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 上面那个不全, 也不让修改, 重贴一个在这. |
送交者: dont agree 2009月07月24日10:20:43 于 [世界军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刚看一撞车的贴, 奋力跟了一贴, 没了, ---其实车子是个很好的普法机会, 由 dont agree 于 2009-07-24 10:14:09 |
其实车子是个很好的普法机会, 我曾幻想一旦人人开车,将会一步跨入法治社会. 开车必需守法. 那可不是挤公车排队买东西, 谁能挤谁能抢谁力气大谁就沾便宜. 开车是相反, 守规矩反而快. 抢是抢不来任何便宜. 因此开车会强迫你服从法规, 进而产生法律观念, 法规这东西如果人人遵守了, 人人都会从中受益, 会发现法律虽有约束, 却制造了一个规则的环境. 熟悉了这个环境, 即使没人监视看管, 自己也知道该怎么做. 这对一切适用 可如果开车这东西还对你法治观念一点没帮助, 那就真真的没治了. 你这次沾别人这个便宜(贪污, 欺诈什么的), 别人下次沾你那个便宜(毒牛奶什么的) , 机会是均等的, 作用等于反作用力, 总之都是双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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