的解读意义。更不用说人民日报主报迄今都没有主动介入这场宪政之争,而包括求是理论网在内,也并非没有刊登过支持宪政的文章。

比如,当网易和凤凰网选择在首页展示求是理论网对宪政的抨击时,新浪就捧出了另一个标题——“人民论坛杂志:宪法政治开万世太平之路”。这篇源自人民日报主办刊物的文章,摘要就已开门见山:“实施宪法政治是中国共产党经过60多年艰苦探索,付出巨大代价后得出的结论。只有励行法治,切实确立宪法政治,才有可能真正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支配,彻底解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和体制问题。把实施宪法政治与党的领导对立起来,是极其错误的。不依宪治国,不依宪执政,其结果一定是既破坏了法治,也违反了党的根本路线方针政策。我们不仅要谈宪政,而且还要建设宪政,要建设比资本主义宪政更优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政治”。

再加上与王振民此文同期刊发的《论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念与实践历程》、《捍卫社会主义宪政的权威与生命:驳”宪政姓资”论》,大涨宪政派士气,@王瑛006称赞“这快是半年来让人看着最舒心的文章了”,@吴稼祥更是将这期人民论坛杂志誉为“护宪专刊”。

为了烘托习近平最新指示,人民日报是在头版连续发表《中心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要两手抓》等评论员文章——这当然没什么特别。特别的是北京日报,23日在其周五评论版头条刊出《意识形态工作这一手一定要硬》,比上级机关报更加强硬地动员意识形态斗争、舆论斗争:“当前,意识形态工作这一手一定要硬,就必须把阵地意识、斗争意识摆在突出位置。不管形势怎么变,文化体制怎么改,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在‘坚持什么、反对什么’上不能含糊其辞、左摇右摆……在牵涉到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的问题上必须敢于亮剑、表明态度,不能听任坐视一干恶意之徒在那里上蹿下跳、扰乱视听、败坏人心……一段时间以来,舆论场有种怪象,网络上尤其严重:但凡有谁发表正面言论,发表支持党和政府的言论,谁就会遭到嘲讽受到围攻。对此,理应出头的部门和官员却常常鸦雀无声或声音不大,甚至认为那些敢于碰硬、敢于站在风口浪尖上进行舆论斗争的人是‘惹了麻烦’、‘捅了娄子’,如此这般,把好导向、守住阵地岂非成了一句空话?这样碰到原则问题就绕着走,企图在中间和稀泥以明哲保身、左右逢源的‘太平官’,势必助长歪风蔓延,于国于民,又岂是一个‘误’字了得?”

话说到这份上,中共对网络言论的整肃也就呼之欲出了。如果说习近平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强调,更多地表现为薄熙来案“避重就轻”的宏观背景,那么,对微博大V的厉声警告乃至出手打击,就是微观意义上的定点清理。

就是那份高喊“意识形态工作这一手一定要硬”的首都市委机关报,在上周三报道《警方破获特大网络造谣案,秦火火网上玩火“谣翻”自己》时,率先宣布“警方将查‘秦火火’背后大V”。

现在看来,这分明就是总攻信号。由于秦火火曾经工作于华艺百创,这家网络公关公司的天使投资人——薛蛮子——此时俨然在劫难逃。由央视新闻联播领衔,“打击‘网络大谣’”迅速成为中国媒体上的固定口号:《盯住“秦火火”们背后的大谣》、《守住法律道德底线,莫让“大V”成“大谣”》、《切断“网络大谣”背后的利益链》……

危险步步逼近,然而,拥有1200万关注者的薛天使却不自重。

“据听说,薛蛮子因嫖娼被拘留”——前天凌晨1时许,左派意见领袖孔庆东发出这段没有信源的微博,一石激起千层浪。

就在薛蛮子的支持者痛斥孔庆东造谣的这个上午,10时许,法制晚报通过微博提供了旁证:“据本港媒体星岛日报驻北京记者消息,8月23日19时许,北京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在朝阳区安慧北里一小区内抓获卖淫嫖娼嫌疑人薛蛮子(男,60岁,美国国籍)、张云(女,22岁,河南人),二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了解薛蛮子真名薛必群。目前,本报记者已向北京警方核实、确认此消息属实”。

此后,又有新京报再作核实,直至代表北京市公安局的@平安北京在11时许亲身宣布消息:“2013年8月23日,根据群众举报,朝阳警方在安慧北里一小区将进行卖淫嫖娼的薛某(男、60岁)、张某(女、22岁、河南人)查获。经审查,二人对卖淫嫖娼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警方已依法对二人行政拘留”。

虽说这些天的中国头号新闻非薄熙来案莫属,但一个在微博世界影响力名列前茅的网络大V、亿万富豪,以如此引人关注的方式被警方捉住,还是轰动了整个中国舆论——正好,那天下午济南中院休庭,人们可以有大把时间来为此一辩。

可能,在现实生活中,薛蛮子的权势不比昔日“平西王”,但要论及在中国互联网上,他可真是登高一呼千万应的“微博皇帝”,或者,用讽刺者的话来说,是“水军司令”、“水军提督”。

应该说,那些第一时间冲出来打抱不平的应该也不都是“水军”,他们有头有脸,也都是微博世界中的名人大V,以“手段下作”、“选择性执法”、“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等种种理由抨击北京警方,总之,意指官方是用了一个“找茬”、“污名化”的手段,来对民间异议者中的意见领袖进行定点清除。按照@北村的话来说,就是“原以为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闹了半天,是‘把大V关进笼子’”。

同为投资人的@王冉要为老友辩解:“即使薛蛮子真的一时糊涂,这仍然不会改变他做过慈善、帮过创业者、说过逆耳忠言、推动过社会进步的基本事实。犯错就是犯错,犯法就是犯法,每个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一码归一码,此刻更重要的仍然是他微博上的那些言论,哪些我们同意,哪些不同意,而不是其它”。

作为华艺百创创始人,杜子建更是责无旁贷,必须挺身而出:“无论下一个是不是我,我都要说句该说的话;老薛嫖娼是个严重的意料之外,嫖娼违法众所周知,在目前的网络氛围下,薛蛮子如此无知确实出人意料!它是个不错的新闻,但不该是一个举国新闻。很多人叫我在这个时候噤声,但于做人于做事我都难闭口;老薛投资我,于我有恩,他从未有赚钱之外的任何目的”。

这些发言者还算愿意承认“嫖娼有错”,而另一些山呼海啸的声音,根本就是连这点都否定,要将公权力从私德领域赶走。其中,@苏小和的一段论述就得到了包括@任志强等在内的大力转发:“上帝都会宽恕妓女。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攻击一名妓女,同理,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攻击一名嫖客。因为制度之恶远超这些私德之丑。当一个社会动用公共资源攻击妓女或者嫖客,证明这个社会不仅烂透了,而且已经失去基本的反思能力和纠错能力”。

他们以早前上海法官嫖娼案为例,强调薛蛮子并无公务身份,故而无需如此穷追猛打。并且一路追溯历史名人的风流佳话,从蔡锷到陈独秀,再到马丁·路德·金,以及就此呼吁“娼妓合法化”。

@政经观察员范利祥是对“孔庆东比任何媒体记者早知道薛蛮子这事”感到蹊跷:“谁是举报‘群众’?是谁泄漏给孔这个消息的?顺着这条线深挖,恐怕会有更为惊人的新闻。薛蛮子所谓嫖娼内幕,是否被做局,也会浮出水面”。

截图为证,@丁来峰更是把质问中共喉舌当成了最重要的任务:“‘薛蛮子嫖娼被抓’,最早的新闻报道是今天上午9:00大公网。而孔庆东早已知道此事,在凌晨1:43分即发布了微博。孔庆东是什么人大家知道吧?然后就你大抵明白‘薛蛮子嫖娼’背后的隐情了……是不是嫖娼不争论。嫖娼能嫖到央视、人民网、新华网、大公网等等这些顶级国家媒体,我又似乎明白了什么”。

倒也不用那么隐晦了。这天午后出版的北京晚报,已经是将涉嫌卖淫嫖娼的“微博大V薛蛮子”,与涉嫌制造传播谣言的新快报记者刘虎、涉嫌敲诈勒索的网络知名爆料人周禄宝并排示众于头版头条,用比报头还大的字号通报三人被抓的消息。

何况,@胡锡进都已经把话挑明了:“不能完全排除官方是在通过抓嫖娼‘整’薛蛮子。通过性丑闻、偷漏税等‘整’政治对手,这是全世界政府通行的‘潜规则’。所以善意提醒热衷政治对抗的人士,走这条路,自己的屁股一定要干净。你如果真有短,又逢官必反,早晚会搞砸。也诚劝政府,你们抓的短一定要准确无误,程序无可挑剔,否则适得其反”。

虽然这位环球时报总编辑此后删除了这段微博,但他的表态成为一个重要标杆,屡屡被评议者引用。

说起来,@李开复这时候敢于迎难而上,真算是有胆有识。要知道,上周四新闻联播那段《盯住“秦火火”们背后的大谣》的画面中,作为背景赫然出现的就是他那半截页面。如今,眼看着与自己发言类型近似、影响力旗鼓相当的@薛蛮子成了名扬天下的“嫖客”,他决定和5000万关注者“分享分析”的就是@胡锡进那段“潜规则”。

既然右派公知是从@胡锡进那里得到了“官方阴谋”的最佳旁证,这下,对薛蛮子此前言论深恶痛绝的左派人物不高兴了。@陈果_George即言:“对薛蛮子事件,胡锡进的‘理性’分析和彭晓芸的‘性错不代表人品’的开脱,代表了知识分子貌似公允、实则软弱的一面,软弱,如临君子之争,不失为一段佳话,可是遇上了无赖无底线的公知,则正好被利用,李开复、徐昕就已经拿胡锡进言论说事儿了。糊涂啊,要痛打落水狗,你给坏人一丝机会他就会反扑!”

是的,东风吹,战鼓擂。“带路党”如丧考妣之际,就是“自干五”大快人心之时。

@戴旭连声喝彩:“秦火火落网,无赖混混嘴脸一览无遗;薛蛮子被擒,流氓罪犯真相毕露,就是这类牛鬼蛇神,年初率领大批水军围攻罗援、戴旭,疯狂诋毁政府污损国家。前天我说‘大小妖孽末日不远,网络正在云开雾散’,老戴预言如何?快哉!快哉!今日再破酒戒!北京警方,干得好!”

@大众老虎更是对薛蛮子后援团嗤之以鼻:“蛮子嫖娼,对约炮成风的公知界来说,本属稀松平常事,有人洗地也是意料中事,但洗成马丁路德金还是让人惊悚。越嫖形象越高大,公知成长逻辑就是与众不同。美国杀人,自由民主;公知嫖娼,马丁路德。嫖鸡之后,鸡汤方有鸡味。过几天重出江湖,又是一条白头老汉,携马丁路德名头,号令水军谁敢不从?”

一年前写下《万言书评薛蛮子,扒下你的底裤空空荡荡》的@徽剑,现在更是扬眉吐气:“在曝光@薛蛮子的这一年里,因为是实名认证账号,所以我至少收到了7波说客,其中两拨是政府部门的人,各种理由都有,从表示可以给钱,到威胁说我将来拿不到投资等等。甚至找到直接对口领导,给我施加压力。幸好我坚持顶住了。今天看到薛蛮子被抓,虽然是嫖娼,但我还是很欣慰,薛变子的神话,破灭了”。

身为最重要的左派意见领袖,司马南此时已将薛蛮子讥为“薛嫖子”:“被逮了一个正着,公知们却扎堆抱团红口白牙为其辩护。可见公知群不仅无信无义,且目无法治。薜嫖子事件是一个分水岭,中国的舆论再也不能被公知们所左右了”。

他的这个“分水岭”判断,在这件事情上确实有所应验,或者用 @彭晓芸的话来说就是,“中国靠信念支持的政治反对已经式微,资本支持的政治反对正在兴起,这其中不乏把民主当生意的坑蒙拐骗,不乏各种造假和浮夸,也因此,他们得到的评价两极分化,支持也远不如想象的多。资本控制话语权,制造民主运动的虚假繁荣,使得与资本利益保持距离的知识分子走向了理性旁观者位置,不再盲目参与”。

固然,为薛蛮子打抱不平、指责官方借此扼杀言论自由的声浪最早袭来,并且也始终在微博上占据数量优势,但即便是一些并非来自左翼的民间意见领袖,也不能再忍受过于党同伐异的理论。

@主播杨蕾即云:“看着这是要变成声讨中要让卖淫嫖娼合法化的大运动节奏啊?定点清除宣传是不好,苍蝇又不是叮了无缝的蛋。某些大V们能不这么矫枉过正么?‘上帝都会原谅妓女’,能不这么慷慨抒情么?妓女被杀被辱时也没见你们这么激动这么维护过啊。别把合理化嫖客行为和民主自由结合起来行么?”

@杨樾杨樾也是忍不住恶心:“微博大V是一群特别会偷换概念混淆视听的人,单凭这一点,他们的鼓与呼就不可信……不就是怕老百姓看透自己是一群投机犯墙头草吗?”

最有风向标意义的表态来自@老沉。面对@薛蛮子8月20日的一段留言,这位新浪微博的当家人,叹息道:“对什么事情都妄加点评、表态是一件多么危险而可笑的事情!”

诚如其言,这天下午,伴随着北京警方通报出现在门户首页的,就是这段薛蛮子当初那段“讥嫖留言”:“笑死了!!!今年看见的最正能量的一句话:当上海的法官们想拼命甩掉‘嫖客’身份的时候,李双江梦鸽夫妇在竭力为孩子争取一个‘嫖客’的名份!所以:人活着要知足!”

多么巨大的讽刺。事实上,尽管薛蛮子因为参与诸多公益活动,以及大量转发批判社会丑恶现象的微博,而成就巨大名声,但他那千万关注者里绝非真的都是他的粉丝。对他哗众取宠、自以为是的批评,从来就没有断绝过,只不过,这位在过去两三年里迅速成名的天使投资人对此似乎并没有反省之意,哪怕是在参加了由国信办主任鲁炜召集的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后,他看上去也没有收敛多少,甚至仍在为自己突破“七条底线共识”的言论而自豪。

所以,他确实没资格再做中共高官的座上宾了。光明网当晚率先发表《抓获薛蛮子,撕下网络伪君子外衣》,一锤定音:“在网络上,他们正气凛然,正义激情,信誓旦旦,让无数网民为之倾倒,推崇他们成‘意见领袖’,他们也因此得意洋洋,名利双收,安然享受着普通网民的热情和‘拥护’;在网络下,男盗女娼,丑陋不堪,利欲熏心,判若两人,与自己的微博思想风马牛,怎么满足私欲怎么算,怎么满足个人享受怎么算。这些人就是网络伪君子,是网络版的答尔丢夫”。

虽然这篇光明网檄文及其署名作者殷建光,立即遭遇了薛蛮子同情者的不满,但昨天早晨的各地报纸标题证明,至少在传统媒体领域,中共宣传官员的指令仍能一言九鼎。或许,那些市场化媒体的记者编辑,确实是微博上吐槽官方打压言论自由的主力,但回到自己供职的新闻机构里,只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以人民日报、新华社和央视为示范,中国媒体站成整齐一排,继续向“大谣”开炮。

其中,钱江晚报所刊《请以法治精神来看“大V”嫖娼》可为代表。在这篇得获新浪凤凰重点展示的文章中,署名评论员刘雪松写道:“薛某某嫖娼被抓引发争议,那种不顾嫖娼事实本身,一概以阴谋论、迫害论为薛某某叫屈的声音,其实已经超越了法治本身的内涵,似乎觉得,对于一个有着不同政见的名人大V,在嫖娼问题的处理上,就必须有所顾忌。这似乎形成一个悖论,一方面追求法治规则,另一方面却以不规则的诉求埋怨规则。这种‘受迫害情绪’,进一步延伸为:你说他造谣,他说你打压;你抓他嫖娼,他说你报复。这是典型的一边反对法治双重标准,一边寻求双重的标准维护自己利益的‘迫害妄想’心理。逾越法治的,不是抓嫖娼,而是嫖娼本身,以及为嫖娼行为‘洗地’的盲从情绪。一个真正有法治追求、公平追求,骨子里真正讲社会责任、心灵里流淌着感化别人心灵‘鸡汤’的人,对于嫖娼、控股水军公司这样的事,别人下再大的套,也是不会轻易把脖子往里面伸的”。

至于胡锡进率领的环球时报,除了继续劝告《薛蛮子嫖娼被拘应当认栽》,声称“当局既维护了法律,也在道德上得了分”,今天又来了篇社评《警方坚决,将鼓舞“沉默的大多数”》:“上海警方近日破获一起造谣传谣、恶意诽谤他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傅学胜落网。此外新快报记者刘虎也因‘寻衅滋事罪’被拘留。警方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仍在进行中,这像是互联网在中国落户以来最坚决的一次‘大扫除’……当前警方应当坚决依法追究恶意造谣者,不必理会一些刺耳的反对声。要相信民众对正常网络秩序的拥护和支持,那些反对声的噪音高,但不代表那些人就自然‘支持者众’。只要警方打击造谣者的行动坚定不移,就会鼓舞厌恶谣言、但却不敢表达这一态度的‘沉默的大多数’,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反对极端声音,网络的氛围就会逐渐改变”。

众声喝斥,中国青年报自然也不能例外。所以,曹林也只能把自己批评环球时报的麦克风搬到腾讯专栏中,先是《别给微博大V贴污名标签》,今天再有《“舆论斗争”是一个让人不安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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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是双方都留了很大的余地。  /无内容 - meteor 08/28/13 (371)
      在西方,真亲手杀人也没事,有钱就行,梦露,肯泥敌怎么死?  /无内容 - m1a3 08/28/13 (351)
      问题就在这里, 现在你的党更丢臭了. - 太阳 08/28/13 (367)
    西方高官不用坐牢,合法贪腐  /无内容 - m1a3 08/28/13 (324)
    在西方他会被暗杀  /无内容 - shanghai1228 08/28/13 (367)
      这个是官方公开声明,看出问题了么? - 父皇 08/28/13 (922)
        律师当时拿出这个,实际上薄就赢了,不过没人敢  /无内容 - 父皇 08/28/13 (415)
      政务的事,刑事法庭不管,小布什就没法告他  /无内容 - 父皇 08/28/13 (362)
        西方政治对手,各种告状恶心他,也够他受。  /无内容 - 监视器 08/28/13 (332)
        薄在西方也没法那样打黑,法律也不准许,这是另话  /无内容 - 父皇 08/28/13 (361)
          西方,那巴掌,就能给告出矿日持久的花样,脱层皮。  /无内容 - 监视器 08/28/13 (363)
            没事,打人拘几天而已  /无内容 - 父皇 08/28/13 (367)
              精神损失赔偿,媒体吵做,政治对手落井下石,政客无小事  /无内容 - 监视器 08/28/13 (367)
    谷和徐都说,薄不知道,拿不出证据 - 父皇 08/28/13 (522)
      事实是,薄谷是分开过的,很多事双方没通气,这是铁证据  /无内容 - 父皇 08/28/13 (364)
        不是说薄没贪腐,但是在西方的话,他这次辩赢了  /无内容 - 父皇 08/28/13 (377)
          在西方才无法逃罪。西方法律只要证明他或家人有收钱,而收钱没有 - eastwest 08/28/13 (500)
            在中国也逃不了罪,看百度百科的受贿罪解释,亲属收钱就是受贿罪 - 独木船 08/28/13 (368)
            马尔罗尼直接收现金红包都没事,补税而已,判那个很难的  /无内容 - 父皇 08/28/13 (342)
            你看克林顿的白水案,最后都没事  /无内容 - 父皇 08/28/13 (371)
              白水案你如果稍微看一下案情,就能判断该案基本在一个灰色地段 - eastwest 08/28/13 (468)
                那个没法判,就是因为证据被毁了,口供没用  /无内容 - 父皇 08/28/13 (383)
                  也不一定,说不准就是了。美国的话只要你能说服这12个人就行  /无内容 - 生人 08/28/13 (398)
                    都得依法决定,否则意见没用,人家不重口供  /无内容 - 父皇 08/28/13 (403)
                      12个人是硬指标, 他们答应了就答应了。法官可以推翻,但绝少 - 生人 08/28/13 (380)
                        并非你说是否就行的,要给原因,别讲被感动了什么的大笑话  /无内容 - 父皇 08/28/13 (402)
                          那12个人不需要给出他们做出决定的原因. - 生人 08/28/13 (361)
                  Paula Jones也是典型的一个你说我说的案件  /无内容 - 父皇 08/28/13 (370)
          在西方他逃不脱其他控告。哪个成立都够受。  /无内容 - 监视器 08/28/13 (358)
            你是假定他那政务在西方也可以做,我们只谈贪腐指控  /无内容 - 父皇 08/28/13 (354)
              西方不会这么起诉的他的贪腐的.  /无内容 - 监视器 08/28/13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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