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科技的出现完全可以用“偶然”一词。
地球上有生命的历史是以亿年论,而出现智慧生命不过是几千年,科技则仅仅几百年。按照5000年算,有智慧的历史在生命历史中不过是0.0025%,而各种人类文明发展中只有欧洲希腊文明偶然地进入了科技阶段,人类文明史中不过才10%。说偶然,就是埃及文明,印度文明,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明,中华文明,玛雅文明都没进入科技,欧洲希腊文明也是在纸张印刷术传入之后才进入科技。值得深思,要知道至今南美还有完全原始的部落生存,从生理上完全和现代人没区别,但就是没进入科技时代。
说到Prime Directive其实是完全值得商榷的,做科学研究的都知道样本空间大小决定了不同对待方式。如果有足够的样本空间,而且有相同或类似的样本,为了对比,完全可能一组采用介入,一组采用不介入,来对比。然而对珍稀样本,必然严加保护,比如人类对于朱鹮,熊猫,和对待牛羊就完全不同。
对于智慧来说就更不一样了,很多在国外的网友应该看过《猿人世界》的原版小说,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一篇80年代最佳最短科幻小说,我这里简单叙述一下:“某天,宇宙中所有智慧文明决定建立一个信息中心,将会把所有智慧文明的知识链接在一起,这样的一个信息中心将会回答所有问题,当这个信息中心最后一个链接点完成时,完成的工程师说我先问第一个问题:宇宙中有万能的上帝吗?机器还在运行,半空中出现一个声音:有,接着半空一道闪电正在运行的信息中心就被摧毁了。”
综合上面两点,既然智慧和科技如此地珍稀,一旦比地球更先进的外星人发现地球,首先就是要保护地球文明的生存,其次就是要吸收地球文明的知识,既然假设是科技比地球发达,那么地球社会科学知识就很珍贵。基于这两点,Prime Directive就不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