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扁案一审宣判,陈水扁被处无期徒刑,终身褫夺公权。 | 中评社台北9月11日电(记者 李仲维 黄筱筠)陈水扁及家人所涉6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下午4时宣判,陈水扁、吴淑珍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终身褫夺公权。 扁案首波四案今日一审宣判,台湾前“总统”陈水扁获无期徒刑,创下台湾卸任“元首”被判重刑的首例! 这场举世瞩目的“世纪大宣判”下午4时在台北地院登场,涉及六大弊案的陈水扁,由于在犯案后一再攻击并干扰司法,犯后态度不佳,且扁珍共犯贪污金额高达八亿元新台币,经合议庭审酌上述情状,最终如他自己所料,被判无期徒刑,扁并科罚金二亿元新台币,珍并科罚金三亿元新台币。 扁子陈致中因触犯洗钱防制法被处以2年6个月,并科新台币1.5亿元罚金;扁媳黄睿靓被处1年8个月,并科2亿元罚金。 黄睿靓获5年缓刑,陈致中未获缓刑。 扁因在犯后一再攻击并干扰司法,犯后态度不佳,且扁珍共犯贪污金额高达8亿元,经合议庭审酌上述情状,扁珍被处以无期徒刑。扁并科罚金2亿元,珍并科罚金3亿元。 在扁案14名被告中,除了吴淑珍大学同学蔡美利因为罹患癌症重病,从未出庭审判,可能会获得停止审判外,包括陈水扁、吴淑珍等在内的13名被告今天统统缺席,没有到庭聆听判决。 扁案一审判决书多达1200页,重达3公斤,今天暂时还不会出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