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里面明确有联合打击跨国犯罪,参考国防部长的讲话军队可以提供帮助,估计参与
力量首先不是军队,但军队扮演什么样的脚色值得关注。某些激进网友鼓吹驻军那是不太
现实的事情,美帝也没有这个先例因为这种刑事犯罪驻军的。但既然有联合打击跨国犯罪
那么特种部队出动搞小规模的顶点清除应该就没有任何法理上的问题。同志们啊,这绝对
是老大才享有的级别。四国联合声明证明中国在四国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各国还是非常
注意中国的愤怒,所谓阴谋论者一说很难站住脚。
第四细则同意的是不是单纯的联合巡逻而是巡逻执法,言外之意是授权配枪开枪。这其实
就是护航合法化的另外一个意思。
死去的同胞可以安息了!生者应该感激他们。。。。。。
三、同意在四国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框架下,具体建立情报交流、联合巡逻执法、联合整治治安突出问题、联合打击跨国犯罪、共同应对突发事件合作机制,以有效维护湄公河流域航运安全秩序,保护四国国籍船舶、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采取专项统一行动,彻底摧毁长期危害本流域安全的犯罪集团。
四、同意各自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第三条合作共识,尽快开展联合巡逻执法,为恢复湄公河航运创造安全条件,争取在12月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领导人会议召开之前恢复湄公河通航;尽快联合开展打击跨国毒品犯罪集团行动,防止危害本流域安全的活动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