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欧洲也有, |
送交者: bubble 2010月03月10日10:42:01 于 [世界股票论坛]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我对法律了解不多,有什么不同?是不是陪审团制? 由 憋不住了 于 2010-03-10 10:11:16 |
但不同的是美国律师势力极大,立法对他们十分有利。
他们拿赔款的1/3,受害者拿的还不到1/3。 在GM一案中,车被人超速(当时时速90多英里)撞击起火。 律师明白去告违规者无利可图,所以告GM。按当时政府的规定, 时速在30几(记不清了)英里下撞击时不应起火。所以并无法 告车有故障。所以控方律师要求法官不许让陪审团知道事故细节, 只能说汽车起火了。然后开始调查相关卷宗,发现多年前一段内部记录。 当时曾有人提出加强防火功能,但上面不愿花钱,说若被告再赔花不了多少钱。 所以陪审团要求巨额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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