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占编制不占编制那个都是虚的,关键还是士兵的实际行军负荷问题。一次性使用火箭筒在提高勤务效率和保养简便上有优势,但是其实增加了士兵的携行负荷。以同样的材质论,要携带三发火箭弹的实战载荷,多次性火箭筒单元需要一具次口径(即发射器口径小于弹药口径)发射器,三套火箭弹加简易携行具(携行具因为不需要执行发射任务,所以重量可以很轻,而一次性火箭筒需要三发火箭弹,加三套发射器一体化携行具。这个携行具因为要执行发射和保存多重任务,不能做得太轻。这样就凭空多出两套发射具的重量。如果为了减轻勤务载荷并且考虑发射具的一次抛弃型性质,就不能使用太昂贵的观瞄具,而多次使用发射具则可以尽量使用最好的观瞄和发射机制。
所谓不占编制其实也都是浮云。你可以不占编制,但是不可能不占重量啊。没有专门的火箭手,普通步枪手是可以直接背上一只火箭筒就成为火箭手。但是他的携行重量就增加了。再次以三发火箭弹的实战载荷为例,一次性火箭筒需要三名步枪手携带三只火箭筒,每一名步枪手都会无端增加负荷,影响其行军和作战效率。而多次性火箭筒需要一名火箭手和一名弹药手。同时,不带弹的多次性火箭发射器的重量明显低于一次性火箭筒,因此这名火箭手完全可以使用步枪或短突击步枪,其作战效率会略高于同样携带一只步枪和一只一次性火箭筒的步枪手,一名弹药手带三枚火箭弹,假设其重量高于一次性火箭筒,但是同样可以携带步枪或短突击步枪执行作战任务,这样火箭手和弹药手(三发火箭弹)的步枪手效率一高一低,基本和两名携带一次性火箭筒(两发火箭弹)的步枪手效率持平。而使用一次性火箭弹的部队为了实现三发火箭弹的实战载荷,还得再增加一名携带火箭筒(导致作战效率降低)的步枪手,而使用多次火箭弹的部队却可以省出一名步枪手完全没有多余的载荷,可以发挥100%的步枪手作用。
此外,部队在不专门配备火箭弹手的情况下,普通步枪手发射火箭弹的命中率肯定不如专门配备的火箭弹手的命中率。火箭弹是非制导武器,操控并不是说那么简单,有专门训练和没有专门训练的效果是大不一样的。所以不占编制的概念尽管很诱人,但是其实只是增加了武器使用的灵活性(任何一名步枪手都可以随时担任火箭弹手)以及后勤保障的方便性。但是实战的效果未必就好。
解放军其实在80年代就发展出一次性火箭筒,但是为了达到69式40超口径火箭弹的威力,筒径不得不搞得非常大,(超口径火箭弹因为弹药必须在发射具外面,所以没法搞发射携行具一体的一次性设计,要一次性就必须搞全口径发射筒),而且因为瞄具必须是抛弃型的,不能搞得太高端,所以部队实际使用的效果并不好。这也是为什么现在部队还在使用多次性火箭筒的原因。
从实战经验看,中东阿拉伯人以及非洲索马里对多次性火箭筒的使用证明多次性火箭筒的威力和效率非常可观。经常可以看到两个人组成的火箭筒单元,一个发射手,携一只多次发射筒,背上背3,4只火箭弹,另一个弹药手,背上背5,6只火箭弹,两个人就是一个持续作战火力达到10发左右的重火力单元,你使用一次性火箭筒的一个步兵火力组(5名成员,一人背一个火箭筒共5发)的重火力都望尘莫及。
所以说不要看到西方什么时髦就学什么,人家有重装甲,车载榴弹发射器,随时可以呼叫远距离火力覆盖和空中火力支援,所以对发展单独的单兵火箭弹作战单位并不是很热心。所以就发展出一次性火箭筒作为后备,实在找不到重火力支援了才抓出来用用,当然是方便和耐放最重要。解放军强调班排连在缺乏后方火力支援情况下的独立作战能力,多次性火箭筒等于给每个班配备了一个微型火炮单位,这个效果是用一次性火箭筒根本达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