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穗
顺治九年孔有德在桂林兵败自杀,同年十一月尼堪在衡阳阵亡,打破了清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之后,清廷满洲贵族集团经过缜密商议,决定任命大学士洪承畴为五省经略,“选调堪战将兵以期剿抚奏效”。清廷赋予洪承畴很大的权力:“巡抚,提督,总兵以下悉听节制,兵马粮饷悉听调发,文官五品以下,武官副将以下有违命者听以军法从事。一应抚剿事宜,不从中制,事后具疏报闻。”清廷的再次启用洪承畴是在满洲辽东将领遭到严重挫折的情况下,为了征服南明而采取的重大措施。这次抽调的兵将大体上是清军入关以后投降的明朝和大顺军旧部。洪承畴在调兵遣将准备就绪后,又以识途老马的姿态上路了。
1651年至1652年(顺治八至九年,永历五至六年),郑成功在福建沿海地区多次击败清军,成长为一股强而有力的武装力量。原大西军出滇抗清,占领贵州全省,在广西,湖南,四川各地屡败清廷,大显声威。清廷自进关以来从未受到如此大的挫折,他们在军事上的弱点暴露得越来越明显。于是,为了继续推行其民族征服政策,不得不采用“以汉制汉”策略。利用控制在手的郑芝龙招降其子郑成功是清廷的策略之一。
清廷让郑芝龙出面写信,动以父子之情,由浙闽总督刘清泰派人向郑成功转达朝廷招抚密旨,中心意思只要他剃发归顺,就可以保持自己的军队,仍旧镇守福建沿海,不必进京,以此解除郑成功担心重蹈父亲覆辙的疑虑。清廷对郑成功所做的让步实际上是在兵力不敷分配的情况下企图姑且先稳定住东南沿海郑成功部,以便集中力量摧毁西南的永历朝廷,然后再迫使郑成功完全就范。郑成功从自身利益出发,既要考虑父亲的安全,又想趁机扩展兵力和势力范围。因此对郑芝龙派家人李德送来的劝降书信迅速作了回答,这样,双方各自怀着自己的打算,开始了“清,郑和谈”。
1653年 五月,清廷颁发敕书给郑成功,封他为海澄公,许诺给他泉州一府地方供其安插和供养军队。除了封爵授官之外,特遣郑芝龙表弟黄征明为使者专程赴闽传达谕旨,以取得郑成功信任。郑成功给郑芝龙写了一封模棱两可的回信,实际上是作为对清廷的答复。信中反复表示他不相信清廷的诚意,因为有郑芝龙的前车之鉴。但是,他也不把和谈的大门关死,暗示如果清廷能把1643年勾引郑芝龙归降时候许诺下的三省(浙江,福建,广东)交给自己管辖,还是可以谈判的。清廷研究了郑成功的回信后,判断郑成功有归降之意,决定做出让步,引诱郑成功入彀。清廷给郑成功开出新的条件:其一,许诺给他漳州,潮州,惠州并泉州四府驻扎兵马,拨给兵饷。文武官员由其任免。其二,为解决爵,职不相应,特命郑成功“挂靖海将军印”。清廷急于招降郑成功,以便集中力量对付孙可望,李定国等西南抗清力量。
郑成功并不打算真投降清朝,他趁和谈机会,派兵前往福建,广东沿海地区招兵买马,征取粮饷。
1654年正月十三日,清廷派出使者携带封郑成功为海澄公的敕印到达福州,十六日抵达泉州后去往安海公馆。二十日,郑成功设香案拜受敕印,清使坚持要他先剃发然后开读诏书,被郑成功拒绝。双方相持不下,无法开读诏书。清使者离开安海回往福州,和谈陷于僵局。
郑成功对清廷的招抚正如他自己所说不过是“将计就计,权借粮饷”,虚与委蛇而已。他表面上郑重其事接待来使,“三跪九叩头”领受清朝所封海澄公敕印,却拒绝剃发,仍然使用明朝永历年号;同时又借口已受清廷封爵,堂而皇之派人到闽,粤沿海地区征收粮饷,甚至在清廷允许驻兵的四府以外又提出新的土地要求。他给清廷写信,要求把福建全省,广东惠州,潮州二府,浙江温州,台州,宁波,绍兴,处州五府都交给他屯兵筹粮,说只有这样才算是“朝廷委用得人”,实现“海无杨波”,“地方宁静”;否则就是“大材小用”,会“海寇”四起,“祸不可测”。清廷许多官员先后看出郑成功并无归顺诚意,纷纷上疏朝廷希望不要为郑成功所愚弄。(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