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境视角(139):“主权属我”与“搁置争议”
《解放军报》刊登的署名周峰的《激化矛盾无助于南海问题解决》一文,老实说,看了之后,心里感到五味杂陈,悲从中来。
作 者在用一半以上的篇幅论述了南海主权属于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根据的同时,又重复了“使南海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的老调。与我们的愿望相反,据 说,现在在南海“被越南占领的岛屿有28个;被菲律宾占领的岛屿有7个;被马来西亚占领的岛屿有3个;被印尼占领的岛屿有2个;被文莱占领的岛屿有2个; 属于我们中国的尽管还有9个岛屿,……”
比起越南激烈的军演来说,菲律宾也不示弱:有报道说:“正当菲律宾同中国在领海问题上的紧张关系加剧之时,菲律宾总统阿基诺办公室13日称,菲律宾方面计划将南海更名为‘西菲律宾海’”。
众所周知,所谓“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也是有个演变的过程的:1979年5月31日,邓小平同志会见来华访问的自民党众议员铃木善幸时表示:“可考虑在不涉及领土主权情况下,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这就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来由。
1984 年2月,邓小平同志针对有些周边国家强占我南沙岛礁,明确指出:“那里历来是中国的领土。……我们多次声明主权是中国的,管你占领不占领,主权还是中国 的。”1988年4月,在会见菲律宾总统阿基诺时,邓小平同志再次强调:“对南沙群岛问题,中国最有发言权。南沙历史上就是中国领土。”这就是“主权属 我”的来由。
将以上两者合在一起,就是“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问题在于:既然“主权属我”,也就不存在“搁置争议”的问题,反之,既然“搁置争议”,那么,这也就是意味着,“主权”属谁被搁置了;至于行不行、是不是、愿不愿、能不能做到“共同开发”,这最终得由实践来检验。
在关系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问题上,事实告诫我们:不能信口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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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 [ 日光石 ] | | 说“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相当于他老婆跟谁生孩子都可以。既然主权属我,就必须坚决实行管辖权。否则就是P话。 | |
第4楼 [ 123.150.183 ] | | 共同开发它老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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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楼 [ 梅花岛主 ] | | 既然“主权属我”,也就不存在“搁置争议”的问题,反之,既然“搁置争议”,那么,这也就是意味着,“主权”属谁被搁置了;至于“共同开发”则纯粹是混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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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楼 [ 67.77.223 ] | | 红旗不举,众叛亲离 | |
第9楼 [ 67.77.223 ] | | 言不及义,难矣哉。毛主席说,这个义,就是社会主义。 | |
第10楼 [ 120.4.97 ] | | 管你占有不占有,老婆那还是我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