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顿事件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警察和我们的领事都出来阐述了一些事件的经过。对于警察的说辞,我相信专业法律人士不懈一驳。但看到一些网友却因此而困惑,就此评论一二,算是抛砖引玉。 一,老美警察的说法是:拉响警笛后,副领事没有停车。对此说法,我们的领事予以否定,表示自己的确停车了,并在车内等了几分钟,见警察没有反应,才继续开车。那么领事的这种做法是否妥当呢?当警察发现车没有车牌,拉响警笛时,我们的领事停车,并在车内等警察过来,这反应出领事对当地法律的尊重。作为一名高级外交官,这些都是必须的基本素质。本人也在晚上被警察拦停过,当时警车就在我正后方,警灯闪烁,车头的大灯狠狠地照着,我在车内的一举一动都在警察的注视之中。依此类推,当时警察肯定能看出车内一男一女两个亚裔。也许是警察小心,因为没有车牌,心中害怕,在等增援,所以就一直呆在车里。那么领事会怎么想?如果领事不知道自己的车牌被偷,那继续开走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这时领事有理由相信警察已经知道自己的身分,没有必要再停着。 二,警察的说法是:副领事对冲入领事馆的三个警察出言不逊。一个副领事,在自己的领馆,对着三个非法闯入的警察大声斥责,这难道有什么不对吗?要说不对,也是我们的领事处理事件的方法不对。应该是马上呼叫领事馆人员,扣留三个非法闯入领馆的武装警察。按一些网友的说法,就是当场击毙,也不过分。而且副领事也表明了自己的身分。所以这个理由怎么说,都站不住脚。 总之,整个事件过程,副领事并无任何过错,中方处于有利的位置。 到目前为止,中方就只有副领事的一段事件称述,最后有一句话告诉老美,在领事馆发生的一切都有录像证据。这样的处理很高明,不露底牌。一切看老美自己怎么处理,然后再有所动作。 另外,通过这件事,我们看到一些人在网络上的表演,算是另外一个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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