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如果这事情,如果刘在税务逼迫的情况下,去法院打官司 |
送交者: 机械化神经元 2010月08月11日22:58:04 于 [世界军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长沙市民:税务啊,街道啊,城管啊,工商态度都好了 由 gec 于 2010-08-11 19:47:29 |
我觉得如果这事情,如果刘在税务逼迫的情况下,去法院打官司 可以告前任老板隐瞒事实,告税务行政执法不公(为何前任不交税就不关他的门,而到我这就关),还可申请法院判决在事情有结果前税务不得关他的铺子,反正一切他真对税务和前任老板能告的都告。这些状告理由并非荒唐而不可行,我看如果在更加法制的美国社会,这些东西都能拿去法院告(碰上前老板和自己不同族裔的话还能告种族歧视,有吃超速罚单的人就这么告警察被法官判胜诉)。 如果法院不立案不受理(也就是司法不作为)。那么税务依据自己的法规来封店,那么刘老板没活路了。反正扔炸药包也是没活路,不扔也是没活路,前者还能出口气,那么就扔吧,谁让法院管都不管?这样的话,刘老板不是法盲,社会法制不健全逼其成为犯罪分子,刘老板获得最大的同情,社会有责任,政府有责任。 如果法院立案受理,但裁决对刘老板极为不利,刘没活路了,扔炸药不扔都没有,那么前者能出气就扔了。刘老板不是法盲而是知法犯法的犯罪分子,责任全在刘老板。 如果法院受理,裁决可为刘老板接受,一切太平,除非税务抗法。。。可能性较小。事件在法治的情况下得以解决。最好的结果。 刘老板在没有尝试走法院这条路前,选择鱼死网破的极端手段。刘老板有法盲的嫌疑(注意,按照法制精神,在裁决其是法盲前,他仅是法盲嫌疑)。人们给予刘老板的仅是少许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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