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心怀不满”在重庆居然成为罪行 |
送交者: 2010年06月27日22:40:41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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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27日09:28 南方都市报
6月24日,一条消息令所有新闻界同行惊诧莫名:网上爆出消息,《重庆晨报》三名记者被重庆警方调查。其中两人因为在QQ群中聊重庆希尔顿酒店因为涉黄而被停业整顿的事,另外一个则在天涯社区发帖说,希尔顿酒店被整顿是因为某高官下榻时身份证登记问题引发冲突所致。而发帖人传说已被重庆警方劳教。后来警方澄清并没有劳教,只是被警方调查。 之所以这件事令新闻界同仁以及关注时事的人非常关注,除了因为兔死狐悲的同行之情外,更多的是对于这样明显侵犯个人权利之事的愤慨。如果说发帖还有大众传播性质的话,QQ群聊天工具的信息怎么也是公民的通信权利,而这个权利明文载在《宪法》,是不容侵犯的。无论是监控还是提供这种监控方便的腾讯公司,其手段都是违法的。 这个发帖事件本身被调查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此事在网上曝光之后,《重庆晨报》发声明说并没有员工被警方处理,而重庆警方则说只是调查,并未给予任何人劳教处罚。两者虽然都回避了具体调查的原因,但综合两者所述,因为聊天与发帖而有人被调查则已经是事实。 重庆打黑以来,各种不利的说法就层出不穷,其指向无非是背后的大背景以及程序上的不合法。有论者认为,在一个程序不清、从重从快的背景之下,这种打黑的工作即使起效于一时,也不能长期建立一个良好的机制来制衡有组织犯罪。反而会因权力的滥用,为将来权力的不受约束再加砝码。从希尔顿酒店事件当中再次牵出所谓的警方“保护伞”来看,打黑之后会迅速涌现出替代者,这是不幸而言中的事。也正是由于权力被滥用,一个传播小道消息的帖子也被上升到警方调查的高度了。 如果仔细看重庆警方关于整顿希尔顿酒店以及抓捕法人时候的说明,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对该酒店法人的罪状描述里有这么一句:对打黑除恶事件心怀不满。心怀不满也成为罪行了么?由此可以想见,当一个小道消息的帖子出现时,大约在某些人心中那已经不是心怀不满的问题了,借用诗人沈浩波的诗句,那叫做“心怀大恶”了吧? 有个很古老、但是在我们这里始终被遮蔽的常识是这样的:言论的自由不但包含正确言论的自由,也应该保护那些不正确言论的自由。 因为判断正确与否其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而且这个权力要是掌握在某些人或者某些机构的手里,按照他们的好恶来判断言论是否“正确”的话,那就再无言论的真自由了。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原因也正是在此。 没有人、没有事能够免于被指责、被怀疑,这是现代社会一条真理,而恰恰是这条真理,保证着曾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那些“人祸”最大限度地不被重演。怀疑有时候就是谣言,可能100条怀疑中99条都是谣言———虽然这个比例在我们这里有可能没这么极端———但只要一条是真的,那99条就是有价值的。因为没有那99条的话,这一条也早就胎死腹中了。 所以,保护那些谣言也正是保证真理的实现与落实。一个阴谋论的帖子与Q Q群里的聊天真的能伤害什么吗?我看是伤害不了什么的。谣言从来只需要与真相为敌,任何企图用强制力禁止谣言传播的方式,都是在用另外一种手法加深谣言的可信度。或许真的有人能够做到让谣言从此不传播,但那一定是一个道路以目的社会。这种社会并不是安静祥和,而是坐在火山口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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