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的彰顯,真相的勝利,喜大普奔。 就我對西方文明的粗淺的理解,以往你否認某件事實而會遭受刑責或索賠,只會發生在西德或合併後的德國,及部份歐洲國家,以色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例如,否認大屠殺罪: =============================== 針對二戰時期納粹德國屠殺猶太人的歷史,歐洲各大陸法系國家紛紛通過立法加以確認,大多採用“禁止性規範”的方法,禁止否認屠殺猶太人的言論。 20世紀70年代後期,一部美國電視連續劇的播放進一步推動了西德社會對納粹罪行的反思。這部由美國導演馬文·喬姆斯基製作的《大屠殺》,改編自美國暢銷小說,以一個與雅利安人通婚的猶太人家庭1935年至1945年的經歷為主線,全面再現德國納粹在本土和東歐國家迫害、屠殺猶太人的歷史。 2000多萬德國人含着淚水在電視機前觀看了這部美劇,社會反響非常強烈,人們開始從心底反思600萬猶太人被屠殺這一災難和傷痛。 德國社會展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大討論:我們每個普通人是不是也有罪?德國年輕一代人開始提出疑問:我們的父母在納粹時期幹了些什麼? 經過公開和廣泛的討論,德國社會真正意識到了德國在二戰中的罪責。到了1985年,即紀念二戰結束40周年之際,西德總統魏茨澤克明確表態:“5月8日是解放之日,我們大家(在這一天)從納粹獨裁統治下解放出來。”從“戰敗”到“解放”,對德國來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歐洲國家歷來是“言論自由”,之所以在“否認納粹大屠殺”這點上,無論是當時的施害國,還是受害國,都將其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並設立嚴厲的刑罰,其原因在於:一是為了徹底消滅納粹主義,防止其死灰復燃,煽動仇恨,再次犯下反人類罪行;二是為了人類的良知和起碼的道德底線;如果連人類現代歷史上最血腥的種族屠戮都掩蓋、抵賴、甚至美化,世界上就沒有公理和道義可言。雖然也有一些異議,但歐盟的人權委員會和人權法庭以及聯合國的人權委員會都支持以上的法律。 1979年,西德聯邦法院首次對“言論自由”作出嚴格界定。根據這項判決,猶太公民有權基於德國公民權的規定,要求納粹分子承認對猶太人的迫害;聯邦法院還認定,否認第三帝國屠殺猶太人的歷史,就是對每個受害者的侮辱。 1985年4月,聯邦議會通過決議,將否定迫害猶太人的行為判定為對猶太人的侵害,應給予法律懲處。 德國刑法禁止針對特定人群煽動仇恨。1992年修訂《公開煽動法》時,在第130章新加入了專門針對禁止否認屠殺言論的“特殊條款(3)”。另外,德國《刑法典》第189條還規定,任何對於逝去生命的人們的貶低都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罰金。 1994年5月,聯邦議會《反納粹和反刑事犯罪法》的法律 ,加重了“煽動罪”的定罪程度。按照新法,在公開場合宣傳、不承認或者淡化納粹屠殺猶太人的罪行,可依法判處3-5年徒刑。 =============================== 此案顯然與“否認大屠殺罪”有相通之處,標誌着普通法系的美利堅合眾國正逐漸於保衛人權,保衛真相方面與大陸法系的歐洲睇齊。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 顯然,我國在這方面與大陸法系的歐洲睇齊,比美利堅合眾國更早。 這令我想起,那些公開否認登月的人士,那些阿波羅登月計劃陰謀論的人士,現在應該驚到震。順理成章,山姆大叔可告這些陰謀論者誹謗,可由NASA出面,或NASA員工出面,或在世的登月太空人或其家屬出面,告到佢地甩褲。 還有那些公開否認全球暖化由人類造成的,也就是氣候變化否認者,也應該驚到震。順理成章,那些全球暖化的受害者,例如美國沿海低地居民,加州森林大火受害者,可告那些否認者誹謗,製造謠言,煽動仇恨。 最新的一幫否認事實者,就是否認Covid19疫苗有效,到處散布關於疫苗不實言論的人士。顯然,藥廠可告,各州的公共衛生部門和醫院可告,醫生可告。而法院基於普通法,必然要判定那幫否認事實者賠償。 WOW. 我不覺倒吸一口冷氣。我過去有沒有否認官方Covid19疫苗有效呢? 好像沒有。 我拒絕打Covid19疫苗,是基於保護自己和大眾的自由。不曾說疫苗有害。即使暗示疫苗冇甚效果,也聲明是基於對身邊個案的觀察,和質疑官方的統計口徑不完備。我不得不佩服自己有先見之明,早就戴定頭盔。 正義的彰顯,真相的勝利,喜大普奔。 |