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归纳了必要的治疆五策: 废自治,平法权,融民族,促教育,一胎化。
1.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 言不正则事不成。既谓维吾尔自治区、藏族自治区等,就在人们潜意识中,留下了土地所有权和自治的要求,要求不成,则要独立。在当代通讯发达,人员交流频繁的一国之内,这种所谓的自治,更是恐龙时代的产物。新疆自古就是民族混居之地,原来也非维吾尔族之地,叫维吾尔也是名不副实。中国之地,属于全国人民,非一家一族所有。所以,在县级以上的政区名字上,全部拿掉种族和自治之词,更符合实际与历史发展的需要。
2.逐步取消民族优惠政策,此乃民族不平等政策,是国家与民族分裂的破坏性政策。其政策过去或有一定的短期需要,但不逐步改变,后患无穷,将是奠定了国家分裂的基础。特别是在人口多生政策和“两少一宽”等政策。在经济与教育方面,可以视实际情况,在一定的时间内,给与一定的优惠照顾,但必须是逐步减少的,向平等方向努力。
3. 模糊民族界限,用实际政策鼓励民族融合。此乃回归于数千年的历史大趋势,是历史的进步。对于新生人口,户口登记上的民族栏或废除、或以自愿填写为准。 特别是鼓励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和受教育程度高的人物及其子女与别族通婚,以便树立榜样,引领风气,逐步地融合为统一民族。可以考虑,在起始的时间段内,国民异族通婚的,容许生二胎。
4. 学校教授先进的汉语、汉文化和当代先进的世界文明,以便于国民交流和人口素质的提高。对一些极端的宗教和落后文化,要了解它们的危害性和违法性,采取有力措施,该取缔的取缔,该没落的没落。同时,化力气引导,使宗教改良化、守法化、无害化,跟上时代进步步伐,融入中华文明。
5.废除少数民族的多生政策。此种政策,不仅不公,还造成了大量的低素质少数民族人口,他们缺乏择业技能和教育,在现代经济社会毫无竞争力,也造成了当地土地水源资源紧张,对社会的稳定,是个最大的、影响长远而无法轻易去掉的危害。历史上各朝代,当有大量无业游民时,就离政局动乱、改朝换代不远了。在废除民族登记,鼓励民族融合的情况下,全民实行同一的一胎化生育政策,就减少了阻力。
此五策,逐步地、有计划地实行下去,则名正言顺、法制进步、民族融合、文化发展、和社会和谐,都有了长远的保障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