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邢飞)国家统计局昨天最新发布《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同比上涨1.5%。
公报显示,去年全国70个城市房价整体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下降0.6%。
去年全国房价在经历了连续半年下降后,从6月份开始上涨,在最后一个月达到最高峰。统计显示,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同期上涨7.8%,涨幅创下17个月以来新高。
此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余斌此前称,“去年1至11月全国住宅销售均价达到4600元/平方米,比2008年均价上涨了1000元/平方米,为启动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涨幅最高的一年!”
国家统计局公报的全年1.5%的房价涨幅显然低于不少人的实际感受。昨天,该数据一经公报,立刻在网上引起热议,一位网友留言表示,“即使是小县城,去年房价涨30%以上都很普遍,一线城市涨得更厉害,1.5%的涨幅,你信吗?明显的小数点放错位置了!”
“由于中国区域差异,不同地区城市房价差异比较大,即使在同一城市,中心区与郊区的房价水平也有高有低,因此不同地区的人对房价上涨的感受自然不一 样。”北京联达四方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锋表示,房价作为相关部门制定楼市调控数据的关键数据,对于真实性要求很高,希望国家统计局将有关房价统计方 式以及不同城市的房价细节予以公布,以打消公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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