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6K可威胁夏威夷 未来应对美军最有效手段
2013年09月21日 08:50
青年参考
挂载巡航导弹的轰-6K
中国轰炸机在太平洋上空远航,对日本防空警戒体系提出了“新课题”。
9月8日,日本统合幕僚监部新闻机构发布消息称,当天,两架中国轰-6飞机飞越冲绳和宫古岛之间的国际水道,向太平洋飞去,之后又沿相同路径返航,沿途受到日本航空自卫队第83航空队的两架F-15J战斗机的伴随监视,并留下跟拍照片,这也是近年来日本防卫省首度公开中国轰炸机抵近的消息。
针对日本媒体关于中国军机赴西太平洋的报道,中国国防部新闻事务局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飞机近日赴西太平洋进行训练,是年度计划内的例行安排,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目标,符合相关国际法和国际实践,中方在相关海域拥有飞越自由等合法权利。今后中国军队仍将按计划组织此类例行行动。
轰-6:老当益壮的多面手
从日方公布的照片看,穿越宫古水道的轰-6采用中国海军航空兵的涂装和编号,较为独特的是,画面中的轰-6在主翼下采用超长挂架,似为中国自主的鹰击-12超音速反舰导弹专配。据英国米德兰出版社推出的《1951年至今的中国军用飞机》介绍,轰-6从1959年开始投入中国空军和海航服役,在多种任务中担任不同角色,从常规轰炸机,到海军打击平台、加油机、侦察/电子作战、无人机母机、发动机测试平台以及战略巡航导弹发射平台。今天,中国仍在持续改进轰-6,甚至将其用于携带新的空射运载火箭与空天飞行器。
目前,装备和使用轰-6改进型较多的当属中国海军航空兵,其运用灵活性非常突出。据日本《航空爱好者》和《航空世界》杂志介绍,与美国竭力升级年过半百的B-52轰炸机一样,中国也在不断挖掘“老兵”轰-6的潜力,现在的轰-6主要充当“导弹发射机”,此次曝光的轰-6便可携带鹰击-12、鹰击-63等中远程反舰导弹,执行空对海打击任务,后部机身下方还有一个小型雷达天线罩,该位置可能安装数据链设备,导引导弹飞向目标。
据分析,中国空军和海航最先进的轰-6版本当属2007年公开的轰-6K“战神”,它用俄罗斯提供的D-30 KP2涡扇发动机替换掉老式涡喷发动机,作战半径由2200公里大幅增加到3000公里,且机头换上全封闭的流线形整流罩,加装多功能雷达。
米德兰集团特约军事评论员耶菲姆·戈登表示,轰-6K可挂载长剑-10巡航导弹的空射型,射程2000公里,“该导弹外形与美国AGM-86和俄罗斯Kh-55巡航导弹相似,制导方式也可能使用惯性加卫星制导,精度可能在10米左右”。戈登还称,轰-6K可外挂6枚巡航导弹,机身弹舱内还可挂1枚,尽管无法与美国B-52H、B-2以及俄罗斯图-160轰炸机的载弹量媲美,威慑力仍不容小觑,因为世界上再无其他战机有类似能力。更重要的是,轰-6K的超远航程配合远程巡航导弹,已将印度、日本、澳大利亚、关岛乃至夏威夷都纳入覆盖范围,具备可观的战略威慑和战略打击能力。此外,轰-6K在不使用巡航导弹的场合,则可挂载20枚500公斤级卫星或激光制导炸弹,具备强大的精确战术打击能力。
就未来20年的作战环境而言,可发射远程巡航导弹的轰-6仍是中国应对美国及其盟友强大海空突击力量最有效的手段。戈登认为,随着轰-6K装备部队,解放军实际上具备了对关岛以西的区域进行精确打击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中国可能在巴基斯坦的帮助下获得了美国“战斧”巡航导弹的技术,从而使国产巡航导弹的命中精度更加优良。他认为,“中国是迄今为止惟一同时获得俄美两国巡航导弹样品的国家,掌握上述两种导弹不同的技术窍门”。
解析日本防空警戒制度
针对“轰-6抵近”事件,另一个让人关心的话题是:日本空自究竟采用何种监视拦截体制?据日本《J Wing》杂志介绍,一般情况下,日本空自的空中监视拦截战术(CAP)首先需要地面雷达或空中预警机对目标进行侦察和探测,从而确认是否值得出动战机,若确认目标进入日本的“防空识别区”(ADIZ),雷达或预警机会在第一时间内将目标方位信息传输给拦截机飞行员。日本空自一般出动双机进行监控,发现目标后,便会采取伴随警戒飞行的姿态,与目标保持一定距离,直到其离开监视空域为止。如果目标不肯离去,拦截机则通过国际通用频道呼叫、雷达锁定等措施予以警告。
日本空自第83航空队在冲绳那霸基地内设有24小时警戒室,警戒室位于主跑道头尾两端,旁边的机库内停放有油料、武器完备的值班飞机,收到命令后能随时起飞执勤。根据《J Wing》杂志披露的情况,其对防空警戒任务的基本规定是:
·防空警戒大致分为昼间和夜间警戒两种,昼间警戒是从破晓前40分钟到黄昏,夜间警戒为从黄昏前20分钟至破晓前20分钟;
·警戒任务类型视情况可分为:5分钟地面警戒,人员在警戒室待命;4分钟座舱待命,人员在警戒机座舱内待命;1分钟跑道头警戒,战机滑出至跑道头加温坪待命;15分钟警戒,人员于警戒室待命;
·遂行防空警戒任务时,战机起飞的方式有两种:比较常见的是紧急起飞,领命后在警戒时限内完成起飞;另一种是强迫性紧急起飞,指在基地气候条件低于紧急起飞标准时强制执行紧急起飞。
·紧急起飞行动命令由航空总队作战指挥所下达,警戒室的值班军官具体指挥空地勤人员和各航空队基地塔台完成。
日本《航空情报》专栏作家关贤太郎称,日本空自在“领空侵犯”方面的应对措施不足,因为按照现行“领空侵犯应对措施”,自卫队交战权仅适用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难”,“只要外方战机不直接威胁飞行员的生命安全,空自就无权主动出击”,这意味着“敌方轰炸机发射导弹前,日机无权主动攻击,但导弹投下后,轰炸机又不属于‘攻击性装置’,所以不符合‘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难’条件,还是无法发动攻击”。而“一旦对方发射的导弹击中停机坪或机库,哪怕投下一枚高性能炸弹,就能让日本航空战线毁于一旦”。
由此看来,“轰-6抵近”事件发生后,日本航空自卫队是否会调整警戒体制,值得外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