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鋒:2019,決不讓南海掀起大風浪
2018-12-27 01:05 環球時報
劉鋒
縱觀2018年南海局勢,儘管表面上維持了基本穩定態勢,但實際上雲譎波詭、暗流涌動,特別是以美國為首的一些域外大國在南海競相“造勢”、輪番“表演”,成為牽動南海局勢發展變化的重要變數。總體上,今年南海地區呈現出一種“內欲靜”而“外風、歪風不止”的態勢。筆者認為,2019年這種態勢有可能進一步延續,甚至變本加厲釀成新的危機。
2018年,南海區域內國家繼續攜手維護區域和平穩定,有關南海共同開發、務實合作的探討也不斷增多,和平合作日益成為域內國家的共識。特別是中國與南海爭議當事國關係進一步深化,中國與菲律賓、越南、文萊等雙邊關係不斷夯實,對話與合作成為主旋律,為雙邊磋商處理南海問題提供了良好契機。伴隨着制定南海行為準則的磋商深入推進,中國與東盟國家之間的互信進一步增強。在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與開展海上合作過程中,雙方相向而行、互動積極。尤為令人矚目的是,2018年11月習近平主席成功訪問文萊、菲律賓,李克強總理出席東亞合作領導人系列會議並訪問新加坡,更是為中國與東盟關係發展增添了新動力,推動中國和東盟全面戰略夥伴關係進入了成熟期。
然而,反觀一些南海區域外某些大國,其與域內國家促和平、謀合作的願望和行動背道而馳,出於各自的利益和戰略考量,打着各種旗號“擠”進南海刷存在感,紛紛把南海作為展示軍事肌肉的“秀場”,導致南海安全局勢呈現複雜化、尖銳化。很顯然,美軍艦機高強度、高頻度出入南海,大搞所謂的“航行自由行動”;日本、澳大利亞、英國以及法國等域外大國軍艦在南海或主動,或半推半就、半遮半掩地炫耀武力,使得南海這一地緣政治競爭層面本就逼仄的海域變得更為“擁擠”,無形中增加了摩擦風險係數。近年來,世界範圍內一些國家民族主義、民粹主義回潮,而中國民眾對維護海洋權益愈益關切,中國政府維護南海權益的決心與行動愈益堅定,使得涉事方彼此間的戰略迴旋餘地和彈性空間大為壓縮,稍有差池就有可能釀成重大危機。
有鑑於美國政府繼續推進“印太戰略”,南海作為連接印度洋和太平洋的海上要衝,儼然是美國前沿軍事部署的重點和中美海上博弈的焦點之一。相比於以往,2018年美國方面在南海“航行自由行動”的頻度和力度明顯增強,美國B-52戰略轟炸機多次飛臨南沙島礁上空,戰術上的挑釁性行動也更加咄咄逼人。儘管如此,南海博弈層面也遠未達到美方一貫追求的所謂“壓倒性”態勢。考慮到2018年中美博弈的主線在經貿領域,美國政府尚未將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南海。如果今後雙方博弈領域從經貿向安全等領域擴散,那麼南海有可能成為美方製造“交易籌碼”,進而實施戰術打劫的又一張牌。從這個角度而言,2019年的南海顯然不會風平浪靜。但究竟能掀起多大風浪,關鍵是看中美如何戰略互動,實現“斗而不破”。
縱觀近年來美國在南海與中國博弈的路數,大致可分幾種。首先,美國最討巧的手段是離岸平衡,通過在本地區國家培植“代理人”叫板中國,攪動南海局勢,最後以“道義仲裁者”的面目坐收漁利,甚至一度屢屢得手。然而,在當前南海地區國家謀求合作發展的大環境下,這樣的做法已經沒有什麼市場了。況且,由於有菲律賓阿基諾三世政府的前車之鑑,目前已沒有哪個域內國家甘願再次充當美國的“馬前卒”而開罪中國。
其次,美國最得心應手的手段是搞“團團伙伙”,通過恩威並施拉攏日本、澳大利亞等域外盟國“組團”來南海顯示存在。但是,只要中國保持戰略定力、運籌得當,這樣的行動頂多是聲勢大賺吆喝,並不能從根本上化解美國在南海的戰略焦慮,也無法對中國在南海的立場主張帶來實質性損害。
目前看,美國最突出的手段就是赤膊上陣、硬碰硬對陣中國。而中國應對美國在南海的戰術行動,也經歷了從政策宣示到實際行動、從自我克制到應急而動的顯著策略變化。從2001年4月中美“撞機”事件,到2009年3月“無暇號”事件、2013年12月“考本斯號”事件,再到2018年9月30日“迪凱特號”事件,進入新世紀以來中美兩國在南海曾發生多次摩擦,有的甚至險些釀成重大危機。在中美關係發展新的歷史背景下,雙方如何進一步減少誤判、管控海上危機,無疑是未來一段時間面臨的重大而緊迫的課題。
當務之急是中美雙方相向而行,在2015年修訂的《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諒解備忘錄》的基礎上,進一步增進海上行為互信措施和應急管控手段,盡力避免雙方敵意螺旋上升,將有關突發因素產生的負面影響排除到最小,切實防止海上不測事件的發生;二是消除干擾、積極推進中美兩軍南海安全磋商,特別是就南海軍事化的內涵及管控措施等核心問題進行坦率、深入的溝通對話,進一步降低雙方戰略互疑和戰術誤判;三是主動謀劃推進中國在南沙島礁的民事化建設,開誠布公地為南海區域安全與合作提供交通導航、通信、防災救災等多層次、多領域的“國際公共產品”,彰顯中國在南海的安全責任和道義擔當,為推進南海和平合作貢獻更多的中國智慧和方案。 (作者是海南師範大學海上絲綢之路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