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锡良
南非的曼德拉其一生充满传奇。出身豪门贵族,放着南非最大的酋长尊位不要,却宁愿为反抗种族歧视而坐监狱27年,把一生中最好的青春时光都消耗在牢房里,受尽虐待、侮辱与折磨,但是,在当选总统之后,仍然宽恕那些严厉监管、虐待过他的那些看守。声称如果自己仍然抱怨、仇恨,那么说明自己仍然没有能够走出监狱,仍然被牢狱所困。他在自己身体仍然很健康的情况下,而且其声望达到极高的情况下,却又激流勇退,主动放弃总统竞选。说自己一生所扮演的角色已经完成了其使命。剩下的就是回到老家,在儿童时玩耍过的山坡上散步,安度晚年。其传奇的一生,其伟大的人格精神力量,其大智大勇,确实令人敬佩。纵观中国数千年来的历史,竟然没有一个类似的人物。这确实是令人感觉悲凉。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结局?确实是值得好好探讨一下的。出不了曼德拉不完全是个人的过错,而是一种文化与制度的宿命。
曼德拉之所以成为曼德拉,不仅仅是个人的人格魅力,更主要的是体现在他身上的文化与制度因素。并不完全是靠个人的行为所能够达到的。有时个人的行为,还要取决于社会环境、制度安排及价值观念等等因素。中国缺乏相应的社会环境、制度安排及价值观念,自然,相应的人物也就难以出现。这可能是最为根本的。
南非的白人种族歧视统治,虽然是很丑陋的,很野蛮的,但是,南非的白人毕竟来自欧洲,他们普遍信仰基督教、天主教。这一点对曼德拉的成长是很关键的。曼德拉虽然是本土的黑人,是最大酋长之长子,但是,显然,他从小也是接受这种文化教育。正因为这样,他才意识到白人种族歧视是野蛮的,完全违背了基督教所说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因此,他坚信,反对种族歧视,是一种人类的正义行为。因为有这个信念,因此,他不怕坐牢,不怕遭受侮辱与虐待,甚至也不怕丢掉性命。他对自己遭受长达27年牢狱之灾,特别是对虐待过他的那些看守的宽恕、释怀,后面也是有基督教精神在支撑着的。因为耶稣说:“爱你们的敌人并为那些迫害你们的人祷告……天父的光既照好人也照坏人;天父的雨既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耶稣一生的讲道与践行都在向人们启示这种无条件、无分别、化恨为爱的爱。这种基督教精神,显然也在曼德拉的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耶稣的教导也成了曼德拉的精神力量与信仰支柱。
我看过不少资料说,曼德拉在监狱里27年,吃了许多苦头,做了许多繁重的体力劳役,受过牢头与看守的许多虐待,但是,究竟是怎样的虐待与侮辱,具体的细节却少有介绍。不过,也许这些细节可以在美国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可以有点映照。但是,美国的这部电影反映的故事,毕竟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末发生的事情。而且,故事的结局也很完美。毕竟受到冤枉的银行家安迪,他在监狱虽然也受到过许多虐待与侮辱,但是,毕竟他在二十多年的监狱生涯中,竟然精神没有垮掉,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的肢体仍然与进来的时候一样健全并且功能齐全,这是他二十年得以持续地挖地道,并且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能够成功逃跑的重要条件。而曼德拉在坐了27年监狱之后,不但头脑清醒,而且身体异常健康,今年92岁,仍然非常健硕。可见,他在南非白人的监狱里所过的日子,虽然艰苦,但是基本上还不是非人性的,他所受到的苦相对来说还是很有限的,所受到的虐待相对也是比较轻的。如果曼德拉在中国的监狱里坐上不要说27年,就是坐上个7年8载的,仍然能够不被“喝开水死”,不被“躲猫猫死”,“纸币开锁死”,恐怕已经是十分幸运的了。
记得鲁迅先生在民国的时候,曾经有文章写到过民国政府的监狱,鲁迅先生把它描述为中国人最理想的去处。这就是北京的监狱。因为:“这监狱就在宣武门外的空地里,不怕临家的失火;每日两餐,不虑冻馁;起居有定,不会伤生;构造坚固,不会倒塌;禁卒管着,不会再犯罪;强盗是决不会来抢的。住在里面,何等安全,直真日‘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了”。这是说当时民国时期的监狱还是比较文明的,至少犯人的生存权是有保障的。但是,鲁迅先生也写到民国时期的监狱里那些革命志士要通过绝食抗议就不能够成功。因为,监狱里是提供饭菜的,至于你要绝食是你们自己不吃,那不是我们的过错。曼德拉在监狱不知道有过多少次绝食抗议,每次抗议,监狱就特别紧张,政府就不得安宁,曼德拉的国际声誉就大大地得到提升。这是与我们根本不一样的文化。这一点是要承认的。
鲁迅先生还提到过一点,恐怕是最好地解释了中国文化中,数千年来为什么就是出不了曼德拉式的英雄人物的根本原因,鲁迅先生说,中国数千年来,真正的英雄人物出得少,恐怕还与中国历史上严刑峻法,种种酷刑密切相关。一个人可以不怕死,但是面对3600刀的凌迟处死,那种刀法,据说割得体无完肤,骨肉分离,只剩下一副骨架,骨架还在神经的作用下蠕动着,那种号啕惨叫,那种惨不忍睹的情形还不算,还要株连九族,这个时候,就是最硬的英雄汉,也不得不要作点思量,那种远远越出人性底线的惨烈酷刑,除非是化作木石,否则对任何有点生命的物体来说都是不可想像的。将这些中国传统文化真相揭示出来的鲁迅先生,自然是极度不被中国文化吃人盛宴上君子贵客们欢迎的。因此,鲁迅先生现在已经被请出了中小学课本,孩子们被那些血腥肮脏的“二十四孝图”,被那些《三字经》、《千字文》,《弟子规》教育得温柔敦厚,随时随地准备温柔地挨一刀,等待着“吃”或者“被吃”。
可以想见的是,曼德拉如果出生在中国,他也成不了曼德拉。他是不是仍然那样坚韧顽强斗争倒不是很重要,他是不是还有那些的宽厚仁慈与博大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中国的监狱里,还能不能挺过过去,即使能够挺过去,他的双眼能否还保留着,他的双腿是否还能够走路,他的胃还能不能装下食物,他的牙齿还有没有咀嚼功能,这些倒是很值得推敲的。
中国的监狱,也许是世界上最没有人性的。读读“明朝那些事儿”,就会知道中国的这些事儿。知道明朝的那些潜规则,就会知道今天中国的潜规则。文化,总是一脉相承的。无论是犯事的方式,还是告密者,还是专门从事杀人的刽子手,以及醮人血馒头的人及九千岁太监魏忠贤们,等等都是会代代相传的。
说到这里,我又记起了著名中国历史学家钱穆先生生前对读其《国史大纲》的国人,先约法三章,概括起来,就是要读者,在阅读之前,先对这些残酷的历史与残酷的人物,保持温馨与敬意之情。他说:“所谓对其本国以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以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否则只算知道了一些外国史,不得云对本国史有知识。所谓对其本国以往历史有一种温情与敬意者,至少不会对其本国以往历史抱一种偏激的虚无主义,即视本国以往历史为无一点有价值,亦无一处足以使彼满意。亦至少不会感到现在我们是站在以往历史最高之顶点,此乃一种浅薄狂妄的进化观。而将我们当身种种罪恶与弱点,一切诿卸于古人。此乃一种似是而非之文化自谴。”这番话,可谓是良苦用心,同时也是一种吃人者的欲盖弥彰的伎俩。是一种杀人之前,先让犯人喝点酒暖暖身子的做法。但是,面对那些将活人煎熬油炸,剥皮抽筋,千刀万剐,凌迟示众的做法,即使想欺骗别人,也欺骗不了自己。要对这种酷刑产生温情与敬意,实在是别有用心的。
中国数千年来流行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从夫差勾践,卧薪尝胆,到刘项楚汉相争,再到蒋毛两王争霸,再到毛刘两虎内斗,数千年来,就这样在中华大地上,上演着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惨烈的悲剧,而且剧情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胜者,就是圣主明君,是红太阳,万人称颂,与三光齐光;败者,就是寇贼恶魔,是扫帚星,千古罪人,遗臭万年。在这样完全没有退路选择的情况下,谁还敢做曼德拉,谁还敢像他那样宽厚仁慈,海量心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